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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掰同學是好孩子誠懇頑皮善良想變聰明有錢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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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掰同學是好孩子誠懇頑皮... (bias) 1308 天前收藏

    模擬你的高潮 消費你的獨立 ─ 中華電信城市音樂的展演記錄計畫
    週四, 2008-10-23 20:21 — 陳佩甄

    文/陳韋綸 圖片提供/凱絡媒體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比鄰中正紀念堂廣場,相隔一條信義路 ─ 座落於全台中央行政機構所在的中正區,偌大園區就是過去國營事業留下豐富資源的一部分:零五年釋股並宣告民營化後,靠著昔日電信局底下之打造電信基礎建設,握擁台灣超過八成的的寬頻用戶;由於所有「地下的」(固網與機房兩個資源)歸其管轄,長久以來島國數位內容產製向來得看老大哥前進(從 ADSL 四百萬用戶到線路光纖化)的腳步:正因如此中華電信集團向來被對手視作可畏的 IDC(網路儲存服務者)抑或 ISP(網路服務者),內容提供長久以來被視作其禁臠。

    走入外觀有些老舊的數據分公司內約莫十坪的音樂專案辦公室,十名不到的員工似乎更印證了傳統對於中華電信只「接」電話(線路)的印象:距離入股 KKBOX ─ 象徵性地踏入數位音樂版圖 ─ 不過是一年前的事,今年其數據分公司的音樂專案辦公室便與五四三音樂站合作,每個禮拜進入 The Wall、城市舞台沙龍、河岸留言等台北 livehouse,「預計在一年內錄製超過 50 場高品質的現場音樂展演實況。」─ 一個名為「城市音樂」的企劃 ─ 十四天後錄製內容依照各網路平台(KKBox、MOD、Emome、hiChannel、Xuite 以及 Indievox)的特性以串流、HD 影片、mp3 等格式發行;進入第三季時,從巴奈、好客樂隊到新生代的雀斑與 Digihai 皆為座上賓,讓人好不訝異這隻通信產業界的老馬亦能嗅出新草芬芳?

    然而要如何看待電信鉅子 ─ 台灣最大的固網通信、數據通信及行動電信服務業者 ─ 在擁有各式網路平台後 ─ 從 KKBOX到 hiChannel 和 MOD 的情況下開始對台北甚至是台灣獨立音樂場景的展演收錄?對於整個中華電信集團而言,城市音樂企劃或許是推動網路光纖化避免數位內容乾涸的一個加值動作;對於獨立樂團來說,部落格、myspace、facebook 到 streetvoice 以及 youtube 等各式平台增添更多露出的機會,如今中華電信承諾創造另一個平台、以 HD 品質之影音承諾其曝光增加─儘管篩選機制不在自己手中,而樂團又從中得到什麼?對於樂迷/消費者則是聆聽及購買模式的改變,不僅是實體音樂之沒落,更是從 mp3 進階到(彷彿)更貼近樂團的消費行為;無論如何,城市音樂企劃 ─ 哥利亞巨人主動敲了非主流場景之門 ─ 的出現,都必須細細檢視。

    城市音樂 ─ 音樂場景的「革命火種」或是履試不爽的文化消費?

    約莫九七年時實體音樂遭遇必定顛覆其命運的敵人 ─ mp3 開始流行,在如 Napster 的 P2P 軟體尚未發明前,數位音樂已在網路上流竄;同一時間台灣主流音樂產業仍處於相當的高峰:以唱片為主體的娛樂產業每年仍可坐收 200 億上下的產值 ─ 從上游內容創作者到下游的唱片行、電視媒體、廣播節目因為「餅夠大」而得以支撐。九零年代亦是跨國公司併購動作最為頻繁的時期,歐美音樂產品大量進入島國,在唱片市場上華人創作被迫與之競爭,而且時間軸越往後,這樣文化傾銷、數位音樂及盜版共同夾殺的壓力便越能反映在唱片工業的產值上:零三年整個產業已萎縮至九零年代的 1/4 以下,中華電信音樂專案辦公室委員陳韋忠說:「音樂數位化後會一直沒落,…消費者改變習慣,但是版權擁有者卻不改變觀念─無法因媒體環境的改變而改變。」當蘋果推出 iTunes 線上商店即證明數位音樂將改變整個產業結構,而且才是真正利基所在。

    彼時中華電信正從過去電信局下逐漸釋股,開始民營化 ─ 業界紛以「猛虎出閘」形容其擁有的基礎建設資源;在過去憑此便可令其獲利豐碩 ─ 光是 ADSL 佔有率八成以上便令人望塵莫及;然而音樂專案辦公室表示:「這三十年來電信開始普及、飽和,…大概在三年前的時候中華電信開始思考加值,先從幾個原本架在電信網路上的業務去做加強,其中包括音樂辦公室的成立。」發展「加值」的另一個必要性在於:當政府喊出 2010 年全面數位電視化、當手機翻陳出新,「行動數據」越形迫切之時,作為電信三霸主之一的中華電信不得不以迴路光纖化以及 MOD 大電視應對之,此時「數位內容」便成為關鍵─因為「網路速度這麼快,但上面要跑什麼?」

    不諱言地,音樂辦公室是「數位內容的策劃者」而城市音樂為「網路加值的一部份。」然而他們表示此企劃亦是為獨立音樂場景做一個紀錄 ─ 一種文化資產的累積:「舉例來說英國很重要的文化媒介是 BBC 做的現場錄音 ─ 五零、六零年代就開始做這件事情。這些東西被留下來在時間軸上是有意義的:當時的時間點某個藝人發了片、團體紅了或是某個當時的文化現象,BBC 幫他錄音,這些東西被流傳下來就有意義。很像考古學一層一層的,沒有一定的厚度就沒有一定的文化基礎;當記錄時就有時空文化背景存在;時間拉長就是累積和層次。這就是文化意涵。」

    然而如果獨立音樂被其視作為文化的一部分,那麼必須被釐清的便是:中華電信做為一商業公司入足「文化」之優劣賢淑 ─ 文化被視為「產業」、「作品」被當作「商品」而成為買賣交易的一部分時,音樂場景失去什麼?又得到什麼?「獨立」又何以稱作「獨立」?當中華電信承諾一個相對於主流媒體的新的發表平台時,卻非人人擁有踏入大門的鑰匙:決策機制絕非民主,當取捨之間參入商業考量後,可以想見相對軟調適合咀嚼的音樂將組成再現之音樂場景─那「一定厚度的文化」容易消費卻難以捕捉光譜兩端更為實驗和創新之力量,而這樣的紀錄又將如何形塑台灣未來的音樂面貌?

    樂團,你 / 妳的牛肉在哪裡?

    「商業端創造新的商機,非商業端提供機會和平衡的發展。」

    當記者問及「城市音樂如何給樂團一個可見的未來?」時得到上述的回覆。今日以音樂產業切入,那麼樂團們該問的便是:牛肉在哪裡?利益分配是否符合公平原則?中華電信因掌握如 KKBox、Xuite、hichannel、MOD 還有 emome 五個網路 / 大電視 / 手機平台,任何露出曝光對於樂團而言似乎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好機會。況且「Livehouse 提供場地環境和表演的設備,團體藝人表演者提供內容,錄影器材錄音器材和後製都是中華電信負責。」另一方面,音樂辦公室亦表示其拆帳方法是「…比照現在上架產品:音樂版權裡面的錄音製作、詞曲著作、表演權利等等。這些之外還有頻寬成本、平台銷售成本,根據一般所有平台的拆帳比例,該給多少錢就給多少。以 KKBox 為例是五五分帳,但之前必須扣掉錄音(和錄影)的預算。」然而中華電信對其收獲沒有提到的是:城市音樂之於獨立樂團就如同某便利商店邀請知名藝人代言樂活產品,而差別在於後者得到優渥的代言費,中華電信得到「(推動音樂產業的)臨門一腳」的形象時,樂團境遇卻有可能大不相同。再者依循主流音樂圈傳統的「遊戲規則」─ 拆帳制度看似公平,實際上所謂樂團演出成為業者擴充數位內容「多元」選擇性以吸引更多用戶的單品之一,中華電信在數位音樂產業鍊中從網路平台到最下遊內容載具如手機(門號)及 MOD 大電視無所不包,那麼真正獲利顯然不只是城市音樂單一個加值服務(如何從分雜小眾的獨立音樂獲得利潤!?)。如此來看,而內容生產者與發行者之間利益分配的不平等結構,豈是一場僅僅三十元收入的對拆就能填平而已。

    「其實這樣的金額很少,大概吃一餐就沒了。」音樂專案辦公室坦承。

    樂迷,妳/你在消費什麼?

    「此刻,或許正是創作音樂有史以來最美好的時代,…,我們相信,此刻時機已經成熟,就待那『臨門一腳』。我們希望,能在這個關鍵的時代,結合各方資源,擴大創作音樂的影響力,讓更多人能夠參與這場的革命。」─城市音樂文宣

    音樂產品有所謂三個層次 ─「聽得到看不到,再來就是影像,最後是親臨現場的氛圍感受。」樂團現場展演向來屬於第三層次,第一個層次 ─ 發行 ep、專輯或是 mp3 網路上架可說各憑本事,然第二層次的影像產品可說闕之弗如 ─ 也是業者眼中尚未被挖掘的原生林;打著以 HD 的數位內容讓樂迷不再需要忍受「現場偷拍、偷錄的簡陋片段。」獨佔心態從文宣把樂迷當作賊的思維就可窺見一二。消費者藉由微薄的付費,得到不僅是更貼近「原真」的音樂產品;藉由消費動作,樂迷同時標誌自己高人一階的音樂品味,還得到一種「精心包裝的自我認同」─ 捕捉對抗主流音樂產業的另類態度(只要付個三十塊便行!)是最極致細微的行銷手法。但是商業公司儼然進入每個 livehouse ─ 獨立音樂場景正在發生的地方 ─ 的時候,我們(即將)失去的是一種相對硬地(indie)的空間:在裡面自在呼吸(二手菸)與活動(舉凡插科打諢到大口灌啤酒不逐一詳列)時所面臨的都是更多的商業干擾;在某種程度上,中華電信看來提供媒體空間包容相對非主流的樂團,但是同時其他未能進入頻道的創作者卻也需要更高分貝的音量與之對話:當這個網路媒體呈現完全私有化而毫不民主時,音樂場景極可能失去的便是更多非企業介入的活動空間。

    音樂數位化,樂團收入 M 型化 誰獲利? 音樂場景何以稱做「獨立」?

    九零年代台灣唱片產值動輒達兩百億之譜如往事雲煙;如今實體唱片銷售總金額已低於十年前的十分之一,音樂數位化連帶牽動的是傳統以實體唱片為主幹的流行音樂產業價值鏈有著根本性的變化:夾在內容產出者與消費者之間的實體通路正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線上音樂平台,當獨立樂團與主流藝人作品共同上架,卻沒有相同資金買下橫幅廣告,資本落差造成的不平等競爭似乎依然存在。城市音樂企畫於各平台建立單一頻道,希冀能凝聚獨立音樂的小眾,以一場三十元低廉的價格,期許打破「類型」分類籓籬,以較為中性的「城市」吸引潛在消費族群。然而中華電信音樂專案辦公室表示在數位時代樂團收入有 M 型化的問題,以 KKBOX 的點選率為例,知名樂團或藝人點播率高,「如雀斑和白目發行過 EP,但是兩三首歌放在網路上很快就會被淹沒」音樂專案辦公室表示。即便如此,網路音樂平台的現況仍無法提供知名樂隊昔日的豐碩利潤;因為數位音樂市場仍然未超過實體,因此其帶來的收入不足以支撐。數位音樂發展結構、平台 ─ 樂團拆帳制度對樂團至關重要;音樂在網路上架後,眾多樂團好像成為長尾末端,那麼未來獲利至多者是平台、頻道、還是樂團或表演者?

    音樂產業三個層次中最難以被取代者仍是現場展演,從許多主流藝人經紀合約由唱片公司轉移至演唱會企畫公司便可瞭解表演者可見的未來利基在哪。然而這樣獲利模式似乎僅適用於大牌歌手及樂團,所費不貲的門票與周邊商品還是樂迷買單,同樣商業模式放入獨立場景的可行性是多少?又或者那種自己幹!精神 ─ 堅持小規模經濟的消費倫理以維持相對不受商業干擾的自由 ─ 才是獨立音樂場景的核心價值還有樂趣所在?「覺得主流太爛、只想做自己想聽的音樂」因而成立線上小廠牌的初衷或許才是音樂場景最值得信賴的火種─那種辦派對、搞樂團、賣一些牛鬼蛇神的龐克唱片、搞小誌還是設計 T-shirt 都事必躬親的勞碌命,才是音樂社群凝聚力之來源?

    倘若「獨立」無法藉其相對主流的邊緣位置來定義,那麼又何來所謂「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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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掰同學是好孩子誠懇頑皮善良想變聰明有錢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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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掰同學是好孩子誠懇頑皮... (bias) 1308 天前說...

    破報在改版後,建立新文章鏈結時似乎重複使用了跟過去舊文相同的網址,我要收的文章明明是模擬你的高潮 消費你的獨立 ─ 中華電信城市音樂的展演記錄計畫,而不是《陰道獨白》不能改變世界,不過至少她在試了!這篇啊。只好先把全文轉貼在書籤說明的部分了。

    這篇文章我覺得寫得很好啊,但底下的讀者回應倒是一面倒地抨擊作者撰文偏頗。剛好看到音樂五四三暨城市音樂負責人馬世芳 honeypie 的 twitter 說『看來不回應不行,但實在提不起勁...』,不知指的是不是針對破報這篇封面故事作回應?期待後續發展可以看到更多對話...

    卡五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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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五盎 (car5on) 1308 天前說...

    真是錯綜複雜
    但是又沒時間細看...
    感覺上又得先把大家的 獨立 定義搞清楚
    才有辦法繼續討論....

    感激小掰同學收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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