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J在中文維基百科的日子* - 金溥聰狀告UDN網路城邦和蕃薯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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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法律事件,最後的結果,將影響未來網路評論文章的發展。 繼續閱讀...
分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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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 (williamyeh) 1862 天前說...
我記得以前就有過因為 BBS 發言而被控告誹謗的案例,所以「將影響未來網路評論文章的發展」和「網路言論衝擊到現實法律的日子終於來臨了」的事件,早就發生過了。

良 (chlang) 1862 天前說...
這個比較像是 "公眾人物哪些事情可以受公評" + "Blog 評論公眾人物的範圍限制" 吧.
跟之前的 BBS 比起來還是有些獨立的特點在. (印象中以前 BBS 控告誹謗的案例比較針對於個人, 這次扯入的是公眾人物)

afoofa (afoofa) 1862 天前說...
個人毀謗的確有判例,我之前有收集一些...
1. http://pcman.ptt.cc/ 最新消息第二則 可以參考..
2. http://blog.webs-tv.net/kiss486/article/4717692 (第二集)
http://blog.yam.com/kiss486/article/7329539 (第三集)
至於BSP有沒有責任清除這樣的言論,才是本書籤應該注意到的部份。因為毀謗的言論不是BSP主動發表的,但BSP提供了公共空間平台,我以為這僅是幫助犯...還是等判決下來吧。 @_@

YSL (yslailo) 1862 天前說...
這個是民事案件
如果有妨害名譽的話 依民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是可以要求BSP除去
損害賠償部分則是有沒有民法第185條的共同侵權行為問題 這可以討論也應該是這個案子的爭點之一
但是 我還是認為應該沒有刑法第30條的不作為幫助犯的問題

KJ (kaurjmeb) 1862 天前說...
to william,故事其實是這樣,「原告」原本是直接找上BSP,要求撤文,並提供用戶資料,注意喔~是原告,不是「警方」喔。如果是警方來的話,才有「配合調查」的需要吧,不然以後隨便來一個人叫BSP撤文就可以撤,那還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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