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韋禎的部落格:臺灣的第一場選舉 
曾韋禎的部落格:臺灣的第一場選舉 
沙拉米斯 收藏於 2006/11/26
這場選舉的選舉人,須具日本國籍、年滿廿五歲、設籍滿六個月等條件外,還必須是年納稅額五圓以上之男性。民選之民意代表僅佔半數,另外半數則由州知事自行遴選。這樣的民意機關,議長並非由議員推選,而由街、庄長、市尹等行政首長充任,其功能限於諮詢性質,無法影響行政決策,也缺乏制衡行政首長的機制,反而是臺灣總督可以命令各級議會解散。所以這場選舉,並不盡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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