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元豪:種族仇恨言論之管制:批判種族論的評論觀點 
廖元豪:種族仇恨言論之管制:批判種族論的評論觀點 
anarch 收藏於 2007/02/28
批判種族論者的分析告訴我們,如果願意仔細聆聽「被害人」的聲音,那麼種族仇恨言論可能造成的危害,絕不僅限於威脅或挑釁。這些危害也未必能夠透過「更多的言論」來加以矯治。法律的進一步規範,可能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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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草 (lightnesssnow) 1810 天前收藏
1) 「言論自由」與「種族平等」這兩個憲法上的重要原則,卻在種族仇恨言論(racist hate speech)之管制上,發生了衝突。2) 為了調和這兩個重大憲法價值,美國憲法實務與學界,在此一問題上糾纏多年,至今尚未得解。3) R.A.V. v. City of St. Paul (1992) & Virginia v. Black(2003) 4) 從一個不瞭解美國法律思想脈絡的外國法律人來看,似乎是很荒謬的:「種族主義」不但不是一個「應禁止」的價值或意識型態,反而是言論自由要積極保護的東西?然而它們... ...必須掩耳盜鈴地以「威脅」或「挑釁言論」等理由來管制。 5) 批判種族理論(Critical Race Theory, C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