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碳量超標 立委提議徵稅20100212台灣新生報 
排碳量超標 立委提議徵稅20100212台灣新生報 
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 收藏於 2010/02/12
針對車輛排碳量訂出獎勵或懲罰標準,可行嗎?立法委員羅淑蕾向行政院專案質詢提議,環保署應該比照先進國家規範,對每公里排碳量低於標準的車輛提供金錢補貼,對超標的車輛則徵收「尾氣排放超標稅」。
羅淑蕾日前向行政院專案質詢表示,台灣人愛開名貴跑車彰顯身分,排氣量三六CC以上的自用客車,全台就超過三萬輛。法拉利、雙B車等大車排放的二氧化碳是一般轎車的三倍以上,但環保署現有空污法規並未規範汽車排碳量。
羅淑蕾指出,環保署應參考國外作法,檢討現有空污法規,並且與財政、經濟等單位合作,以車輛排碳量作為基準,採取補貼或懲罰措施。並朝對排碳量特高的車輛開徵費用,將此一費用,貢獻至空氣污染防制基金。
政院回覆表示,為研議針對車輛每公里排碳量訂定獎勵或懲罰標準之可行性,環署已於民國去年十月十九日函請交通部、經濟部及財政部研提意見。
其中,交部回覆提及,補助方案建請以汰舊換新為補助原則。經濟部則表示可鼓勵民眾積極選購省油車輛。
行政院表示,由於我國尚未訂定車輛排放二氧化碳標準,環署刻正參考美國及歐盟管制方式研訂草案,近期將邀車輛業者討論,並將前開各機關意見納入研議。至於羅淑蕾所提對排碳量超過標準之車輛徵收「尾氣排放超標稅」一節,行政院表示,財政部將併入未來規劃課徵能源稅及二氧化碳環境稅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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