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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未曾涵蓋的真實生活:記錄真實的生命傷痕 Pop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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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willy 收藏於 2006/10/19
當不食人間煙火的立委與某些宗教團體,要求人工流產前必須強制諮商,還要思考六天時,我就想起年輕人普遍處理這種事的方式。訂定不會有人遵行的法律,代表著哪一種台灣現況的現象?一種偽善社會的虛偽表現?還是構陷人民的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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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arch
    發言評價:325

    anarch (anarch) 1944 天前收藏

    李醫師同時也是行政院婦權會委員之一,在院會通過「告知醫師後仍須考慮三天」的草案後,她和蘇芊玲、黃長玲等三人決定辭職表達抗議。

    立達
    發言評價:2
    飛語
    發言評價:0

    飛語 (yunjia) 1943 天前收藏

    絕大多數的婦女在父權社會的體制下如此辛苦的活著,偏偏還有一些人把痛苦利用自以為是的正義強加在這些婦女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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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arch
    發言評價:325

    anarch (anarch) 1944 天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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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院會通過三天思考期(指告知醫生後三天),但拿掉「思考期」三字。
    行政院婦權會三位女性委員辭職抗議。
    http://news.yam.com/chinatimes/healthy/200610/20061019458778.html

    相反的,保守團體仍不滿意,堅持要6~7天(怒)。
    http://news.yam.com/chinatimes/healthy/200610/20061019458777.html

    立達
    發言評價:2

    立達 (ldwang) 1944 天前說...

    引述:「女人真實的生命故事說不完,對吾等生活優渥的人而言,女人的諸多苦難與折磨,是我們所無法想像。即使法律最終規定人工流產前,真的必須強制諮商與思考六天,對處於社會優勢的女人,影響不大,因為我們都可以透過各種關係,找到快速處理的管道。今日我堅決反對要求婦女人工流產前,必須強制諮商與思考六天,是因為我的腦海裡,一直浮現我的病人我的姐妹的憔悴面容,她們惶恐的聲音,她們那乞求被原諒的眼神,她們的絕望,讓我心碎。該向她們道歉的,是還存在性別歧視,將女人視為生產工具、視女人為男人財產、認為女人要犧牲自己才是好女人的社會思維與運作方式。她們是需要協助,需要更有效果、更有人性、資源更充裕的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協助網絡,以及更積極有效的加害人處遇;她們需要社會更積極地推行性別平權的觀念,打破陳腐的性別刻板印象;更需要在未達性別平等的理想之前,要先有法律來保障她們的生育自主權。」

    ainda
    發言評價:457

    ainda (ainda) 1944 天前說...

    "宗教團體堅持要尊重生命權,人工流產必須有強制思考期"

    忍不住想罵聲ㄍㄢˋ,沒想到John Irving在"心塵往事"裡頭描述的悲劇在現代的台灣活生生上演,喵的....提案這個爛法案的立委跟宗教團體最好都給我去看看"心塵往事",看看他們的偽善造成了什麼悲劇!!

    Eleanor
    發言評價:1365

    Eleanor (perfume) 1944 天前說...

    是誰在踐踏受虐婦女的自主意願?


    立委: 徐少萍、林岱樺、楊麗環

    "終於在5月3日承蒙立法院衛生環保委員會的召集委員徐少萍委員,將林岱樺、楊麗環委員提案修法的法案,排入衛環委員會直接進行一讀討論。"

    "而林岱樺、楊麗環委員的修法案,即著眼於改善第六款的過度寬鬆,因此希望立法規定,在引用第六款墮胎前,應有6天思考期;與及提供諮商、生產、福利、協助等措施,以避免衝動墮胎!

      林岱樺版本強調六天的思考期,並指出諮商的目的應該以保護胎兒為目的,積極鼓勵婦女繼續妊娠。而楊麗環版本則參考新加坡與法國法律規定,因此其法案涵蓋鼓勵生育補助。此外,對於青少年性教育知識的提升,也提列國、高中每學年提供至少4小時守貞到結婚的教育過程。此修法案若能順利通過,依據實際施行6天思考期的西方國家:荷蘭、比利時。發現確實可有效的減少一半以上的墮胎! "


    團體: 關懷生命協會、弘誓學院、輔仁大學、基督教信義會、基督教靈糧堂、一貫道台灣分會、一貫道總會、道教總會、國際佛光會、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佛教青年會、濟世功德會、雙福基金會、華藏基金會等數十個團體.

    http://www.catholic.org.tw/theology/life_ethics/keep%20the%20life/epaper/950510s2.htm

    Eleanor
    發言評價:1365

    Eleanor (perfume) 1944 天前說...

    是誰開門讓惡法成真?

    "95.4.19

    ‧ 尊重生命大聯盟各團體代表共赴國民黨中央黨部,拜會黨主席馬英九先生,請馬主席支持「墮胎前六天思考期與強制諮商」之優生保健法修訂案。馬主席之回應積極且正面,他表示:生命很重要、很寶貴,不能輕率墮胎;因此深思熟慮是有必要的,這同時也是一種負責任的行為。因此國民黨將會全力支持通過此修定案,將請徐少萍委員安排大體討論。

     陪同馬主席接見大聯盟尚有國民黨立院黨鞭曾永權委員以及徐少萍、楊麗環、江綺雯等現、前任立委。

     此次一同拜會馬主席的聯盟代表,由輔大神學院院長艾立勤神父領隊,有各宗教界領袖共十三人。本院教師(關懷生命協會秘書長)傳法法師亦為聯盟代表之一。"

    http://www.lca.org.tw/hongshi%20pic2/137.htm

    cyclothymia
    發言評價:19

    cyclothymia (cyclothymia) 1942 天前說...

    生命權的概念是很弔詭的,從受精卵那一刻開始,還是出生之後?顯然被採取的是前者,但懷孕者的生命權呢?在這裡卻被矮化成妊娠的機器人,因為懷孕會造成『無腦狀態』,所以在做任何決定前,都必須去接受諮商,避免衝動行事,做下錯誤決定。
    在豆腐魚那邊看到,有立委說:類似難道要讓我們的婦女『快樂的去墮胎嗎?』真想知道怎樣的墮胎會是快樂的?!

    b6s
    發言評價:45

    b6s (b6s) 1941 天前說...

    電影的話,《Swing Vote》就是在講米國大法官如何掙扎著決定墮胎在個人自由與生命權之間的界線。
    另外,有個知名的思想實驗「小提琴家」正是為此議題而生的。

    瓦礫
    發言評價:1175

    瓦礫 (ancorena) 1940 天前說...

    Eleanor:引述自你的連結:
    游主席聽取各方意見後,表示:尊重生命是民進黨素來秉持的價值,婦女自主權亦應兼顧對生命的尊重,將委請婦女部主任許嘉恬與強烈反對「墮胎前六天思考期與強制諮商」的黃淑瑛立委溝通,力求在生命權與婦女身體自主權之間取得平衡。

    媒體的對面,或是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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