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又不舉 猛「咬耳朵」要口交-Yahoo!奇摩新聞 
非禮又不舉 猛「咬耳朵」要口交-Yahoo!奇摩新聞 
shirley 收藏於 2008/01/05
基隆市無業的邱富南兩度在台北市隨機挾持少女性侵,如無法勃起就要求被害人替他口交。士林地檢署偵訊後,依強制性交、強盜等罪求處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四十七歲的邱富男目前羈押士林看守所。檢察官表示,兩名遭性侵的被害人當時都是十八歲的學生,受到傷害後心理嚴重受創,因此求處重刑。
九十四年九月十六日凌晨,邱富男騎機車到台北市國父紀念館,強拉一名落單的女學生到他機車旁,載到內湖運動公園河堤邊,恐嚇她「讓我不高興的話就把妳丟下去」後,要求她口交,接著又帶她到賓館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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