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元豪:歧視有理,患病有罪? 
廖元豪:歧視有理,患病有罪? 
YSL 收藏於 2006/10/14
從這個案子,我們可以看出社會對於愛滋病的誤解有多深!而即便是法界,對「反歧視」這個概念是多麼地陌生!因此,除了法界應強化對「反歧視法」的認識外,衛生署以及自詡保障人權不遺餘力的台北市政府,也應該積極介入協助本案患者融入社會,並致力於社會教育,以破除偏見所造成的疾病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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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ascha (natascha) 1748 天前收藏
回應裡有承辦律師的答辯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