侵犯著作權 海盜灣網站4創辦人遭瑞典判刑2009/04/18 
侵犯著作權 海盜灣網站4創辦人遭瑞典判刑2009/04/18 
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9/04/17
(法新社斯德哥爾摩17日電) 斯德哥爾摩(Stockholm)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全球最大網站之一「海盜灣」(Pirate Bay)的四位創辦人有罪,認定他們經營海盜灣,是鼓吹非法侵犯他人著作權,而分別判處一年徒刑。
法院並裁定,四人必須賠償被害人損失3000萬瑞典克朗(kronor,約356萬美元)。
法院在一項聲明中指出,「斯德哥爾摩地方法院判決,被控提倡侵犯他人著作權法的這四人有罪。」
電影、音樂與遊戲光碟業者代表指控這個網站促成的非法下載,造成他們鉅額損失,要求包括利息在內的1億1700萬克朗(1390萬美元)損害賠償。
2003年創設的海盜灣運用bit torrent(俗稱變態或BT)的點對點網路檔案下載程式,提供使用者下載電影、音樂及遊戲光碟檔案,迴避了侵犯著作權的問題。
該網站宣稱全球共有2200萬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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