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不願面對的真相——6位環評委員的聯合聲明 
行政院不願面對的真相——6位環評委員的聯合聲明 

其他更多討論

豪豪 (jrfox) 1756 天前說...
話說回來,「環評委員會是由21位委員組成,其中7位是官派委員,14位專家學者,其結構本就是政府部門占有絕對優勢」這句話我實在不太懂...
三分之一怎麼樣算強勢?!結構如何分配?!文內不曾有所說明、解釋...
有人能夠說明一下嗎?!

hoja (hoja) 1756 天前說...
21這個數字以全體都出席會議的情形下要過半必需至少11人,所以官派只要在其他的14人中拉攏到4人就闖關成功,再加上可能不是每次的表決非官派都能全數出席(這點要再查是否有法訂出席人數的限制),所以門檻會再降低,這就是文中說佔有絕對優勢的原因...

豪豪 (jrfox) 1756 天前說...
所以,官派的7人都「必然」不會缺席,也沒有「違背政策」而跑票的問題?!而學者則經常缺席或「違背專業」而跑票?!我該如此解讀嗎?!
政策與專業之間的相互拉扯,本屬意料中事。該執著於專業而不執著,嚴酷點說,是學者放棄了專業的堅持,該被譴責啊!果真如此,那滿悲哀的...ˊˋ
那,假設這六人是「必然不缺席」且「必然不跑票」的,那麼其他八個人,又是怎麼樣的人物呢?!@.@

無差別 (royfish314) 1756 天前說...
行政院環保署第六屆環評委員名單:
張國龍 環保署署長
蔡丁貴 環保署副署長
施能傑 行政院研考會副主委
張景森 行政院經建會副主委
紀國鐘 行政院國科會副主委
戴振耀 行政院農委會副主委
蔡 堆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
徐光蓉 國立台灣大學大氣科學系教授
劉志成 台灣科技大學化工系教授
顧 洋 台灣科技大學化工系教授
黃乾全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衛教系教授
鄭先祐 靜宜大學生態學系教授
李根政 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主任
林建元 台大建築及城鄉研究所教授
文魯彬 臺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
陳光祖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
范光龍 台灣大學海洋研究所教授
周晉澄 國立台灣大學獸醫系副教授
郭鴻裕 農委會農業試驗所農業化學組研究員
林素貞 成功大學環境工程系教授
詹順貴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momoge (momoge) 1756 天前說...
所以我才會一直強調(http://momoge.blogspot.com/2007/03/blog-post_28.html),如果制度設計裡,只獨尊經濟部跟交通部,其他部會只是用來背書用的,你換誰做都一樣,因為你絕不能怪經濟部滿腦子想著經濟,尤其當制度鼓勵他講話聲音比人家大時……
結果就是經濟部聲音比較大。
清閒散人說的有道理,但要決策單位換腦袋談何容易,因為選票的腦袋才是關鍵,但要等各位選票的腦袋轉變,等死吧!
社會教育阿!

海藍加天空藍 (baronshih) 1756 天前說...
現在的社會中間分子,也就是30~50歲的這批人(啊,我也是),曾經歷經十大建設、經濟起飛的時代,從小就在心中種下「建設=發展」的觀念,所以才會有現在「大建設就會有大溫暖」這種噁心巴拉的口號,從來都不知道水泥建築會被視為溫暖的象徵,我們的行政院還真是多才多藝啊!
回歸正題,我覺得,環保觀念還是得從教育做起。這可不是買個廣告時段做政令宣導就好,而是得從小時候教起。說真的,雖然台灣是已開發國家,還是常常可以看到車子裡面飛出垃圾這種匪夷所思的事情。如果一般民眾都如此,又如何要求政府重視,更何況我們的政府主事者不重視台灣的國際形象,只重視個人的「從政形象」。當民眾都有環保觀念的時候,那些政客是沒有辦法在那邊大放厥詞的,因為他們的選民的眼睛都是雪亮的,隨便亂搞會導致政治生命不保。這種事情做起來要很久,但才是真正紮根的方法。
諸位大德在抗爭之後,爭取更好的生活環境之餘,記得教教自己的小朋友,記得做好榜樣,我們的環境才會更好。
說真格的,一個必須立場超然的單位,裡面竟然有三分之一官派的成員,我真不知道這個單位要如何超然。政府已經握有組成成員的權利,竟然還放這麼官派人馬在裡面,擺明了找個單位背黑鍋嘛!以後出了什麼問題,只要說一句「當初已經通過環評」這樣就好啦~~更!

kimi (kimi) 1756 天前說...
「官派的環評委員都不是環保相關背景出身的哩,這與環評的理念不何耶。」
環評委員不一定全都要是環保相關背景的吧。
環評理念請參考環評法第四條:「環境影響評估:指開發行為或政府政策對環境包括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之程度及範圍,事前以科學、客觀、綜合之調查、預測、分析及評定,提出環境管理計畫,並公開說明及審查。環境影響評估工作包括第一階段、第二階段環境計畫評估及審查、追蹤考核等程序。」

弱慢 (nooorman) 1756 天前說...
kimi,是這樣的,一個開發案,早就先經過經濟上、工程上、政策上的評估,全都可行之後,再送交環評,以針對該開發案可能造成生態、生活、文化上的影響做進一步探討。
可是官派環評委員是什麼人? 研考會副主委、經建會副主委、國科會副主委、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說句實在話,國家重大開發案(例如蘇花高)難道沒有經手過經建會與公共工程委員會?在體制內他們不能給予意見?為何非得在環評這件事情再交給他們審一次?
尤其是公共工程委員會,本來就是主管全國的公共工程,還記得郭瑤琪曾大力支持蘇花高嗎? 環評本來就是針對工程上的盲點而來,怎麼該委員會可以在環評上球員兼裁判?
也就是說,既然國家級的開發案已經先通過體制內的經建會與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審定,毫無疑問地他們的立場已經寫在開發報告書裡面了,又未何要在環評上占兩個缺? 自己審自己?

羅克斯 (aa369aa369) 1756 天前說...
詹順貴之前為中華民國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我想應該是有點底子的。
就好像文魯彬以前也是律師,因為法律專長和嫻熟環保相關而
當上環評委員的。
至於官派環評委員,好像是法律中規定就是那幾個職位的人。

kimi (kimi) 1756 天前說...
弱慢,
可行性評估和環說的範疇、內容和重點還是有所差別的。我想你說的是環說吧。
完全同意你對「官派」的質疑。不同意的是環評委員不一定要是環保背景才符合環評理念。在你的說法裡,會限縮環評的意涵。在我看來,環評委員裡面可以有農業經濟專家、公衛專家、勞工專家、社福專家,甚至兩性專家、古蹟專家。
我認為與其侷限在環保背景,不如讓環評委員的組成因案因地制宜。比方說,政府有個環評委員人才庫(比方說五十人)、甄選機制透明化參與化。
民間評委(以環保專業立場)和官方評委(以開發傾向立場)的結構,容易產生兩個問題。第一、是組成份子的對立容易形成專業的本位主義。第二、環保專業不代表一個絕對的價值,環保專業除了面對開發專業的強勢壓迫外(這部分我贊成六位民間評委的反彈),也必須與社經專業對話,相互詰問。
紅綠聯合本身就是一個尚待磨合進化的社會工程。光是綠解決不了紅的問題、甚至忽略紅的問題。而開發行為也不單純是綠要把關,紅也要把關。而紅綠之間並不是沒有矛盾。你是規劃專業,我相信你知道我的意思。

弱慢 (nooorman) 1756 天前說...
kimi,謝謝您的解說。
我還有一個疑問,現在即將登場的開發案(像是各地火力發電廠、煉鋼廠、石化廠)是一個、一個送入環評,而不是整包一起送入環評,這會造成一種困難,也就是說,如果只看單一個開發案可能沒有問題,畢竟單一個火力發電廠對二氧化碳排放量助力不大。可是如果把所有開發案視為一個整體的話,就會出現問題,如這篇文章提到的,這些開發案全都通過,三年內將會增量71,440千噸的二氧化碳,增加比率超過四分之一,達27.9%。
這是一個見樹不見林的問題,現階段政府採行一個、一個分別送入環評,因為這樣對政府開發政策有利,也就是各個擊破,然而,把這些開發案全部加起來,卻會得出驚人的數字,這是政府不願意讓環評委員看到的整體的真相。
這牽扯到到底政府的總體能源政策是什麼? 怎樣因應全球暖化? 對策為何?
環評委員無法進入體制內的決策核心,無法窺視政府真正的能源政策,也無法針對全球暖化議題與政府對話,在這種見樹不見林、權力關係不對等的狀況之下,環評委員能評的東西太有限,不夠全面,所以我很能理解環評委員的聲明與焦慮。
現在政府更將問題有意推給環評,卻不見政府出面說明台灣總體能源政策為何,我只能說,這是在您所謂"開發專業的強勢壓迫"之外,另一個政策強勢壓迫。雙重夾殺呀。

kimi (kimi) 1755 天前說...
弱慢,
一、的確是雙重夾殺。政府沒有完整的能源規劃政策,就是一種耍賴的政策。和片面津貼加碼的主張是一樣的。
二、至於有些案子其實有地區別的總量管制,並不會有加總之後的超量驚喜。不過我也認為政府在這部分做的不完整、不全面。除了總量管制之外,還有其他總體性的管制手段可以採用。http://www129.tpg.gov.tw/mbas/green/index.html 這也是要推的。
終究只靠環評委員的天縱英明或是苦口婆心是不夠的。不過短期還是要給環評委員子彈、資源和一個審議式而非多數決式的決策空間。

hoja (hoja) 1755 天前說...
To: 豪豪
所謂的官派就是指政府派來代表政府決策的代表,所以一般來說都是統一口徑的,而邀其他的專家學者的與會是為了聽取更多元的意見,既然如此,可能這多元的意見中包含「反對」、「贊成」或是「沒意見」等等,所以即使這六人全出席且持「反對」意見,但是其他人是不是「反對」或是「沒意見」甚至根本不願出席就不得而知了,再加上對政府來說統一安排官派委員的行程比散落各研究機構的學者還方便,所以一般來說官派委員的時間比較好配合,這就是雖然官派的人是少數,但是卻佔有優勢的原因
至於利益凌駕於專業的問題,是長久以來一直存在的弊病,也許這也是當政者與人民之間永遠的拉鋸戰吧...

頑固羊男 (kankoku1goat) 1755 天前說...
一、官派的委員,是不代表個人意見的,是代表各官派機關的意見,其實在其行政高權上,己經在開發案的相關機關所賦予的把關部份表達過意見,以蘇花高為例,交通部在開發計畫的諸多行政程序、預算編列、行政院會早就表達過意見。
在環評裡,要解決球員兼裁判,應該將各機關官派委員改為列席報告,不參與表決。
二、環評委員的專家學者、代表其專業本位的學術倫理與良心,理論上,若有足夠證據證明其自由心證是出自學術倫理的獨立客觀性,就其專業領域是比較值得信賴的。
三、因為所有的開發案,除了環保之外,還有文化、歷史、科技、社會、經濟、法律、工程等等的不同領域會影響開發案,所以本來就應有廣泛納入各領域。
四、但是環評委員是無給職、只有區區的車馬費(一般一天的會好像只有1000元或2000元的車馬費),也沒有助理編制。環評委員大都是大學教授、律師等專家,其時間成本很貴,與出席的付出不成比例,而以每個開發案的複雜度,動輒數百頁到上千頁的環評報告書常常是開會通知發出來,3-7天就審,想想開發單位作環評報告書,可能花上數百萬到上千萬、動員數十人次數個月到半年一年的時間,審核開發案卻常是一天或半天,審核時間與專家學者可以投入時間也非常不成比例,像詹順貴律師、文魯彬律師這些對環保堅持嚴格把關的委員,為了我們的環境,常自掏腰包,要求律師事務所裡面的助理、其他律師,花費其寶貴可賺錢的時間,投入這個不賺錢,但求對我環境與後代子孫的環評審查,幫忙發掘問題,真的值得感配。
而許多學者,他們所犧牲研究的時間,還有因為教職影響,而不克出席的,卻不得不提書面意見,但是不能因此說他們不認真審查!!
五、但部份委員未在審查時出席,卻在關鍵表決時刻,在官方施壓、請託下,到場表決,就是所謂官方擁有絕對優勢的原因。
對於這幾位有風骨抗壓,又努力付出很多時間為我們的環境把關的環評委員,力抗官方經濟開發的壓力與堅持,關心環境與未來的公民,應該要給予高度肯定,多點掌聲與鼓勵。

馬康多小鎮 (chiaweichao) 1755 天前說...
針對近期的環評問題,這週在立報的環境透視專欄有大概分析了此制度的問題。
詳見
http://www.coolloud.org.tw/news/database/Interface/Detailstander.asp?ID=122092
不過由於字數上的限制,還有些問題沒有點出來,包括個案環評與政策環評間的關聯(在能源政策環評都未進行之時,就單一火力電廠的設置來討論有意義嗎),評估範疇界定不清的問題(評交通建設的經濟面時,就考慮通車後待來的影響,但評估環境衝擊時,這些間接衝擊卻都被排除。)再者,大溫暖大投資計畫中,是將環評放到經濟相關政策來看待。而『大溫暖大投資』,則是當前行政院政策指導準則,所以各相關部會,特別是開發單位對環評的批評,則可從此脈絡下,了解其動機。
而談環評制度的改善,絕對不要借鏡美國,因為再美國的制度,只有環境衝擊報告(Env. Impact Statement)的要求,審議者無法對開發行為通過與否,產生多大影響。反而可參考荷蘭以及歐盟的制度,特別是荷蘭的環評委員會,獨立於政府行政體系下,雖然經費是來自政府的補助。但該委員會最重要的特點為下
1. Independent expertise is the Commission's hallmark
2. The Commission can draw on a pool of 400 independent consultants to advise on the scope of EIAs (what are the relevant impacts and alternatives?)
因此雖然該委員會不能針對政策與方案本身有任何偏好性的選擇,但藉由此般的審議機制,環評報告書的內容一定能大幅提昇,以提供決策者更理性的決策依據。
詳細內容請參考以下網頁
http://www.eia.nl/eia/commission/index.htm
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eia/home.htm
http://www2.vrom.nl/pagina.html?id=7378

馬康多小鎮 (chiaweichao) 1755 天前說...
對了,回應一下弱慢所提的『登場的開發案(像是各地火力發電廠、煉鋼廠、石化廠)是一個、一個送入環評,而不是整包一起送入環評,這會造成一種困難,也就是說,如果只看單一個開發案可能沒有問題,畢竟單一個火力發電廠對二氧化碳排放量助力不大。可是如果把所有開發案視為一個整體的話,』
能源局去年底研擬出了能源政策綱領,今年也會進行該綱領的環評。因此六月開始,會有一連串的說明會,一開始會針對政策綱領本身,而後則是屬於政策環評的階段。
就我所知,在綱領的設計中,CO2排放量成為各政策方案的設計上得限制因子,而非僅是評估準則的一環。但問題是,各種電力形式的CO2排放係數是如何估算出來的?
在現行的能源預測模型下,各電力形式的所有排放資料與發電成本,都是來自台電本身(所以核電的CO2排放均設為零,發電成本僅只0.6元/度),在此狀況下,是否會資料品質是否導致模式預測上,最令人詬病的Garbage In Garbage OUT ? 各何況,現行的電力推估都預涵了一個要命的假設,就是總能源消費與GDP成長是無法脫勾的。
綜合以上,最恐怖的預測結果就發生了。
『就是若想達到大溫暖大投資的GDP成長率,而CO2排放量要回歸2005的基準,則台灣需要新增十一部核能機組!』
聽到這個預測結果時,我瞠目結舌。
這也難怪清大核工所的諸位教授,都一幅想高喊『The Return of Nuclear』
所以當你知道能源預測模式,從不考慮能源密集度時。對台電或能源局所發出的任何電力不足的恐嚇,請不要太過當真。
而對於所謂的非核家園與低碳社會沒法並存的講法時,也請去記得去質問:『計算核電的CO2排放時,原料開採濃縮以及後端廢料處理過程的排放有納入評估範疇嗎?』

豪豪 (jrfox) 1754 天前說...
羊男所提的第四點,我相信才是問題的核心。
要解決這個問題,環評會的結構、運作方式與相關的法源,恐怕必須重新調整才是。
1.審議時間可能必須重新調整。審議時間過短,顯然難以有充足的時間來進行議案細部的觀察與理解。若評議人均有意認真審議議案內容,時間長短無疑對於結論的品質,有絕對的關聯。
2.必須編制助理。參與審議的專家學者們,顯然不見得有時間事必躬親。有助理的編制,至少在審議案件的相關背景資訊收集上,能夠分攤些許負擔,不至於讓審議書中的隱蔽資訊,誤導判斷。
3.提高學者專家參與人數的比例,使官方無操控會議。既然官方有立場必須表達,如果官派審議者人數必須那麼多,那麼就讓民間代表的參與人數增加吧!每一個領域至少增加一名參與者,相同領域的人共用一名助理...
這樣一來,環境影響的評估結果,將會大大的貼近於環境的現實面,不容易流於形式...

羅克斯 (aa369aa369) 1754 天前說...
五、但部份委員未在審查時出席,卻在關鍵表決時刻,在官方施壓、請託下,到場表決,就是所謂官方擁有絕對優勢的原因。
如果查查新聞,真的會發現每次出席的人寥寥可數。
而且環評只要一過,就沒第二次機會翻案了,
所以這次反對的人,下次搞不好不克出席......
除此之外,無意見看到這篇http://www.wretch.cc/blog/tepu&article_id=7686550中的
詹順貴說,行政院指責環評審查速度太慢,這不是委員的問題,問題出在撰寫環評書的顧問公司是接開發單位的生意,當然會盡量遮蓋不利開發的事項。審查時,開發單位又常實問虛答,委員看到問題,當然會要求補充說明再審,才會讓審查時效變慢。
這似乎也是環評會議要改善的項目之一。像湖山水庫當初就沒列
八色鳥的棲息區域。
廣告:

24


分類:
標籤:
群組:













訂閱
看看大家怎麼說
豪豪 (jrfox) 1756 天前收藏
環境是唇,經濟為齒。唇之不存,齒必受寒~
一個國家連環境都保護不了,依附環境過生活的國民,又如何能安居樂業?!被蹧踏了的資源,又如何能被經濟體系利用?!
震天價響的「拼經濟」,如果拼到輸掉了環境,其實也就輸掉了未來...
沒有把環境顧好,拼經濟其實不過是個謊言罷了。ˊ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