罔顧基本人權,這樣的作法合理嗎? 
罔顧基本人權,這樣的作法合理嗎? 
批評政府的施政不是在野黨獨有的權利,有爭議的作為本來就是應該被提出來 繼續閱讀...
分類:新聞
群組:酷索飯團K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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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ebug (gamebug) 1577 天前說...
昨天看到這件事情,覺得很不可思議,今天的新聞就被踢了:
私人信蓋入聯宣傳章 老外氣炸
老外不爽家書蓋入聯章 謝志偉:有意見的直接來找我!
入聯宣傳章 郵局:上面給壓力執政黨不要動不動就玩這樣的小把戲,只會讓人「看扁更扁」...
另外那個新聞局長你可以繼續這樣沒關係,你說有意見的人找你是吧?我都不知道你什麼時候管到交通部去了,行政院你家開的啊?

海洋國 (chicaca123) 1577 天前說...
外國人如果『氣炸了』還有道理,台灣人如果也『氣炸了』,那我真不明白,難道我們是兩個分離的國家嗎?入聯只是執政黨的事嗎?從這件事,我倒反而看出『入聯』不是講講的,也不只是政府做給國內的人看,騙選票的,而是有心將它推向國外,但你用『小把戲』這種字言,也看得出你的政治屬性,而我的偏向也很清楚,這就是台灣面對的問題,是『政治』問題,所以別再提什麼人權不人權,這都模糊焦點了。

gamebug (gamebug) 1577 天前說...
模糊焦點?這真是一個有趣的指控。
我只想請教一件事情,請問我的言論自由有沒有需要經過任何的單位授權,或是原本就受憲法保障?
如果這是屬於我的自然權力,在我沒有聲明放棄的情況下,是誰同意讓其他人代表我發言?
台灣入不入聯我無所謂,因為現在我連保住自己在國內的飯碗都成問題,還管到國際上去,
行政院少在那邊冠冕堂皇講什麼這是兩千三百萬人共同的心願,共同個屁!
今天很明顯就是因為這樣的舉動,侵犯我的權利,而導致我的不滿,影響我的言論自由,關我政治屬性什麼事?再者,我同樣不欣賞天下圍攻,因為那也是嚴重影響到其他人的自由和權利,相關人員被審,活該!
但是今天執政黨以社會公器侵犯人民自由,該罵!該打!何來模糊之有?

呼大帥 (tinohu) 1577 天前說...
所以就是說:不願意被政治滲入的那麼深,就是另一個國家的人?這是哪門子的歪理?
用政治立場來區分你是不是該閉嘴?
真不錯~~真民主~~真是正義啊~!

海洋國 (chicaca123) 1577 天前說...
是現在教育出來的孩子都這樣嗎?『台灣入不入聯我無所謂,因為現在我連保住自己在國內的飯碗都成問題,還管到國際上去』,這種『飯碗』掛嘴邊,直入式的腦殘想法真的令人嘆息。

Jay (jayrun) 1577 天前說...
老外氣炸?沒來黑米逛逛還不知道有這麼有趣的新聞。
呵呵,這令我想起左冷禪左掌門在泰山召開五嶽劍派並派大會時,說的至理名言啊:
「五派之中,已有三派同意并派,不知恆山派意下如何?恆山派前掌門定閑師太,曾數次和在下談起,於併派一事,她老人家是極力贊成的。定靜、定逸兩位師太,也均持此見。」
反正定閑定靜定逸幾位師太圓寂已久,死無對證囉,他左掌門位高權重,誰敢說他是在唬爛啊?
話說台灣的媒體跟政治人物也都超愛來這套的,甚麼深喉嚨啦,甚麼秘密證人啦,甚麼2300萬同胞啦,甚麼神秘老外啦..........。
呵呵,更厲害的是這種話還有人相信。

gamebug (gamebug) 1577 天前說...
你認為我教育失敗沒關係,你說我人格破產不打緊,你怎樣批評我都無所謂,當下很現實的問題就是:我明天的生活還能不能確保?而這個民生問題很顯然的直指現在的國家政策,請問如果明天入聯了我的工作就沒問題了?明天入聯了民生問題都不怕了?請問入聯了物價就會平穩了?我覺得這不是在討論理想或是抱負,植入不植入的問題,而是最簡單、最直接的生活!請問執政黨成天在那邊搞正名、拼外交、要入聯,有幾個議題是直接反應在民生需求上的?做人要講道理啊,而且現在指責我的教育失敗,我都還得感謝這大有為政府呢,難道教育部不是行政院管的啊?
行行好吧,求求你們了,犯錯沒關係,但是不要死不認錯。這次,確實做得實在太超過了。

小掰同學是好孩子誠懇頑皮... (bias) 1577 天前說...
唉,最好先稍微研究一下,一般咸認的基本人權主要包括哪些?私人信件上被加蓋什麼置入性行銷的廣告詞,受到侵犯的確定是「基本人權」嗎?樂生療養院被拆除迫遷的院民病友,沒有違反集會遊行法卻被強制抬走扔進廂型車丟到深山裡的抗議公民,那種不只一次反覆上演的狀況裡我才更確定有人的基本人權被犧牲被戕害。我的電子郵件信箱、blog 外掛留言板三天兩頭被 spam 佔據,這樣也是侵犯到我的「人權」嗎?幾年前買個香菸上面還要印兩行『三民主義有害健康吸菸過量統一中國』,這樣算不算侵權咧?大家平平在同一個空間裡,妳燃燒尼古丁害我的肺髒掉了不舒服,但是這種產品還由政府統籌公賣,這樣又算不算侵權咧?
如果只要個人心情不爽就是罔顧人權,那我們在談的大概是「快樂權」吧。彼得潘的 Neverland 國度裡如果有制訂憲法,大概就會明文定義「快樂權」這種獨步全球、領先世界潮流的前衛民主自由精神了啊...

小掰同學是好孩子誠懇頑皮... (bias) 1577 天前說...
應該向台灣職棒發展經驗取經,爭取不到中華職棒聯盟轉播權、就另外自立個台灣那魯灣大聯盟來玩;安理會拒絕將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排入議程,亦不願讓我們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那我們就來另外成立地球共榮圈,也邀請各國一起來加入啊。

海洋國 (chicaca123) 1576 天前說...
『我明天的生活還能不能確保?』小兄弟到底是怎樣的事那麼嚴重阿?你不正爽爽的在上網嗎?
我都覺得奇怪,為何說人民痛苦的總是一些明明就活的好好的人?其實真正生活痛苦的人,根本連上網嘴炮的時間都沒有,少看一些腦殘的新聞(真的,相信我),你的日子會過的很快樂。

小眼鏡 (myusername) 1576 天前說...
讓我來試著來說明這是哪一種人權。事實上是有兩種,我想大多人說的出一種,有感覺卻說不出的是第二種。
郵件上被郵局加了某個東西,而郵局是政府機關。我們很清楚,郵件是個人的財產,例如非收件人不得開啟信件、郵件受損或遺失郵局得賠償…等等。可是政府卻對個人財產動手腳,這是侵犯個人財產。以上是第一點。
第二種是思想自由與言論自由的權力。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的性質重疊成度很高,常放在一起,而言論自由前面豬小草回應裡的那篇文章說的很清楚︰政府不得讓人民說或不說特定的話。
在講思想自由前,我想大多人聽過「學術自由」吧!這四個字指的是,學術界以外的力量,例如政治、企業力量…等等,不得影響學者的思想、研究和論文發表…等等權力。
換言之,人民有其思想自由的權力,白話就是說,政府不得對人民洗腦啦!前面有人提到「買個香菸上面還要印兩行『三民主義有害健康吸菸過量統一中國』,這樣算不算侵權咧?」我會說︰沒錯!侵權,而且理由相同。
不過,要比就要比好的,哪有人在比爛的?把那種威權時代的產物拿出來比,看誰比較爛,何必?

小掰同學是好孩子誠懇頑皮... (bias) 1576 天前說...
說在郵件上一律蓋個入聯印章是「對人民財產動手腳」,這種說法有點似是而非吧。信件並沒有因而沒有被拆閱、郵件內容物並沒有因而受到損害。有沒有人的郵件會因為多蓋了個入聯印章這種原因才被遺失寄丟的咧?怎麼想都還是很瞎吧。除了本則書籤縮圖裡那個照片之外,其實我也沒有再另外注意或剛好收到其他信件來作印證,但看起來她也沒有把印章蓋到郵票上頭啊。如果妳要收藏郵票期待未來增值空間,利益基本上也不會因而受到損害啊(事實上在收藏家市場上,真正比較有增值空間的郵票,也是沒有被使用過的那種吧)。
被莫名其妙強加了原本並不期待的東西當然會覺得受到冒犯不舒服,尤其台灣人民渴望在國際上受到更多尊重的心聲透過這種粗糙的置入性行銷有沒有把資源用在正確有效的地方也有待商榷,但是也不必那樣過度誇大成「罔顧基本人權」「侵犯個人財產」吧。上頭是被蓋上入聯廣告章、志玲姐姐貼紙還是生活小品的每日一笑話,反應都會一樣嗎?可接受的程度都會一樣嗎?泛政治色彩愈濃的,是不是愈可能引人反感呢?我的手機帳單上每個月都看得到星光幫羅志翔楊丞琳周杰倫 SHE 等正值發片宣傳期的流行歌手照片,鼓吹我該把來電答鈴換成這些排行榜上的芭樂 K 歌。這些廣告也從來不是我在等著收帳單繳費時期待接收到的訊息啊。妳我卻極可能會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無可厚非的商業自由促銷行為,而不是『幹!我的個人財產又受到業者他馬的的侵犯了!』吧?
政府編列預算在郵務上亂蓋章,其實根本不是為了向人民「洗腦」。洗腦有這麼容易的話,要拚經濟要拚外交要拚反共復國大業要拼 Hello Kitty 好神公仔也都早就完成了啊。陳水扁、謝志偉想追求的,其實是向人民傳達『民進黨政府還是有努力想要追求向國際宣示台灣主權獨立的作為』的印象而已,所以壓根不擔心入聯申請會被聯合國拒絕,甚至本來就不期待能夠通過:『妳覺得我作不好其實是非戰之罪,真的不能怪我,我有盡力想作事了啊,都是她們故意擋我的啊』。覺得自己處處受到掣肘有志難伸,就乾脆專搞一些無法帶來立竿見影實質影響的符號操作,追求一個「象徵意義中的壯烈成仁」,或某種「象徵意義中的精神勝利」,這種自嗨自滿的情緒早在中華民國還真的被承認是中華民國的時候,魯迅就寫過【阿Q正傳】諷刺批判過了吧。

MEB (meb) 1576 天前說...
在信封上面蓋個印章,就說是打壓言論自由,侵害基本人權也未免是太離譜了,她又沒有禁止妳不准講什麼,妳要真不爽的話在信封上面自己也蓋一個一國兩制恐怕也不會有人阻止。否則照這樣來說來郵戳條碼之類的恐怕也是侵害基本人權了
真正讓人不爽的大概是那個政令宣導的意圖吧。政府用人民的私人信件來做政令宣導到底恰不恰當應該是很直得討論的。這種情形就好像今天如果政府的政策是統一,然後在大家的信封上面蓋上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外加蔣公慈祥的笑容,板上很多人恐怕也是會抓狂吧XD
我對於外國苦主所講的話大部分都認同,唯讀那一句「這在美國絕對不會發生」實在讓人覺得好笑。在美國會或不會發生,理所當然的就該成為在台灣應不應該發生的考量之一嗎?是說,該好好像老大哥看齊這樣嗎?

小眼鏡 (myusername) 1576 天前說...
請教學同掰小的第一點是要反駁什麼?難道信封不是寄件人花錢買的嗎?更何況,如果這點不成立,言論自由受到侵犯的說法又怎麼可能成立?
台郵既非寄件人也非收件人,除了必要手續外,擅動郵件的合理性在哪裡?
我對自動送上門的廣告是超級排斥。講難聽點,它傷害我的眼睛!我的眼睛是用來欣賞美的事物、讀好的文章,不是用來看廣告的!
我並不想爭論政府的動機,可是洗腦是侵權我認為是無庸置疑。這點我對廣告的看法是一致的。
言論自由的相反不只是禁止,還有強迫。當事人認為,政府強迫人民說特定的話,是侵犯自由。

momoge (momoge) 1576 天前說...
政令宣導是全球共通的做法,跟侵害人權有什麼關係?入聯是國家政策,加強宣導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這種標語跟「洗手防腸病毒」、「公共場所請勿吸煙」是同樣的東西,就算以前用「三民主義統一中國」,那也只是政令宣導,很正常的東西啊!
到底誰擅動郵件了?有動到嗎?有更改內容嗎?之所以叫政令宣導,就是因為不管你高不高興都要讓你知道,就像大家都不喜歡繳稅,但全世界政府都會宣導要繳稅一樣,我管你喜不喜歡,反正就是要宣導,或者說,正因為有人不喜歡,更需要宣導。
政令宣導跟廣告是不一樣的,侵犯自由?先去理解一下自由是什麼吧!

Drôlerie (funnygirlfriend) 1576 天前說...
我記得從前收到來自美國(還是英國?)的信件,也有被蓋上聖誕快樂的印章. 如果真的要白目起來的話;宗教信仰自由,不也是基本人權之一? 為什麼向我推銷特定宗教?
政府的作法固然很可議(笨死了!), 不過對於這件新聞的感觸也只有一個
"這真是全民作秀的時代啊"

zman (morezman) 1576 天前說...
我想說的是
人人都可以自由發表自己的言論
不需要就因此貼標籤搞啥藍啊綠啊
這幾年很多人選擇沉默
就是怕針對某件事的想法剛好MATCH某一邊的利益
馬上就被另一邊歸類貼上顏色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問題的本質
1.台灣郵政在私人信件蓋入聯印章是否有違法?
可以告嗎?可以求償嗎?
希望能看到法律專業人員的討論

drifterja4 (drifterja4) 1576 天前說...
騙選票就是騙選票, 沒必要再說了, 不然幹嘛不一當選就每天搞? 怪了就今年搞特別大, 要是明年民進黨繼續執政, 仍然繼續每天搞, 我就不會質疑, 不然全都是選舉考量, 不要狡辯. 另外, 要正名就快正名, 或獨立也行, 或是查黨產, 不要每到選舉就又特別大聲, 我看民進黨根本沒LP, 這些議題沒了, 我看也什麼好和他黨作區別了.
總之一句話, 做給我看, 讓我信服.

海市蜃樓 (chwu) 1576 天前說...
蓋一些有主題的郵戳常常看到,從以前就是這樣蓋了,問一些集郵迷就知道了。
講到侵犯言論自由人權什麼的,就太離譜了,
充其量就只是一個政府廣告而已,
還能講到洗腦,那你可真的不曉得什麼叫洗腦....
爭議點是在於主題內容有爭議
(當然,爭議是被藍綠政治與媒體炒作的,在沒吵入聯返聯的一年之前,加入聯合國跟支持王建民一樣沒什麼多大爭議)
不過這也是民進黨政府白目,用郵戳會在寄件者不知情下被蓋,當然會惹人不爽,用郵票不是比較好?反正自己花錢買的,被人講話的把柄就少了。
以下是許多郵戳的案例,入聯郵戳根本沒什麼,只是在現在環境下被人小題大作炒作起來
中國國民黨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紀念
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11070622244471
婦聯會十週年
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11070514863434
第一屆臺非元首高峰會議紀念郵票首日封
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11070911578178
臨時郵局_紀念 郵戳_中華民國 郵票_吉祥
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11071010245158
英國1959 加入軍隊保衛國家 宣傳戳
http://www.yjlin4.com/showpic.asp?id=504
美國1955年 海軍軍郵首日實寄封 蓋宣傳戳NATO 主辦 北約首腦高峰會議
http://www.yjlin4.com/showpic.asp?id=23689
2005日本愛知博覽會紀念郵戳
http://media.excite.co.jp/News/special/aichi_expo/koneta/images/05_3.jpg

阿郎伯e柴桶 (noc) 1576 天前說...
像我這種台灣人用選票換執政黨,就是要體制內達成台灣建國,不然還在跟你拿「已滅亡中華民國」PK「中華人民共和國」直接革命喔,這種屠殺異己的文化只有中國人做得出來。
有些人總是會往後看, 現在什麼時代了........
有些人不是只靠親中統媒唬爛,就好懷念以前經濟多好,啊是怎樣,只有這些人有資格往後看喔。
拼「入聯」當然是為了選票,往台灣建國努力。
拿「返聯」當然是為了選票,目的不就終極(被中國)統一。
總之一句話, 做給我看, 讓我信服.
連親中統派媒體都可以做出六成自認識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的民調,人家民進黨強化台灣國族意識不就做給你看了。

cly (clytemp) 1576 天前說...
思考一下這個有趣問題;現在我們常聽到的觀點是; 國民黨也殺人阿,只是我們殺的比較少耶! 以前就是這樣做,我只是照做而已... 枉顧人權跟哪個黨如何的關係是什麼? 這樣做本來就不尊重人權,錯的就該檢討,為何錯的事一定非要把它ㄠ成對的?這樣這個政府會改變嗎?會進步嗎? 以後不管是哪個黨執政,才不會因循陋習
看看前幾天發生教育部長打瞌睡的問題,也如初一轍;打瞌睡沒什麼不對阿! 你以為大家都是鐵人嗎?累了不會打瞌睡?又不是神仙 , 問題是為何要硬ㄠ? 我相信;很多人質疑的是這個態度的問題,不是打瞌睡的本身

hyc64 (hyc64) 1576 天前說...
他馬的說人民都吃不飽了
還基本人權...神經病XD
而且執政黨也是替國民黨發聲阿
國民黨不是要返聯
還辦了遊行嗎
國民兩黨應該立場一致才對吧
蓋郵戳這檔事
看來執政黨是有樣學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oct/17/today-fo1-2.ht
不過還是別走回頭路
以免顧人怨

ぎょう (koshinohouse) 1576 天前說...
的確 他馬的説過"人都吃不飽了"
沒想到他又開始花時間在其他東西上了
跟著隨之起舞阿 呵呵
他馬的堅定一點麻
如果公車外身廣告上有UN for Taiwan 全車的人都要發瘋就對了? 都侵犯到公車上的人就對了?

gamebug (gamebug) 1576 天前說...
不知道其他人對於地方電視台的走馬燈和蓋台廣告有什麼看法,原本頻道的節目硬生生的就是要多出一些收視戶意料之外的東西,這種加料的行為,相信很多人都經歷過,感覺如何?這其實就像是這次在信封上面蓋入聯章的行為一樣,收件人不見得會期待這樣的東西,寄件人也會覺得很意外。
如果今天的行為正正當當,為何還會招來民眾不滿?為何郵政單位還要出面道歉?因為加蓋的東西具有私人性質,加蓋的內容具有爭議性,不見得是普世看法,不能代表眾數,作法不正當,當然會有人有意見。如果在作法上有爭議,受到質疑,那就應該好好溝通,而不是緊咬不放、死不認錯。行之有年,那是因為內容沒爭議;全民願望,那是你政黨一廂情願。
單純就這件事情的作法來看,難道沒有人覺得這是有人運作在先,造成既成事實,然後還來強詞奪理嗎?是不是要拿出某人的那套:「反正蓋都蓋了,不然你是要怎樣?」

cly (clytemp) 1576 天前說...
舉個例子好了;哪天有一個人忽然拿出紅色簽字筆;在你的臉上寫著;請支持公投入聯,你的感受是什麼? 就算你強烈無條件支持公投入聯,在你臉上寫字的人也得徵求你的同意不是嗎? 我想你至少會問為什麼你用紅色的,我比較喜歡綠色,或是;我不要寫在臉上,我想畫在鼻子上...沒有徵求別人同意,即使是對方支持,也是不尊重對方的一種行為,你應該不反對吧! 否則哪天遇到你;每個人都可以在你的臉上寫請支持公投入聯,而你也不能阻止,因為阻止就是不支持,阻止就是不愛國,你做何感想?
即使有99% 的人支持,你也不能蓋上去, 因為你沒有問過不支持的 1%,你可以在標準信封上印上入聯宣傳,寄信的人會自己斟酌要不要讓信封替自己的立場背書,但你不能強迫別人一定要蓋上這個標誌,你不應該給別人貼上標籤 , 如果用民調決定政策,那麼乾脆用民調決定總統算了,是不是尊重人權,與統不統 獨不獨無關, 支持獨立也要尊重人權 支持統一也要維護人權, 奇怪的是;台灣到底是民主法治的國家嗎? 如果是; 那麼法治應該凌駕政治,但是現在卻是政治凌駕法治, 這想法真的非常糟糕,真不知道未來選上總統的人不管是哪一黨,是不是能夠深化民主與法治的概念,而不是把政治放在最前面,每天入聯不入聯,每天都在吵經濟好不好...真是無聊 阿Q 到極點,下次要問犯人犯什麼罪,乾脆先問他;你支不支持入聯,你支不支持獨立/統一,你愛不愛台灣,再判刑好了 錯了就是錯了 , 跟哪個黨派有關嗎? 貪污就判刑,管它是誰犯刑 , 管它有多少人一起違法,哪來的歷史共業?有必要特赦嗎? 這些政客的最嘴臉真是可笑...玩不起就不要玩...如此而已;何需搞個特赦

cly (clytemp) 1576 天前說...
to: gamebug
你說對囉! 你真會舉例子! 電視台的走馬燈和蓋台廣告 也是一種不尊重收視戶的行為 ,我相信這個例子舉的很棒, 支持入聯的人,也會覺得 電視台/有限電視頻道 這種做法非常可惡,不是嗎? 既然覺得可惡也應該將心比心不是嗎?

flee (flee) 1576 天前說...
說這是小把戲我完全沒意見! 個人觀感嘛! 但這小把戲居然膽敢侵犯到大家的基本人權 !
可見小把戲不是小把戲 ! 小把戲是警察國家的幽靈 ! 壟罩在中華民國的天空上!!!

cly (clytemp) 1576 天前說...
TO:YSL
歐! 那麼你們能認同的說法是? 不在你臉上亂畫的情況下 ; 你會如何告訴 這些打算下筆或是已經劃上你臉上的人?
先跟你說聲抱歉!我不是法律人,沒辦法咬文爵字的告訴你;這是不是侵犯人權(也許有其他法律人可以咬文爵字斤斤計較跟你說明),不過;我覺得承認錯誤的態度很重要,在這個事件裡;我想很多人不能認同的是,態度的問題,錯了就錯了,不需要硬ㄠ成對的,即使ㄠ成對的,事實還是不會改變什麼

海市蜃樓 (chwu) 1576 天前說...
電視台播廣告真是太可惡了,侵犯我看節目的「人權」與「言論自由」,
看到我最討厭的韓國明星在打歌,為什麼要逼迫我聽那個該死的韓國歌!台灣是警察國家嗎?
該去發動連署要電視台禁播廣告。

cly (clytemp) 1576 天前說...
奇怪耶! 為什麼一定要用激情/民粹的手段來處理事情? 這是你的傳統嗎? 你可以到法院去告 有線電視業者或是播放業者 ,你知道要用哪一條法律? 不知道對吧! 因為你不是律師嘛! 這有何大驚小怪?先跟你的律師問看看就知道了! 如果你從事不是我工作領域範圍的工作,你能精確的把專有名詞說清楚嗎? 沒必要硬ㄠ嘛! 術業有專攻,難道六法全書你都背熟了? 哪天真的會考你喲!

cly (clytemp) 1576 天前說...
TO:YSL
恩! 法律如果不需字字斟酌那麼法律怎麼會嚴謹? 咬文爵字 字字斟酌 文巧 這些字詞;在你的認定與我的認定就有程度上的不同,沒有字字堆敲無法建立精準的條文,法律人不是專門咬文爵字沒錯,只會咬文嚼字的也絕不會是"法律人"沒錯,因為他們彼此不是100%等價,但是法律需要字字斟酌卻是不爭的事實,否則同一件事;不會有不同的見解? 同一個犯人;在不同的審理過程不同的結果?
-->但今天討論是交寄郵件上蓋政令宣導文字妥不妥當或對不對的問題 有沒有侵害基本人權??
歐! 我是說我確實不知道, 之前也抱歉過了(事實上我也沒有再雙方畫上等號)! 不過;這不代表沒有侵害人權,這應該交給法律人來字句斟酌才是!

drifterja4 (drifterja4) 1576 天前說...
拼「入聯」當然是為了選票,往台灣建國努力。
繼續做你的大白日夢吧, 不吵你了. 要不要台灣建國我是無所謂啦, 但我認為短時間內是不可能, 民進黨就算繼續執政, 也沒這個膽搞正名改國號. 民進黨我看透了, 就是沒LP啦, 不過還是有群笨蛋喜歡沒LP的.

阿郎伯e柴桶 (noc) 1576 天前說...
>繼續做你的大白日夢吧
民進黨是有LP啦,只不過是小了點,都要我這種期望台灣建國的選民在後面凸一下才走一步。
從台獨黨綱->台灣前途決議文->廢統->正常國家決議文->公投入聯.........>台灣建國
每一個點要變成箭頭又不是沒有阻力,一堆滯台中國人聯合中國飛彈在那邊靠夭,人家民進黨還願意在體制內建國,不像中國黨專搞暗殺、屠殺異己。
被認為沒LP的民進黨,正被像我這種期望台灣建國的選民一步一步凸著走,繼續做給滯台中國人看。

Opium (ienemy) 1576 天前說...
well...容許離題一下...
關於【地方電視台的走馬燈和蓋台廣告】這問題,
由於有線電視台跟地方系統的商業買賣角力,
較晚推出的頻道(如- 境外頻道, 緯來日本, 中天娛樂...etc)
在規則上是允許被地方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拿來賣整點切播廣告的(蓋台廣告),
較早生出來的新聞頻道就不能賣蓋台廣告了...
大部份的人都不喜歡看到蓋台廣告..
至於為什麼可以合法販賣...要問偉大的NCC..
BTW, 入聯既是政令宣導, 何來侵犯基本人權 !?
攤開說, 不贊成的人就是一個不喜歡不想要不舒服跟礙眼...
三民主義跟五權憲法沒讓不贊成的人的不舒服嗎...
念書念的很不舒服, 考試考的很不舒服, 連歷史課本都看的很不舒服.....算不!?
n' BTW again...
生活有問題,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一個國家不只有經濟民生問題要面對
真要說苦, 民生問題又不是近八年才開始苦的......
假設自個住的國家都不認了, 還要國家為你做什麼?!
...好吧...這是一廂情願太熱血的說法
終於知道為什麼加入聯合國有這麼難了.....
島上的人們有分歧有鬥爭也不一定全部認同自己腳下的土地,
怎麼叫聯合國組織來尊重認同這個島的價值存在....
再離題一下
....剛剛檢查了一下錢包
....還好千元鈔票上沒有蔣介石的微笑, 不然用起來不舒服
現在只剩10元硬幣可以丟了...
這個很不好笑...看看就算了...哈哈哈哈 :D

gamebug (gamebug) 1576 天前說...
這個世界沒有十全十美的事情,也不會有那種萬民擁戴的政府,關鍵就是在於如何能讓多數人接受而讓少數人認同的努力,正當的作法、合理的舉動對於多數人來說相對的都較能接受,動不動就去搞大筆的預算辦活動,就是要去改名字、去出風頭,安內都有問題了,要如何攘外?
讓旅日、旅美的選手登上國際舞台、讓遊戲高手在國際上揚眉吐氣、讓經濟成就來讓國際社會認同,從這些方面來爭取認同難道會比秘密飛行、金援外交、飛機過境這些投機取巧的方式難嗎?取得認同有很多種方式,為什麼要選這種讓人感到受侵犯、製造衝突的手段?
離題一下,國民黨、蔣介石再怎麼不好,起碼台灣的建設是扎扎實實創立起來的,即便美國不正面支持,也暗中協助,當時的民進黨是還在田裡裝神弄鬼嚇人。現在民進黨上台執政了,卻成天去和在野黨批三鬥四,看不到什麼建設成績,台灣老本卻是花得差不多了,弄到美國正面表示反對,把自己弄到一個孤立無援的窘境,然後喊出一些要即使餓肚子還是要爭面子的鬼玩意,還要全民買單。
好了,一個入聯,明擺著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想方設法就是要把問題鬧大,常任理事國不同意的事情,休想過得了關,以目前邦交國的狀況,提出來又怎樣?要國際社會認同並不難,先問自己的施政取得全民的向心沒有,沒有的事情,就請不要粉飾太平,睜眼說瞎話。兩千三百萬人共同的心願,拜託請扣掉我一個。
我書念不多,但是我起碼知道:修身、齊家、治國,最後才能平天下。
扯遠了,蓋章即使沒有違反基本人權,但是作法絕對有爭議。

gamebug (gamebug) 1576 天前說...
蓋章"即使沒有"違反基本人權,但是"作法絕對有爭議",請注意我的重點。在我的認知當中,言論自由是基本人權、通信自由是基本人權,如果「言論、通信媒體變成政治宣傳的載體」沒有違背了所謂的基本人權,因為我不是法界人士,若誇張過度,這是我的疏失,我的錯。所以我說"即便沒有"。
好,那麼請問這個作法有沒有問題?有問題,主事者有沒有人出來承認?還是死咬作法正當、全民願望?

小掰同學是好孩子誠懇頑皮... (bias) 1576 天前說...
所以這個標題可不可以借給樂生議題用...
大家一起來呼籲執政者(還有負責監督的在野黨)都來更尊重捍衛台灣人民的基本人權,才有資格去跟國際上說我們是一個主權獨立、重視基本人權的民主法治國家,我們想要加入(或重返)聯合國也才更理直氣壯些啊。否則的話,我覺得其實我們不配欸。

MEB (meb) 1576 天前說...
>蓋章"即使沒有"違反基本人權,但是"作法絕對有爭議",請注意我的重點。
嗯,我很注意你的重點喔,標題明明寫的就是枉顧基本人權,我怎麼就是看不到你括弧起來的「即使沒有」這個意思耶
不過就是蓋了個入聯的章,就被貼了個枉顧人權的貼紙。
今天如果是蓋個「新年快樂」「防治癌症」之類的章(前面已經有人舉過例的,這個蠻流行的),不知道還會不會被貼上「枉顧人權」的標籤
所以說穿了,就是政治立場的不同的人就是枉顧你的人權囉@@

geral (geral) 1576 天前說...
我同意台郵的做法有爭議,畢竟國民黨時代,宣傳戳蓋得更多的做法已經不符合時代。
很高興看到有人說出這樣的做法是「政府無腦、全民買單」、「這是獨裁的做法」、「民進黨強姦民意」......人民的知識水準總算是有在進步。在那個被國民黨強姦民意而口不能言的時代,在那些曾經被汙賴為中國人的歲月裡,在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黨國洗腦教育下,我從來不曾質疑政府是無腦的。民進黨執政下的人民,自由多了。
過去的做法既然是獨裁的就不應該延襲,「行之有年」不應該是藉口。可以的話,倒是建議郵局開放入聯郵戳印章,讓想要蓋的民眾自己蓋,一方面不會有侵權的問題;一方面又不必增加郵務士的工作量,讓他們可以為人民做更好的服務。說不定,讓民眾自己來的業績量反而比現在這樣吃力不討好的效果還要好呢!

bosimeiya (bosimeiya) 1576 天前說...
我還有點想蒐集蓋過『入聯郵戳』的郵票首日封呢!可以出一系列入聯議題的郵票阿,搞不好還可以吸引人購買蒐集,想買想用的人就可以去買去用阿?不過現在提到以前的『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等口號,那真的太牽強了,除非你認同之前的作法,不然不能說以前你們就這樣搞,現在我也可以這樣搞,千萬別比爛會比較好!

cly (clytemp) 1576 天前說...
如果是郵票 標準信封 台電自來水費單 中正機場掛標語 總統府掛標語 這樣做,基本上爭議會小很多,這跟在私人信件上加蓋入聯支持的印章不同,至少這些方式說是政令宣導比較沒有爭議

painpotato (painpotato) 1576 天前說...
用XX想也知道入聯會不會成功
反正選舉到了
喊喊入聯口號
展現一下愛呆丸的誠意
入聯這麼無聊的議題...
大家還是不用太在意了...

微笑的月亮 (olivia) 1576 天前說...
呆丸很早就在愛了吧
從早期媒體識讀政策白皮書的頒布就開始嚕 ~
或者再更早期,據說,孫運璿先生是創立公視的祖師爺哩 !
相關聯結
當時的行政院長孫運璿先生提出, 公共電視台的主張。 他說,今天不做,明天會後悔。
歷經十八年積極不懈的努力, 在起跑線等候已久的公共電視, 終於鳴槍疾馳,正式開播!
這個新生的電視台正展現旺盛生命力, 以開拓全體國民的新視野及 成為國內媒體的一股清流為指標。
回首公共電視創立的艱辛過程, 我們珍惜全民所託的機會, 戰戰兢兢誓達成使命, 以促進社會民主化、多元化, 為公共電視責無旁貸的任務。
摘自 你的公共電視---公視建台歷史
http://www.pts.org.tw/~web01/PTS/about_pts-2.htmww.pts.org.tw/~web01/PTS/about_pts-2.htm
視 ‧建‧台‧歷‧史

geral (geral) 1575 天前說...
To bosimeiya
>>>不過現在提到以前的『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等口號,那真的太牽強了,除非你認同之前的作法,不然不能說以前你們就這樣搞,現在我也可以這樣搞,千萬別比爛會比較好!
===
不知道閣下是不是在與我對話?我假設是,因為是我提到了「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也許是我文筆不夠好,讓您誤以為我覺得民進黨執政也可以像國民黨那樣...
我強調,既然是獨裁的做法就不應該延襲。
提起過往不是為了要比爛,而是一種感慨,也是一種欣慰,
原來這種事情是可以抗議的,我以前都不知道啊!還好,我現在知道了。
透過這些人批評現在執政黨「無腦」、「獨裁」、「強姦民意」等說法來為國民黨過去的執政背書,挺好玩的,那就是國民黨支持者所懷念的年代。XD

cly (clytemp) 1575 天前說...
故事與寓言的含義;可能不是只有一個方向的思考, 森青立直銷說: 你只要按照我這個計畫來賣產品,可以月入百萬,沒錯! 算一算還真的可以月入百萬,但是他沒告訴你; 目前沒有人達的到,事實上這可能是萬中取一,有夢最美;沒錯;但不能只是希望相隨;我們不能一直只有空汎的希望,而應該築夢踏實;花拳繡腿去做一些沒有成效的事,時機應該已過(聽說現已執政最後一年,才正在努力拼政績),不如夢醒時分踏實的把人民餵飽吧!以前從沒投過國民黨,看來票是很難投給綠營虛幻的夢幻團隊了,前幾天不知道是哪一台;恰好電視提到某個台商在非洲賣鞋的事,我想商機是無限,但是賺錢是另一回事,商機不等於獲利這回事是故事沒有提到的,畢竟這只是一個故事,為了這個商機,多少人前仆後繼?最後只是春夢一場

小眼鏡 (myusername) 1575 天前說...
對於這個討論串,小弟我對議題拋出有「功」,特地來澄清個人的看法。
首先是我用到「自由」一詞,卻沒有說明它的意思。我想應該大部分人會同意︰自由被稱為自由,只有在描述的對象有選擇的能力時,我們才說他有自由。例如,如果某人在一個特定的環境下,他可以做事情A或事情B,那麼,無論他最後是做A還是B,都是根據他本人的決定。
補充一點,人權講的自由是人對人、人對社會之間的自由,也就是說,當一個人做或不做一件事,並非別人或團體強迫他那麼做,而是出自本人的決定。
我相信YSL的看法是對的︰被侵權的,要嘛,就是收件人,不是寄件人。我想對於新聞當事人還有跨國信件的問題…XD 然而小弟我看到很多版友質疑︰這真的算侵權嗎?
首先,有兩件事要分開,是否觸犯法律和是否侵犯人權是兩個問題。法律是人寫的,帝王也可以制定法律,有何不可?然而,在民主國家,理論上,法律是人民或人民委託代表寫的,因此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應該是民意的基本人權!
有版友提到「政令宣導」。我想這是錯誤的用字︰請問命令還要講宣導嗎?命令是說出口就算,沒聽到的人等著倒大楣,不是嗎?至於「宣導」,我的說法還是一樣的︰在民主國家,人民應該有選擇聽或不聽宣導的權力,更何況政府應該在它的權力範圍內執行政策!
此外,要特別強調的,也是其他版友提到的是︰做錯就是做錯,別人做錯,另一個人以同樣的做法跟著做,當然也是錯。同樣的做法並不會讓其中一個從錯的變成對的!更不可能只有某些對,而另一些錯!
我認為drifterja4的比喻很恰當︰「如果有天起來車子被貼了入聯貼紙的話…」問題是這樣的︰信件是不是私人財產,就像車子一樣?我認為︰是,這是在別人的財產上動手腳,當事人不一定要容忍自己的信件被蓋章。如果不是私人財產的話,蓋章就沒啥好爭議的啦!

MEB (meb) 1575 天前說...
> 法律是人寫的
是是,法律是人寫的
> 然而,在民主國家,理論上,法律是人民或人民委託代表寫的,因此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應該是民意的基本人權!
那繞了半天,人權還是要靠憲法來保障,結果也是人定的嘛。憲法難道不是人寫的?難到是王母娘娘寫的?所以這一段到底在論證什麼?前面先說法律跟人權要分開來,後來又說人權要靠憲法來保障,兄弟,我眼睛都花了@@
> 我認為drifterja4的比喻很恰當︰「如果有天起來車子被貼了入聯貼紙的話…
如果車子跟信件的性質與價值一樣的話,我想我大概會同意這種比喻恰當吧@@
> 補充一點,人權講的自由是人對人、人對社會之間的自由,也就是說,當一個人做或不做一件事,並非別人或團體強迫他那麼做,而是出自本人的決定。
想來,要這位朋友過馬路走斑馬線,看紅綠燈,這都是團體要你這樣做的,你應該覺得相當相當的不自由吧XD

海市蜃樓 (chwu) 1575 天前說...
國民黨如果沒有任何破壞;妳爸爸可能在40年前就可以全面普選總統了,台灣也就少了許多藍綠與族群的紛爭,現在也才能更心平氣和討論事情,不是嗎?
http://blog.kaishao.idv.tw/?p=592
多少去看看台灣史的東西吧。

cly (clytemp) 1575 天前說...
恩! 問題是你爸爸跟媽媽,以及一堆的親戚朋友 到現在還是沒辦法選總統,不是嗎? 多去看看台灣史吧! 多讀讀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吧! 不是每個人能選總統阿!

momoge (momoge) 1575 天前說...
國民黨當然有建設,這我不否認,但國民黨的建設心態是什麼?是把台灣當家還是當用完即丟的跳板。
看看努力賺錢換來的環保與「認為經濟比主權重要」的洗腦教育,有什麼用?
國民黨是有一些「行政」人才,但「治國心態」更重要,沒有固守主權觀念的政黨根本不配稱做政黨。
國民黨的建設,根本稱不上實在,拿日本人蓋的東西跟國民黨蓋的比就知道了。
黨產最實在啦!

cly (clytemp) 1575 天前說...
那不就對了嗎! 既然有建設;為何之前要全盤抹煞? 不管你同不同意; 至少還有其他的人支持他,那就足夠了不是嗎? 不管選什麼? 到時再看選票誰多,不是嗎?

海市蜃樓 (chwu) 1575 天前說...
實在不太想跟cly抬槓,我的文字有這麼難理解嗎?
我講的是「投票選總統」,不是叫妳去選總統好不好....??
真不知道該怎麼說..............愈來愈離題了

momoge (momoge) 1575 天前說...
沒有抹煞阿,只是說「實在」的建設這種講法很可笑而已,一點也不實在。
A去當黨產最實在,A到國外變私產最實在,A來綁樁最實在,A來用十八趴控制政府行政與教育機器最實在,A來掌控媒體捏造輿論最實在。
支持?既得利益者跟被騙的死死的在支持,前一種該接受處罰,後一種該接受教育。
台灣人好心的給這些人在轉型正義的制裁前有機會講民主,想來還真是好心過頭了,想想西德如何處理東德餘孽的吧!

小眼鏡 (myusername) 1575 天前說...
> 那繞了半天,人權還是要靠憲法來保障,結果也是人定的嘛。憲法難道不是人寫的?難到是王母娘娘寫的?所以這一段到底在論證什麼?前面先說法律跟人權要分開來,後來又說人權要靠憲法來保障,兄弟,我眼睛都花了@@
是人定沒錯,我論證的重點是「哪些人」定的。台灣目前使用的憲法是中華民國憲法,想知道它怎麼來的、實行和修憲的狀況,上維基應該就查的到。
> 想來,要這位朋友過馬路走斑馬線,看紅綠燈,這都是團體要你這樣做的,你應該覺得相當相當的不自由吧XD
想來,說這樣的話的朋友想像力豐富,令人佩服。然而,說這樣的話的朋友明顯表現自己對民主一詞概念的粗糙。有兩個詞在這裡介紹給你,一個叫「辯論」,另一個叫「共識」。最後給你一個建議,把政治學、社會學裡和民主有關的部分看一看再來論吧!

cly (clytemp) 1575 天前說...
選總統與被選總統 都不是人人可選;這樣你懂了嗎? 剛剛講...不能投票意思是什麼你不懂嗎?哪種情況不能 "投票" 選舉?,除了神經病 被宣告為禁治產以外,犯罪被褫奪公權的人也不行,還有一些積極與消極條件(不過這不重要),所以前文再說什麼? 你有感覺了嗎?

cly (clytemp) 1574 天前說...
你說的都很重要;不過討論事情要有邏輯;可能是推動 獨立建國 第一重要的事
<<請嘗試著就事論事囉!>>傻瓜! 不是所有人都能投票與候選的道理;跟你愛不愛台灣無關(跟直選這事重不重要無關),這是法律問題先去翻翻 條文囉! 沒邏輯沒理由去支持某事,就像沒大腦卻想要說服別人支持建國是一樣,反過來是否也適用? 可能要問問你自己...

gamebug (gamebug) 1574 天前說...
感謝各位的留言,不過好像已經偏得太遠了...
個人想強調的基本上就是兩件事情,第一個就是執政當局在不顧部份人民的觀感下,強行將自己一廂情願的政見、訴求加諸在民眾的通訊媒體上,這樣的行為難道沒有侵犯到人民的基本權利?第二個就是,這樣的行為,民眾產生了不滿而提出抗議,結果卻遭到「這是一貫政策」、「這是全民訴求」這樣的答覆,這就是所謂的民主?還是典型的一言堂?
看過前面許許多多前輩和網友的留言,著實令拙者受惠良多,但是對於執政者這樣的舉動,內心依然無法平撫那種突兀的感受,許多人希望這個話題不要無限上綱到甚麼侵犯人權等等的,但在這邊也希望各位把問題單純下來,別扯到什麼建國、族群等等其他議題上去了。

momoge (momoge) 1574 天前說...
還是跟你講,蓋郵戳之類政令宣導跟侵犯人權一點關係也沒有,你當然可以不喜歡,但沒必要理你,也沒有一言堂或不民主的問題。
倒是杯葛政府連政令宣導都不能做的在野黨,民主常識與素養之低實在是可笑至極。

gamebug (gamebug) 1574 天前說...
如YSL網友建議的,拙者將之前所提的也貼到自己的BLOG留言上了,不過貼是貼了,心裡面還是感覺怪怪的。
拙者還不知道自己擁有「支持者」,原來到別人的BLOG發表相關意見就叫「支持者」,看起來拙者在黑米的「支持者」還真不少。
更有趣的一件事情就是,BLOG是拙者自己的東西,別人來上面發表看法,也沒指名道姓,為什麼就有人要對號入座。
再者,執政黨在民眾的郵件上面加蓋入聯章這件事,當然也可以解讀為「和侵犯人權一點關係都沒有」,那請問拙者的郵件和政令宣導或是入聯有什麼關係?(請注意,針對這個議題而言,煩請不要在拿已經下台的前執政黨怎樣爾爾來攻擊)。大家可以反駁拙者的言詞不當,但是這樣並不能解釋拙者對於基本權利損壞這樣的看法還有作法的正當性。政府的作法如果沒有爭議,在野黨想要興風作浪也作不了,更別提杯葛。
對於此事有人拍手支持,有人表示反對意見,就有人表示「不要背後放箭罵人」。在沒有違背人權的基本原則下,怎麼樣表示意見應該都是個人自由,只要沒有做出影響他人自由的事,這才是民主應有的素養吧?但是,執政黨就是「做了」。
好一個「民主進步」(拍手)。

momoge (momoge) 1574 天前說...
所謂爭議還不是在野黨無中生有的.
這些年來都是這樣的阿!先惡意找政府麻煩,然後就說這叫有爭議(通常都是國際慣例,比方說公投配大選),接著有人呆呆的信了。
麻煩製造者指的就是這個。
再說一次,政令宣導根本不用在意你喜不喜歡,自然也沒有所謂爭議,阻撓政令宣導才真是反民主的表現。
對了,不用提前執政黨做了什麼,全世界的國家都在做這個,我討厭以前那些國民黨標語,但我不會說那是不對的行為,因為政府本來就有權做這種政令宣導。

gamebug (gamebug) 1574 天前說...
對對對,政府的施政都是德政,是民政,是拙者嘴歪眼斜、顏面失調、心術不正,曲解了政府的美意,通通都是拙者的錯,不該用這麼下流齷齰的字眼和激烈無恥的批評去指責我們大有為的領導和政府,這樣處心積慮用心良苦的想要入聯,還動用如此的社會資源在民眾微不足道的小信封上面蓋下這麼具有歷史神聖任務的章。民進黨萬歲!陳水扁萬歲!台灣國萬歲!
這樣你們該爽了吧?可以饒過拙者的小命了吧?

海市蜃樓 (chwu) 1574 天前說...
拜託阿,欄主不用見笑轉生氣吧....
這次蓋郵戳我也不以為然阿,
但是氣民進黨氣陳水扁氣台獨份子,氣到一看入聯郵戳就怒吼被侵犯言論自由人權加洗腦什麼的,
會讓很多人看了冒三條線.....
如果這樣就是被侵犯自由人權,比這個更該怒吼的人可多了阿.......
還是自己的「感覺」被侵犯比較重要,其他人被怎樣其實郵戳人權論者也不太關心?

gamebug (gamebug) 1574 天前說...
喔?我可沒覺得有什麼見笑或生氣甚麼啊?反正現在執政者最大嘛,吼吼口號我又不會少斤掉兩,我就是要說這作法侵犯人權,不滿意的可以去告我呀~說我毀謗執政黨或是不實指控呀~否則,沒人告我就表示我的提論就是正當的、合理的,是吧?
啦啦啦~丁丁快出來~
你好!你好!你好!

小掰同學是好孩子誠懇頑皮... (bias) 1574 天前說...
YSL 把在這個討論串的參與回應都砍光了?
別隨便參與討論
私人信件的信封上蓋「入聯」戳章,到底是侵害了啥基本人權?
剩下這種水準的賴皮言論留在板上用假惺惺的語氣裝客氣裝無辜反而好噁心啊。 

flee (flee) 1573 天前說...
從扁當總統的那天開始, 就一天到晚聽到有人靠么說被迫害了!
說新聞自由被迫害的! 到今天還是每天很爽的領著豐厚的車馬費在電視上罵阿扁!說司法被迫害的帶著從台灣掏空的大筆財富在美國住豪宅裝上流 ,要不就在大陸當富商交權貴!感覺上被迫害的好像都過得比較爽 !
哀怨! 怎麼我都沒有被迫害的感覺啊!

MEB (meb) 1573 天前說...
To myusername
>最後給你一個建議,把政治學、社會學裡和民主有關的部分看一看再來論吧!
這是大絕,我忍不住在這裡要給你推一下,反正就是自己也講不出個所以然來又不想太難看的時候,就只好搬出叫別人去看書這種話來幫自己找台階下XD
簡單的來講,是你自己企圖用一個包山包海極度模糊的「自由」來簡化郵戳這件事情,然後非常粗糙的下了結論。
你那瞎大到不行的自由定義既無法解釋,為什麼在郵件上蓋郵戳值得大書特書,在香菸盒上寫警語卻不值得?一樣是侵害了煙商的自由呀!也無法解釋,為什麼你可以忍受國家處處寫滿了「穿越馬路罰XX元」,卻無法忍受郵件上蓋個章。一樣是剝奪你的自由呀!
再簡單一點來講,自由是個無邊無際的東西,啥也可以解釋但結果是啥也無法解釋。
一件事情你最好記得,打從你出生的那一天開始,成為某一國的公民時你就已經「放棄」許許多多的自由了。你必須允許警察可以拿著搜索狀衝進你家,你必須忍受就算對政府再不爽也要繳稅。你還必須忍受看到再不爽的言論,法律都還保障我他們的發言權。還說什麼人民有選擇聽或不聽宣導的權力?笑死了。你可以去試試看選擇不聽政府的交通安全宣導呀XD
為什麼要忍受這些東西?簡言之就是公眾利益與個人自由之間的取捨。有些東西叫做公權力。那蓋郵戳到底在公眾利益與個人自由之間怎麼判斷取捨?憑什麼可以蓋「反毒靠大家」就不可以蓋「UN for Taiwan」?你能寫點有營養的東西來分析再叫別人去看書吧。搞不好你翻了書之後會發現在信上被蓋郵戳是你不得不放棄的自由之一勒XD
光會嚷嚷著什麼言論自由、思想自由、侵權、憲法。。。。。還學術自由勒。完全不瞭解自由,這些東西在你口中根本變成毫無意識的喃喃自語,跟乩童起乩一樣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濫用「自由」一詞莫過於此。
--
這討論串的爆走好像慢了下來,悵然~~

MSN機器人 (lukeshei) 1573 天前說...
這個例子舉的好;但是吸菸有害健康的標語印製是經過立法的,而且這個加注動作侵害的非大眾而是少數菸商,入聯宣傳如果印在發票 印在水電費通知單(先假設這些機關是公營,或是私人企業但自己主動願意) 掛在公家機關的牆壁上 如果以政令宣導的角度來看應該爭議較小,現在入聯既沒有立法,範圍也沒共識,國民黨推的並不是入聯,是返聯;所以這個為特定政黨宣傳的方式本身也有爭議,一個立意良好的政策,也需要使用正當的手段來達成,否則跟以前國民黨的統治就沒什麼差別了,同樣是另一種黨國思想

小眼鏡 (myusername) 1573 天前說...
> > 最後給你一個建議,把政治學、社會學裡和民主有關的部分看一看再來論吧!
> 這是大絕
拍謝,這不是大絕,純屬建議。我對自己的看法有說出具體的理由。
> 簡單的來講,是你自己企圖用一個包山包海極度模糊的「自由」來簡化郵戳這件事情,然後非常粗糙的下了結論。
> 再簡單一點來講,自由是個無邊無際的東西,啥也可以解釋但結果是啥也無法解釋。
我承認自己的論證不夠詳細,這不是在寫論文,用不著那麼詳細。
但是,敢問這位版友對自由如何定義?說別人的看法是「包山包海極度模糊」,結果自己說「自由是個無邊無際的東西」,到底模糊的是誰阿?難道你可以同意這樣的說法︰別人對加法的定義「包山包海極度模糊」,又加法「是個無邊無際的運算符號」,所以2+2=5是可以成立的,因此「羅素是教皇」。(如果你看不懂,可以上網搜尋,應該找得到。這是個很簡單的論證)
> 為什麼在郵件上蓋郵戳值得大書特書,在香菸盒上寫警語卻不值得?
這不是我說的。我只說過錯就是錯,因此沒必要拿現在和過去威權時代的產物作比較,也就是我認為兩者都侵害人權。而且我這麼說是回應香菸盒印上「三民主義」,不是類似「吸菸有害健康」的警語。
然而,就以警語來看,香菸是個不恰當的類比。香菸是毒品,而且其有害物質例如尼古丁已被科學證實能夠致癌(不然咧!大麻毒性更低,為什麼也被列入毒品?),因此,如果賣香菸卻不受相對的法律約束,就會讓人人一根菸,像清朝末年那樣,這樣就侵害人權。
> 你必須忍受就算對政府再不爽也要繳稅。你還必須忍受看到再不爽的言論
這兩句我不同意。前者明顯是人民要忍受政府做任何事的想法,這和民主的精神是矛盾的。後者就要看情況,如果說路上大幅大幅的商業廣告,逼得人民一出門就不得不看,我認為是侵權,之前有說過了;如果說電視廣告,這就有爭議,因為我們不一定要買電視,而且看不爽就可以關電視或轉台。
> 還說什麼人民有選擇聽或不聽宣導的權力?笑死了。你可以去試試看選擇不聽政府的交通安全宣導呀XD
請教這位版友所謂「交通安全宣導」是啥?看來我們所知的宣導是不同的兩件事。
> 簡言之就是公眾利益與個人自由之間的取捨。
你說的沒錯。前面有位版友貼的文章︰《笨蛋,問題在愛台灣》就提到這點,我想這也是那篇文章後半花了大半篇幅所要論證的︰蓋章的公眾利率為何?與個人自由間如何取捨?
在我看來,這沒有公眾利益。如果說蓋章是政策宣導,是宣導什麼?宣導政府在推動入聯嗎?假如是這樣的話,有多少台灣人不知道政府在推動入聯呢?如果大多數台灣人都曉得政府在推動入聯,沒有對象的政策宣導是在宣導什麼?政府很努力在蓋章嗎…XD
如果不是政策宣導,那又是什麼?
> 憑什麼可以蓋「反毒靠大家」就不可以蓋「UN for Taiwan」?
敢問這位版友對「反毒靠大家」這件事有充分的了解嗎?還是拿了一張照片就來大作文章呢?

小掰同學是好孩子誠懇頑皮... (bias) 1573 天前說...
政令宣導隸屬於行政權底下的執掌,不必通過立法院通過才具有法律效力。行政立法司法分立,這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常態。不談台灣在野黨在立法院佔多數、執政黨卻屬少數的特殊生態,即使是內閣制的國家,通常都由同一政黨主導的議會和政務事務官之間仍然是分權合作的啊...
老實說,我個人完全不欣賞陳水扁、謝志偉這回在宣導台灣入聯的硬幹措施。
有很多人說(我看到很多國民黨籍代表、泛藍電視名嘴都這樣說,網路上當然也有很多持相同論點的網友鄉民吧):『現階段,要想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根本是不可能的,所以執政黨一意孤行是浪費公帑,還不如拿這些錢來拚經濟,餵飽人民的肚子。』我不同意這種看法。我不同意的,當然不是「入聯不可能」的部分。國民黨相對應的「中華民國返聯」又何嘗不是明知不可為卻還硬要書空咄咄蓋空中樓閣騙小孩?如果說宣導入聯是浪費錢作白工沒收穫,改口為那我們來把返聯當作努力目標吧難道就比較便宜嗎?難道認為我們並不需要在這方面付出任何努力嗎?這可不可以算是某種主張「終極統一」的立場呢?
套用馬英九說過的話,「終極統一」當然跟「建國獨立」一樣可以是個選項。問題只是由誰來作出選擇?如果我們想要跟中國統一,需不需要先問過中國十三億國民的意見呢?也許不用,中國政府可以代作決定。或者我們甚至也可以說,對於這個問題中國政府早就作好決定了吧,她的十三億人民萬一有不同意見,中共政權說不定還把她們一一抓起來修理消音哩。好,所以如果台灣想要跟中國統一,中國政府的意見就會是全體中國的意見,她們應該會「欣然同意」。噢,這多和平歡樂啊。世界大同的理想莫過如是了!嘿,等等,如果我們有自由可以選擇要不要跟中國統一,那可不可以在那之外更拓寬我們的選項,順便先考慮要不要跟日本、跟美國、跟加拿大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澳洲紐西蘭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泰國等更多國家統一看看啊?既然平平是要去作人家的地方政府小媳婦或跟班小弟,為什麼只能挑中國一個婚配候選人或角頭老大?
要不要統一,要跟誰統一,台灣內部總得先有個公開正式的共識出來。那我們該透過什麼機制來決定、聲明我們自己的選擇?人民真的會認為明年的總統大選,只要選馬英九就是走向統一,選謝長廷就是宣布獨立嗎?噗,還真敢講。馬英九謝長廷都還很怕這樣說了之後流失的票比得到的票還要多哩。應該還是讓總統大選歸總統大選,另外區分出統獨議題的公民投票還是只歸公民投票吧。
就算台灣就是打算要跟中國統一好了,咱台灣至少好歹得像大企業老闆娶二房三房姨太太一樣抬頭挺胸等著豪宅名車千萬嫁妝上門過來迎娶,而不是像蹩腳老男人的地下偷情只要被睡去了在床上丟個幾多錢就當作得到應有的尊重了吧。這樣跟花錢召妓買春還有差別嗎?難道咱台灣人就真的只有這麼卑賤的命格嗎?
抬頭挺胸。要統一不是不行,照規矩來啊。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個事實,還是得先獲得國際間的普遍承認,然後我們再來宣布台灣打算嫁進中國這件喜事,各國也都會來額首恭賀我們的天作之合啊。女孩子家就算再怎麼愛妳的男友,早就認定自己是對方的人,早晚都要跟對方走到成家的那一步,於是一開始就自我矮化自願去當對方的免費台傭加性愛玩具,成天在愛的小窩裡癡癡守候,只要男友說不喜歡,連自己原先要好的同性朋友都可能漸漸疏遠了,那就算真的結為連理,後來萬一發生什麼問題無法再一起走下去,恐怕大多數人還是會認為誰叫妳從一開始就要自我矮化自我犧牲甘心去作人家的附庸吧?這樣的結合從來就不是一種對等關係,會讓對方愈來愈視為理所當然而失去了尊重,曾經如膠似漆的火熱戀情因而從此變質也是很合理的發展啊。
抬頭挺胸。自己的命運得自己掌握,自己的未來由自己決定。所以我們不見得需要急於在明天就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或在後天以中華民國名義重返聯合國,卻需要一套更臻成熟的公民投票法。「入聯」「返聯」容或都只是政黨政客欺騙部分選民滿足某種情感需求的「假議題」,但一套健全的公民投票法,畢竟絕對會是渴求自由的人民們要生活在民主社會當中一個最重要的里程碑。這也是中華民國 國父孫文先生所主張人民創制複決權的實質實踐啊。既然民主自由的生活是我們所重視崇尚的價值觀,我找不出任何理由應該反對阻礙公民投票這個機制。
與其宣導「入聯」「UN for Taiwan」,我個人覺得政府若把議題設定在宣導公民積極參與「公民投票」、敦促公民投票法的催生,會更有意義。我不知道妳們會不會同意我的看法,陳水扁、謝志偉挑了個容易讓國民黨泛藍陣營來唱反調的題目與手法硬幹,一方面滿足了某一群人的意識型態,另一方面卻又讓某一群人格外反感,這不是夠理想的風行草偃執行手段。但如果妳同意了這樣的觀點,那麼我們恐怕就又回到了這個討論串先前討論過的話題上頭,問題並不出在私人郵件上可不可以順便蓋戳來宣導政令,而是蓋哪些可以、蓋哪些不行的個人偏好選擇了。大家都有偏好,誰的偏好有權去凌駕其他人?
『難道執政者就有權蠻幹硬搞嗎?』我猜想這是樓上某些人的心聲。我覺得這不是蠻幹硬搞的問題,雖然我也不喜歡看到執政者蠻幹硬搞。樂生療養院就是這樣才快要被拆掉的,事實上樂生被拆掉關我屁事,就算新莊迴龍地區水土流失早成災害,我也沒有親友住在那邊啊。就算如某些人所說樂生被強制拆遷是因為政商勾結意圖從中獲取龐大利益,我也不可能從中分到一毛錢吃紅,然而即使擋住了不拆遷了,我失業窮苦也還是照樣失業窮苦啊。對於樂生議題我完全沒有利害關係,我完全可以冷漠相待吧。但我就是不喜歡看到握有權勢的人對著弱勢者蠻幹硬搞。這不是我心目中的民主政治。
『那就對了,所以陳水扁、謝志偉這次這樣蠻幹硬搞當然應該要挨罵抵制才對啊!』也許妳會這麼說。不,但我卻又抱持不同意見了。那是她們的行政權,是通過合法手段由人民授權來的。即使她們這回的蠻幹硬搞、手段粗糙頭腦簡單,但爭取入聯、推動公民投票,並沒有欺壓弱勢的問題存在啊。私人郵件上被蓋戳,算哪門子犧牲?更何況古今中外各國政府在人民私人郵件上蓋的戳可沒少過,不要過度放大了。國民黨泛藍勢力就算要以「不是選妳來跟我比爛的」這種理由繼續聲討,可還得另外接受另一層的道德檢驗。既然妳認為這是一種難以原諒不可容忍的錯誤,別人要來聲討都還勉強說得過去,妳國民黨就得先為自己先前犯過相同(而且還更嚴重)的錯誤來道歉,付出一定程度的代價來展現妳為過錯道歉的誠意,這才有符合「轉型正義」,我們才有可能走向一個更民主更健全的社會啊。妹妹跟著姐姐在餐廳裡大呼小叫打翻人家水杯菜餚,妳可以只顧著教訓有樣學樣的小妹,對躲在身後扮鬼臉的姐姐卻說事情過去就算了嗎?妹妹就算當場被妳罵哭了,也只會在心中嘀咕忿恨難平,不可能真的開始反省檢討自己到底作錯了什麼的吧。
抬頭挺胸。不為任何特定人士,不為任何特定議題,我們需要公民投票。誰比較積極推動公民實踐透過公投展現自由意志的選擇權利,誰又在從中阻撓,大家可得睜開眼睛看清楚了。

cly (clytemp) 1573 天前說...
1.宣導政令本身這個動作 不需立法(也許本來就有法?),沒錯! 入聯很棒ㄚ! 沒錯 但入聯是政令嗎?這值得商榷(也許他真的政令?)且當 入聯/反聯 成為政治手段時,更令人質疑
2.菸品加註警語是因為有法律規定要這麼做,不是政府因為覺得菸害就直接加蓋上去的,菸害對很多人來講是實質的傷害,但是即使如此,政府也不能在沒有法源基礎時直接強制加蓋警語,當他是政令時;法律自然會規定他適用的範圍,比如標語要醒目...或是應該印在哪...誰去印標語,標語的語言應該是中文... 是所有菸品都要印 還是.... 總之它會有規範
3.政令宣導 樓上的樓上的樓上,有提到! 可以在發票 可以在 水電費通知單,還有其他朋友說可以賣郵票,做成標準信封...所以如果是政令宣導或是展現行政權,還是有地方可以處理,但是政府不能直接在私人的車上貼標語(不管是 入聯或是吸菸有礙健康...),除非經立法院立法規定 車輛一定要印標語...
4.自由是有界線的,比如:人沒有販毒的自由,不能自己跟凶手簽約說把自己殺了但不怪兇手...;因為;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並不是自由,自由甚至不是只有以不妨礙他人為界限,否則開毒品轟趴不會有罪,因為在密閉的私有領域並沒有妨礙他人,自由並不是藉口 , 自由還是需要遵從法治
5.不管你是支持三權或五權分立,行政權跟立法權是分立的,所以才會有人說依法行政不是嗎?
政令宣導沒錯 展現行政權沒錯 入聯沒錯, 但是因為要政令宣導所以侵犯它人的權利這樣才是有爭議的,反對在私人信封加蓋標語,不代表他不支持入聯,不支持入聯的人,不等於他不愛台灣, 不是朋友的不代表是敵人,如此而已!
不過目前公民投票好像跟民調一樣沒有實質作用,不如;先實踐 創制 複決權,投票如果是投爽的乾脆不投,如果公民投票真的可以展現意志,可以讓執政者時時謹惕自身作為,那公投沒什麼不好阿! 可惜的是公投只是紙老虎,不是嗎?

小掰同學是好孩子誠懇頑皮... (bias) 1573 天前說...
政府把政令宣傳文案蓋在私人郵件上一角,跟直接在路邊車上無差別噴漆,還是有明顯的差別。重點是,我們的政府並沒有這樣作。先誇大推論到一種極端的狀態然後批判她的嚴重性,回過頭來說所以連在涉入感較低、可能隨手即丟的郵件上宣導政令也通通不可以,這是詭辯的技巧,卻不具備充分的說服力。
cly 是不是沒有讀到前面貼過的鏈結?已經把自己在此討論串的參與通通砍掉的 YSL 從自身法學教師背景角度出發所提出的法理專業意見。私人信件的信封上蓋「入聯」戳章,到底是侵害了啥基本人權?
沒錯,這並不是支不支持台灣入聯的問題。但這同時卻更絕對不是是否侵犯罔顧到誰的人權的問題啊。不爽的原因,真的是因為在郵件上蓋入聯戳章犧牲到誰的自由、侵害到誰的人權嗎?即使 YSL 砍了自己在這邊的回應,這個討論串還是快要再度瀕臨破百翻頁的門檻了,講了那麼多次,為何還是對這些解釋視而不見,繼續要聲稱因為侵犯他人權利才有爭議呢?

cly (clytemp) 1573 天前說...
1.朋友;任何兩個不一樣的東西如果拿去類比;說的通常不是這個實體; 車子與信是不同的兩個東西,能類比的應該是東西的性質; 也就是說私家車與信件同是私人的物品這個性質
2.抱歉跟你們比起來;我是新手,不太知道你說 的意思是? 如果你說的是之前講..法律人..沒錯;我說過這可能沒有違反人權,但仍是侵權行為,侵權不等於侵犯人權

cly (clytemp) 1573 天前說...
3.舉個近似的例子;YAHOO的付費信箱在內容下方加注廣告?如果這樣做,肯定也是一種侵權行為,MAIL在寄送過程,會加註資訊比如:Received...資訊,而這些像是寄信的郵戳;但是伺服器不會在BODY加注任何未經允許的資訊,因信件是私有的,如果這種行為是可以被加注政令宣導,那麼由台灣寄出的EMAIL 下方政府都可以任意加注政令,你覺得如何? PS.技術上這是做的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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