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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tai (hktai) 342 天前說...
我多嘴說明一下有多奇,今年時報文學獎新詩類第一名,作品內容與Blogger的一篇部落格詩作,有著驚人的相似程度,至今沒人承認壞事是誰幹的,事情仍在發展中....
◎Dear Howard
我現在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
你現在正存在著我正感受到的樣子嗎?
或者說,海的存在是你的存在
或者說,我們一起存著海的樣子?
或者說,我們一起存著海的樣子──
記得湛藍的天空是你喜歡的顏色
所以,我想那就是你 你現在樣子
我現在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
我現在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
飛翔的鳥鑽進了海 變成了魚
像我曾夢見一個藍色的夢(記得「賈木許」
的電影「你看見死亡的顏色嗎」‥‥)
記得我喜歡藍色的夢嗎? 你是
海又像天空 你是魚或是飛鳥(好像
我在藍色的夢裡看見了你──看見
你正坐在我的位置看海的樣子
2005年6月14日
菌落病歷
署名:劉哲廷
◎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
/磊兒(李盈儀)
——第三十屆時報文學獎新詩首獎
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海的樣子
好像你存在著而我正感受著
好像海的存在是你的存在
好讓我也一起存在著
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你的樣子
好像湛藍的天空與你是相同的顏色
好讓一隻正在飛翔的鳥也跌進了海裡變成了魚
好像我正看著一個藍色的夢
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藍色的夢
好像你是海又像天空
好讓我是條魚或是鳥
好像我在藍色的夢裡
看見了你
看見了你正坐在你的位置上
就像你坐在我喜歡的位置
看海的樣子
======
我承認,我完全是幸災樂禍的看熱鬧心態!

hktai (hktai) 342 天前說...
好像是個學校實習教師,不管她是什麼來頭,一旦被證實她的作品是寫於劉之後,她就倒大楣了,'美麗的巧合'這種說辭根本派不上用場,即使是巧合也會以抄襲處理的。
壞事別做絕了,困死自己而已。

hktai (hktai) 342 天前說...
基本上大部份人會認為那篇首獎作品是抄襲的, 我也不小心用" 壞事別做絕了,困死自己而已"洩露了我的判斷,
說不定真是巧合呢!
這件事真是讓我打從心裡幸災樂禍, 我對文抄公很反感, 相信大部份人也都會鄙視這種人, 事情鬧愈大, 想要承認抄襲的人心理壓力更大, 不管是誰啦, 鐵定賴到底了. (哪個佛心的出來拯救蒼生一下吧)

katel (katel) 342 天前說...
抱歉~幾乎一模一樣的字句
相似度太高
要說服我是巧合,很難!
我的回應留在部落格主的最後一篇回應上(希望不會被格主刪除)
反正,誰抄襲誰,最後一定會查出來的
真相大白前,誰都不應"指"著誰
口說無憑,不是?!

hktai (hktai) 341 天前說...
一首還不算壞的詩卻引發了一場風暴, 傷了許多人的心.
這件事考驗著看倌的水準, 是否跟我們的媒體記者一樣, 鯊魚性格, 聞到血就興奮, 就蜂擁而上, 非逼死人不可.
我很欣賞基督信仰裡面的一則教條, 沒有事情是不能被原諒的.
只有我們願意給予原諒, 犯錯者才有勇氣認錯, 我真心希望有人願意出來說抱歉.
但是, 我們這個習於逼死人不可的社會, 給人認錯的空間了嗎?
我一路幸災樂禍, 其實內心很是悲傷.
一首還不算壞的詩卻引發了一場風暴, 傷了許多人的心.

katel (katel) 341 天前說...
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看你笑的樣子
好像你微笑著而我存在著
好像因為你的喜悅而我才存在著
所以我們一起存在著
我喜歡坐在你的位置想你笑的樣子
好像夢裡的深藍色和你重疊著
好像深藍色的夢裡有你神采飛揚的影子
好像帶著深藍色海水的飛魚躍上天際幻化成自在遨翔的飛鳥
那是你的樣子
而我是你深藍色的天際
好像在深藍色的天際裡看見了你
看見了你在深藍色的天際裡
好像你在我懷裡
我仍在這裡
坐在你喜歡的位置想你
想你笑的樣子
想你望著天際而喜悅的樣子
~~不要告我啊,一切都只是美麗的巧合而已~~

Drôlerie (funnygirlfriend) 340 天前說...
或許 是他們兩人
讀著同一本書 看著同一片海 想起同一抹藍 寫出同一首詩
心有靈犀 因為 是命中注定的兩個人
這可是連瓊瑤阿姨都鋪陳不出的浪漫橋段呀
如果是這樣就太好了

copycat (copycat) 340 天前說...
◎我喜歡騎在你的身上看你嬌喘的樣子 /copycat
——第一屆性報文學獎新詩首獎
我喜歡騎在你的身上看你嬌喘的樣子
好像你存在著而我正感受著
好像性的存在是你的存在
好讓我也一起存在著
我喜歡騎在你的身上看你嬌喘的樣子
好像粉紅的乳暈與你是相同的顏色
好讓一粒粒正熟透的葡萄也送進了嘴裡變成了蜜
好像我正看著一個桃色的夢
我喜歡騎在你的身上看桃色的夢
好像你是酒又像花房
好讓我是醇客或是蜂
好像我在桃色的夢裡
看見了你
看見了你正趴在你的位置上
就像你用我喜歡的體位
做愛的樣子
----------
我承認我不敢用本名 ... :P

katel (katel) 339 天前說...
最新進展~~
http://www.wretch.cc/blog/redstairs&article_id=11363734
平心而論,這次的回應比之前的好很多......
再來就看時報如何處理囉~

katel (katel) 339 天前說...
以下網址可稍見劉先生過去那件事的端倪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chienlc/3/1277393991/20061230192610
但也不能因此斷定這次是誰抄誰吧......
如果劉先生真的為了幾首詩,而一錯在錯的話
那,未免也太愚拙了吧

prendergast (prendergast) 338 天前說...
http://www.wretch.cc/blog/redstairs&article_id=11369104
new development

anarch (anarch) 338 天前說...
現在比較麻煩的是,因為網路發表的時間可以修改,以前發表的舊文也是可以現在修改,弱只從網路發表的時間認定是有問題的。
當然還是有更專業的技術去查證文章的流水號或網頁在不同時間的「保存內容」,問題是相關單位(例如中時)知不知道這方面的技術資訊?願不願意花那個查證的功夫?
在水落石出前,大家或許不要那麼快下論斷,一面倒地指責磊兒或劉君。
(至於「巧合」……實在是不可能!)


irrenhaeusler (pogus) 338 天前說...
今天放榜了:時報取消了新詩獎獲獎資格。 身為 blogspot 的使用者, 知道發文日期是可以任意更改的,雖然事情好像暫時告一段落,但整個看起還是疑雲重重啊。 順便請教各位一個技術問題:如果部落格主更改發文時間,那麼用 RSS 訂閱的人收到的文章,reader 上顯示的收文時間與文章排序是否也會跟著更改?如果不會,追查「菌落病歷」讀者 RSS 訂閱紀錄似乎就成了被控抄襲的「磊兒」最後一個為自己平反的機會。

豬小草 (swpave) 338 天前說...
anarch:
blogpsot的發文日期的確是可以事後更改,但是單篇網址並不會因此改變。
從這劉先生的文章網址來看:
http://colony1979.blogspot.com/2005/06/dear-howard.html
日期戳記是2005年6月沒錯。
所以,若真要抄襲的話,不會是事後修改日期,只能在發文的時候就先把日期設定為2005年6月某日。
蝸牛:
在blogspot的設定裡,只要作者有修改過文章,並重新發佈,rss訂閱者就會「重新」收到一次文章。所以用訂閱者收到文章的時間來辯護,有點難。

小梅子 (macdog) 338 天前說...
從技術上來看,發文的時間先後是沒有判讀性的,除非是主機商提供資料檢索。 例如這是我上週發的 2005 年文章 http://jacobmei.blogspot.com/2005/03/blog-post.html 不過這個判例主要是因為有多名人證,雖然這些人大都是同一個詩社的關聯性,但畢竟有人證,我想這才是下決定的依據。 就是不知道主辦單位有沒有完整的讓磊兒有辯解和提供人物證的機會。 總之,滿遺憾的一個結果。

麥咖啡(Mikefly) (deepflytw) 338 天前說...
建議別再用「抄襲」這名詞改用「雷同」給雙方留個路。是否雷同交給審查委員來裁決。當然一經裁決為「雷同」者喪失賽資格。就這麼簡單。

裴珀普蘭 (paperplane) 338 天前說...
我用過的平台不多,過去使用個人新聞台是無法修改時間,現在使用的樂多平台,在一開始發文時就可以設定發文時間(年/月/日 時/分/秒),這點跟 blogger 類似。所以我們得到一個教訓,以後寫blog文章,最好要多找幾個人證以表清白?
李這邊看到現在沒什麼讓人信服的直接證據,而劉這邊,blog的時間和人證聽起來似乎都有那麼一點瑕疵(並非完全可排除造假可能性)。2005年至今兩年多,很懷疑主機商還會留存當時資料以供檢索?
簡言之,沒有顯而易見證據證明原作(無論是哪一造)清白,真的令人遺憾。

prendergast (prendergast) 337 天前說...
得獎人在自己的BLOG說 :
(以下節錄).
......目前唯一能向各界證明本人詩作確為原創作品,洗刷抄襲罪名的方式,只剩司法唯一途徑。
本人今日已正式委託律師進行時報 人間副刊應做而未作的司法查證工作。
...... 但目前事態顯示,
除司法調查之外,別無他途能還本人清白。
***
好猛!!
(她的BLOG可以在本頁找到)

katel (katel) 337 天前說...
贊成李小姐提告--維護自身權益
但,會不會像pinc所說的勒~~只是口頭說說,後來就沒下文了
告吧~
告贏了要劉先生與中時道歉,回復您的名譽與獎項,並可要求精神賠償等等......
告輸了,別忘了自己也是得付出代價的喔!!

anarch (anarch) 336 天前說...
因為之前幫忙查證的朋友,後來發現「根本無從得知該篇文章是否在2005年6月14日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的樣子」
所以我將上的發言引述刪去,免得誤導~
這位朋友已經正式寫了一篇文章談這件爭議棘手的部份
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永遠的真田幸村: 從2007中時文學獎疑似抄襲事件淺談網頁庫存機制
yblog.org/archive/index.php/ct_award_copy_issue_200711


anarch (anarch) 336 天前說...
蘇紹連(中時找到的人證之一)在自己的部落格寫了一篇文章,沒有明白提這次抄襲事件,而是從劉哲廷那時期詩創作的特色,談劉的幾首詩,當然包括這次的〈Dear Howard〉:
是你正坐在我的位置看海的樣子-蘇紹連
blog.sina.com.tw/poem/article.php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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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大家怎麼說
藍色狂想曲 (shinwin) 340 天前收藏
這是一個有趣的案子
我只是覺得,有一些滿有趣的事情,值得討論一下。
現在的人看到兩篇相似的文章,就會認定某人是不是抄某人的,
然後開始爭論起創作的先後順序,
結果造成兩方人馬的相互指控。
哇哩咧~~~然後就大家心情都很不好,
有的人可能就去挖某人的祖宗十八代,
有的人開是到處傳播某人抄襲某人...
但是...這樣有什麼意義嗎?
其實,著作權在保護創作者的部分,並沒有什麼先來後到的順序,
因為著作權保護的方式為「創作保護」,而非「登記保護」,
所以總是有巧合的存在,
是不是靈感在某人身上展現後,又在另一個某人身上顯示的可能,是要被考慮的。
所以正常的處理方式,應該是當原作者懷疑另一個作者有抄襲的狀況時,
請另一個作者提供其「'創作」的證據,
(所以,這個時候你的創作過程的留存,就很重要了...)
如果對方真的能提出證明,而這個證明也可以被「驗證」,
這時候,兩篇文章的著作權都會被承認,
這真的就是一個美麗的巧合囉~~~
當然,也有一個可能,
就是兩個人可能都看到了另外一個人的其他形式的文章或其他著作,
然後就自行創作了相當「近似」的作品,
那可能就涉及「改作」的問題,這又是另一個層面了...
calpissour (calpissour) 336 天前收藏
今年時報文學獎的新詩首獎,被指出與兩年前某位青年詩人的網路詩作有高度的雷同。然而,該位青年詩人據聞也曾被舉證多首詩作涉及抄襲。根據蘇紹連sina部落格的介紹,似乎是為人所構陷。總之,我認為這是在人氣作家女王和網路主播室二人之間因運將的企管學佔據新聞版面時,更值得被報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