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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爆!謝長廷的綠卡大謊言?! Popup

踢爆!謝長廷的綠卡大謊言?! Popup

『黑』米 收藏於 2008/03/07
你相信「綠卡身份不會自動喪失」?你相信「自願放棄綠卡,必須去AIT填I-407表才算數」?如果是,恭喜你,你被洗腦了。一份2004年美國聯邦法院的裁決書還這樣寫著:「本庭沒有發現任何案例認定『自願』放棄綠卡必需要填I-407表。」這裁決背後就是「撒伯利‧雅克」(Sabri Yakou)的故事。

以美國聯邦法院的判例正式駁斥謝長廷陣營「放棄綠卡需要填I-407表」的說法。聯邦法官用了超過七頁的理由說明:永久居留權可以因放棄行為(如:定居他國)而自動喪失,無須填I-407表或是經過移民法庭的判決才算數。    ...

以美國聯邦法院的判例正式駁斥謝長廷陣營「放棄綠卡需要填I-407表」的說法。聯邦法官用了超過七頁的理由說明:永久居留權可以因放棄行為(如:定居他國)而自動喪失,無須填I-407表或是經過移民法庭的判決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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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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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米 (vaquerob) 1542 天前收藏

    以美國聯邦法院的判例正式駁斥謝長廷陣營「放棄綠卡需要填I-407表」的說法。聯邦法官用了超過七頁的理由說明:永久居留權可以因放棄行為(如:定居他國)而自動喪失,無須填I-407表或是經過移民法庭的判決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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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ぎょう
    發言評價:1963
    9

    ぎょう (koshinohouse) 1542 天前說...

    ㄜ 那馬的號碼美國為什麼不公佈
    既然已經放棄的話
    心裡有鬼

    『黑』米
    發言評價:-68
    10

    『黑』米 (vaquerob) 1542 天前說...

    為啥美國要公布?這是個人隱私呀。就算你作廢不用的信用卡號碼,銀行也不可以公佈。不要因為政治立場不同就亂埋,人家寫的也是有憑有據呀!

    ぎょう
    發言評價:1963
    11

    ぎょう (koshinohouse) 1542 天前說...

    當國家總統的極機密資料
    留在國外...

    可想而知...

    我也想知道
    當初國黨馬群烏賴陳致中說要當美國龜兒子...
    這樣講是不是也需有憑有據呢?

    ㄜ 先生我沒埋你
    不過我們政治立場的確不同

    思緒跳躍 ♪
    發言評價:45
    6

    思緒跳躍 ♪ (d950086) 1542 天前說...

    唔 我倒是覺得一個半斤一個八兩...

    『黑』米
    發言評價:-68
    9

    『黑』米 (vaquerob) 1542 天前說...

    這倒沒有什麼極機密,至是個人隱私而已。只要出國留學過,都要填一些私人資料啊!日本也有謝長廷的一些私人資料,算不上極機密,只是不能隨便公開而已。

    馬英九有說過陳致中要當美國龜兒子嗎?

    ぎょう
    發言評價:1963
    10

    ぎょう (koshinohouse) 1542 天前說...

    我本身也在美國念書
    難道大家也說我要當美國龜兒子嗎?
    無聊

    對阿 只要不是從馬口中說的就ok
    這招馬最厲害
    我也不是說馬口中說出
    我是說國黨馬群
    國民黨 以及 馬團隊

    謝長廷當初在日本也是唸書而已
    有說過他要在日本長期居留嗎 =.=

    我也不知道您對綠卡 或是 Social Security Card 這種東西知道多少
    不過
    美國可是因為他
    可以把個人掌握的死死的
    再說 綠卡可不是單單留學所填的基本資料
    馬拿的可不是留學所填的資料
    是綠卡優~
    我已不太知道 為何單單個綠卡可以讓他嗯嗯喔喔三四次

    一個學生 你只要有美國留學簽證
    資料都是很完整的
    不然綠卡是在難拿假的喔?

    『黑』米
    發言評價:-68
    9

    『黑』米 (vaquerob) 1542 天前說...

    我知道綠卡跟SSN呀!不覺得這樣可以把人掌握。這麼多人留學美國或有綠卡,美國掌握了誰?

    你有被美國掌握嗎?綠卡比學生簽證多了什麼敏感的資料?

    ぎょう
    發言評價:1963
    8

    ぎょう (koshinohouse) 1542 天前說...

    誰知道他掌握了誰
    我要是知道我就進CIA了我...
    不過這才恐怖不是嗎?
    將來台灣總統"不知道"是否被掌握

    連辦個手機易付卡都要SSN
    租個房子都有可能要求你的SSN
    這些最基本的行動都會透過這些
    美國社會福利卡 不如說是美國監視卡吧
    不然美國那麼大
    我也很懷疑他是怎麼管理的
    還管理的有條有理勒

    不過您是新進的黑米吧~
    歡迎您

    Eleanor
    發言評價:1365
    7

    Eleanor (perfume) 1542 天前說...

    不同立場的反駁文

    『黑』米
    發言評價:-68
    8

    『黑』米 (vaquerob) 1542 天前說...

    那篇反駁文,扯得太遠了,因為這篇「踢爆!謝長廷的綠卡大謊言?!」 文章的目的在反駁謝長廷「沒有填表,綠卡就有效」的說法。全篇有提到「馬英九」三個字嗎?

    那位康格主的引用的國稅局文件來自於國稅局的規定,那是稅法上認定放棄綠卡的人還有沒有「納稅責任」的基準,只有納稅責任而已。你有依照美國「長期居民」(long-term residents)納稅的義務,不代表你的永久居民身份還有效。不可能用國稅局文件去認定綠卡有沒有效的。他是真的搞混了。

    海市蜃樓
    發言評價:769
    18

    海市蜃樓 (chwu) 1542 天前說...

    問題就在馬英九的身份模糊阿...
    認為「永久居留權」還有效的人,當然可以說,沒有經過判決或自願放棄文件,過往的判例是無法證明「永久居留權」失效。
    認為「永久居留權」已無效的人,當然也可以說,過往的判例就可以認定「永久居留權」無效。

    但只要「程序」沒正常走完,「永久居留權」有效性就會陷入各說各話。

    真的要幫馬英九的人,請他把「永久居留權」失效的證明拿出來吧,不要用一個簽證影印本來帶過,不然馬英九的身份永遠會被質疑。
    要選總統的人,被拿放大鏡來看是正常的。

    『黑』米
    發言評價:-68
    9

    『黑』米 (vaquerob) 1542 天前說...

    『但只要「程序」沒正常走完...』文章說的很清楚啊。法律上沒有這樣的要求與程序。

    我覺得他的「使用非移民簽證入境」就是官方證明了。不能因為你看不懂,就說那不是證明。有兩個人用拉丁文打契約,你總不會因為自己看不懂,就說他們沒打契約吧。

    這篇文章只是反駁謝長廷,法律上完全沒有規定的事情他硬要說有,如此而已。

    克里夫
    發言評價:1286
    10

    克里夫 (cliff0326) 1542 天前說...

    如果馬的綠卡真的沒什麼問題, 已經失效,
    那為什麼228還要派幕僚去找AIT的人私下喝咖啡啊?!

    聽龜在嚎咧!

    Kevin Sigma
    發言評價:685
    4

    Kevin Sigma (kevinsigma) 1542 天前說...

    如果綠營可以拿出證據說是馬派去的,我想馬在這一點上的說法就會較無說服力,但很可惜的,這種話並無根據.就像謝長聽是抓耙子的說法一樣,藍營也無法提出證據.

    *接下來要大離題

    我想到謝長廷曾經說過,無論誰當上總統,都要把職業學生和抓耙子的資料公開.我認為這種說法就是對轉型正義的實踐,而八年來陳水扁政府都不曾做到這一點,難怪卡神要說這次選舉是一場新的選舉,過去八年政府的表現與謝長廷無關.

    至於馬口口聲聲說要辦陳水扁,我認為是恰當的,畢竟許多珠寶的來路不清,陳下台後應該就是是檢調介入調查的時候了.至於馬會查李登輝的希望應該不高,看藍營現在捧李的樣子就知道.真糟,其實我不認為李比陳好呀!

    大閑者
    發言評價:596
    7

    大閑者 (calos) 1542 天前說...

    可以有更專業的人來解釋會更好, 因為這只是一篇文章, 而且還不知道到底是誰寫的? 因為說實在的, 他寫的那些條文我也不懂, 但是對方身份是否是這方面的專業, 能否有更進一步的資料呢? 否則我會站在保留的角度, 姑且聽之, 但真實度會打各折扣.

    Eleanor
    發言評價:1365
    9

    Eleanor (perfume) 1542 天前說...

    不熟悉美國法庭體系者,或可參考此篇的大略介紹。

    而此文所引之Sabri Yakou案例的情況,則是"None of these cases, however, are similar to Yakou’s circumstances. Yakou has not been subject to removal proceedings; nor has he sought readmission to the United States by means of a reentry permit or a returning resident’s visa; nor has he filed Form I-407."(見該Per Curiam第14頁)以及"he had been absent from the United States for eleven years."(同一資料第15頁)。該案例是否能引用至其他狀況相異(譬如曾改以申請觀光/商務簽證進入美國或持續境外居留年數較短)案例,甚至將此案例的內容擴張為通則解釋,恐怕尚待研究。

    『黑』米
    發言評價:-68
    12

    『黑』米 (vaquerob) 1542 天前說...

    Eleanor of Aquitaine的邏輯觀念不錯,比寫反駁文的作者好。

    其實這篇「踢爆!謝長廷的綠卡大謊言?!」不過是證明謝長廷的說法(自願放棄綠卡『一定』要填I-407表)不正確。美國移民法律與判例根本沒這規定與要求。

    至於使用「非移民簽證代表綠卡失效」,該部落格主另有專文,不是用判例而是直接用移民法的條文(INA § 101(a)(20))。因為移民法規定綠卡身份一經改變就喪失(判例中也都是用change of status代表放棄綠卡)。綠卡是一種「移民」身份,所以該部落格主認為「用『非移民』簽證入境」就代表「身份改變」。而身份改變的時間點發生是在「入境」時,不是在取得簽證時。

    實在找不出理由說「使用觀光簽證入境不算身份改變」,這觀點跟張先正律師的一致。如果馬英九綠卡身份仍在,依移民法211(a)條,海關的移民官不可以讓他以觀光簽證入境。

    Eleanor
    發言評價:1365
    10

    Eleanor (perfume) 1541 天前說...

    「使用非移民簽證代表綠卡失效」論點一文的漏洞,也被同一反駁文作者給指出來了,反駁工具竟然還是被駁者所稱的同一法律理由呢。

    hyc64
    發言評價:1732
    6

    hyc64 (hyc64) 1541 天前說...

    踢爆!謝長廷的綠卡大謊言?!
    是踢爆馬的綠卡大謊言才對吧
    謝又沒有綠卡
    馬的支持者果然是很無知又愛啼........XDD

    MEB
    發言評價:590
    12

    MEB (meb) 1541 天前說...

    我想,這一篇反駁還是有漏洞的

    儘管,這個判例說明了,喪失美國公民身份,並「不一定」需要「美國政府的正式撤銷」,也「不一定」需要填寫I-407表。然而,既然美國體系屬於不成文法,並沒有明確的法條規定(簡單的來講,就是視個案情況不同來判斷),那真要嚴肅的探討,接下來應該問的問題是:這些判例適不適用於馬英九身上?

    以這篇文章所舉的例子,法官認定該案當事人「申請英國永久居留權」可以當成放棄米國身份的「實際行動」,那麼,馬英九有沒有足以證實「他想放棄美國身份」的行動呢?這又該由誰認定呢?

    簡單的來說,該案的伊拉克人是因為先申請「美國身份」,然後再申請「英國身份」而被米國政府認為主動放棄米國身份的。可是如果這名伊拉克人在申請了米國身份之後,並沒有再去申請第三國身份,他也很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仍然保有米國身份」,而這不巧,正是馬英九與大多數申請綠卡者的情況。

    所以到最後,恐怕還是要米國政府才能裁判(用官方術語來說就是:透過最終行政與司法程序判決,被認定取消或放棄),馬英九的綠卡到底還有沒有效。

    所以,充其量這篇文章也只是說明了:不填寫I-407卡就被認定喪失綠卡,是有前例可循,然後也許也說明了:馬英九卻實有可能被米國政府認定「有放棄身份的意圖或行動」。

    然而到底馬英九的綠卡還有沒有效,仍然是無解呀。。。。這又何來漫天大謊呢?真是聳動的標題。。。

    又給上面的Gyo
    SSN在米國對於外國人的用處不大。現在米國更進一步,不發給新留學生SSN號碼了。所以,其實很多人是沒有SSN,很多地方也是用不到SSN的。

    Nature
    發言評價:148
    5

    Nature (stalin) 1541 天前說...

    好無聊的討論串

    要投誰都決定了

    誰也管不著 還吵

    mron
    發言評價:294
    5

    mron (mron) 1541 天前說...

    若所言為真,則再次證明周錫瑋去填 I-407 是無知、笨蛋的行為。

    --
    誰說馬英九是正直、憨厚的,馬英九可精的咧。

    今日運勢大吉
    發言評價:112
    1

    今日運勢大吉 (robert3652001) 1541 天前說...

    to Nature:

    買東西也知道要貨比三家不吃虧
    買手機,買房子,買車子,也知道要上網探聽一下
    更何況是會影響我們未來的討論呢

    歡迎您也加入討論,讓大家聽聽您決定投誰的依據及看法
    讓更多人支持您的論述,並讓您支持的候選人當選

    『黑』米
    發言評價:-68
    6

    『黑』米 (vaquerob) 1541 天前說...

    Eleanor:你的「反駁工具竟然還是被駁者所稱的同一法律理由呢」指的是哪一個法律理由?別跟我說是國稅局文件。

    MEB: 那個判例你並沒有讀清楚。法官認為雅克綠卡身份消失是因為他「遷居」英國,不是因為他取得英國國籍。判決理由用的是:Yakou departed the United States in 1993 with the intent to never live here again. 取不取得英國國籍(或居留權)不重要,重要的他搬離美國不想回來了。所以從搬離美國那刻,綠卡身份就喪失。

    判例中也舉了一個例子(Matter of Abdoulin),有一個人Abdoulin取得綠卡,七年不回美國,沒有填I-407,也沒有經過法院判決,他老婆申請依親簽證卻被拒絕,因為美國政府已經「單方面」認定Abdoulin放棄綠卡,他老婆不再具有資格申請依親簽證(依親簽證是一種一種簽證)。他上訴都不成功,他老婆就是沒辦法取得依親簽證。

    這篇文章只是反駁謝長廷,法律上完全沒有規定的事情他硬要說有。移民法律上根本沒規定「自願」放棄綠卡只有填I-407表一種方式。判例裡說得很清楚:

    "There is no regulation indicating that Form I-407 is required to change LPR status.."

    "There is yet another reason for adopting Yakou's position that LPR status can change without formal administrative action: not only is there no regulatory indication that formal administrative action is required before a LPR can voluntarily relinquish that status,.."

    謝長廷所主張的是美國移民法律上沒有的東西,如此而已。

    『黑』米
    發言評價:-68
    6

    『黑』米 (vaquerob) 1541 天前說...

    另外補充資料:屬於不成文法系的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的判決在沒經過最高法院的更正前,視同法律。對下級法院與政府單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這判例出現以後,一個全球性的大律師公司Baker & McKenzie給客戶這麼一份簡報

    "The Court held that Yakou, who was a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i.e., a Green Card holder, had successfully renounced his LPR status. He accomplished this without notifying the U.S. immigration or export control authorities. "

    「綠卡持有人可以在不通知美國政府的情形下(單方面)撤銷其綠卡身份。」

    Johnny
    發言評價:5
    2

    Johnny (johnnyworker) 1541 天前說...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1條第4款是這樣寫的:「永久居留期間,每年居住未達一百八十三日者。但因出國就學、就醫或其他特殊原因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就算居住未達183日會被註銷,但是它後面還跟著但書(「但因... 不在此限」這一段)... 問題就出在這個「但書」呀!我們怎麼知道馬英九有沒有什麼「特殊原因」可以運用?

    何況,若要論馬英九的綠卡問題,應該是以美國的移民法為準才對,並不是台灣的移民法。

    不過話說回來,我同意樓上某個朋友講的,現在討論綠卡問題已經愈來愈沒有意義了。無論如何,馬英九在這件事情上面又沒犯法,所以恐怕只剩下道德層面的考量而已。(雖然我個人十分不了解為何馬英九不願意去填個 I-407? 那不是終止爭論的最快、最有效的辦法嗎?)

    『黑』米
    發言評價:-68
    6

    『黑』米 (vaquerob) 1541 天前說...

    給Johnny:引用出國與移民法,是說明台灣的永久居留權可以被政府片面撤銷。不用經過法庭判決,不用當事人填表。若有特殊原因,還要「經政府同意」方可。

    這個台灣的例子只是說明:永久居留權絕對不是大話新聞聲稱的「永遠有效」。簡單來說,「永久居留權」必須是「有居留才永遠有效」,沒居留當然會失效,世界各國應該都是一樣的。

    另外給這裡的朋友,立場不同,有意見可以討論,又沒有出言不遜,何需埋來埋去?

    Johnny
    發言評價:5
    2

    Johnny (johnnyworker) 1541 天前說...

    首先聲明一下,我在黑米從來沒有「埋」過什麼人,imp 兄大概不是在說我吧?

    其次,我個人認為馬英九如果真的幾十年沒有持綠卡入境美國,那麼這張綠卡照常理看應該已是廢紙一張,所以我說這個題目會愈來愈沒有話題性。我想馬英九在什麼時候去申請了綠卡,比他到底綠卡還有沒有效,似乎還稍為引人關心吧。

    ぎょう
    發言評價:1963
    2

    ぎょう (koshinohouse) 1541 天前說...

    的確 現在SSN在美國對外國人用處或許不大 已經不發給新留學生SSN號碼了
    可是 馬英九是新留學生嗎?
    他當初可是也有綠卡的
    之前在有綠卡可能擁有的同時下 也有SSN

    埋來埋去可能只是不同意
    推也只是站成
    不要看的那麼重啦~
    我之前也常被埋

    可是我突然也想到台灣有去的價值觀
    當馬被指控時 常要對手舉出證據
    可是謝被指控時 卻要自己找反駁
    要證明馬英九是美國人必須要別人去找證據
    要證明謝長廷不是抓耙子卻要謝長廷自己提出證據澄清
    這就是現今台灣的價值觀嗎
    算了~

    『黑』米
    發言評價:-68
    4

    『黑』米 (vaquerob) 1541 天前說...

    其實我也不相信啥抓耙子之說。馬營會這樣提不過是個反擊而已,這種沒辦法查證的東西看看就算了。

    不過謝營用綠卡來打不是明智之舉,因為綠卡有沒有效是法律問題,總是找得到相關答案的。他也不應該率先打這種議題,因為人們就會記得,他是立委選舉後「率先」使用負面手法的人。第一個總是會被大家記住。

    至於證據,有趣的是,依照移民法規上的認定,離開美國180天以內,主張「已經放棄綠卡」的一方負舉證責任。離開美國180天以上,主張「沒有放棄綠卡」的一方負舉證責任。這個是直覺上大家都可以瞭解的。所以如果今天是謝長廷跟馬英九打綠卡有效與否的官司,謝長廷必須舉證馬英九綠卡有效。

    這就是為什麼大家說的移民監,是要每半年回美國一次,不是一年。

    給前面兩位,埋來埋去,不是在說你們啦,請別誤會。:)

    小掰同學是好孩子誠懇頑皮善良想變聰明有錢漂亮
    發言評價:3169
    9

    小掰同學是好孩子誠懇頑皮... (bias) 1541 天前說...

    如果有他國國籍或永久居留權卻還要在台灣參選公職人員例如市長議員立委總統等,被指出參選資格有問題,哪算什麼「負面手法」?作出離譜反應才是真正會為自己帶來負面效果吧。

    提出綠卡疑雲議題如果算是一種「負面手法」,攻擊到的應該是中央選舉委員會的顢頇無能,讓選民看到中選會的作業,在關於候選人身份資格審查這方面的工作,原來是如此粗糙,既不是經審核確定後才算具備候選人資格,也不會要求候選人都提出已經放棄所有他國國籍的正式書面證明才算符合報名登記參選程序。去函要求美國幫忙查證,美國政府似乎打算拖到大選結果出爐後再公布這關鍵資料,台灣中央政府也乖乖聽話一點辦法都沒有,看來也沒有「不得到確定答案就壓緩暫停選舉」的意思,無論是不能、不敢、還是不願意,反正既然可以接受美國政府的拖延拒絕合作,既然覺得無所謂,別說正式向美國提出抗議,連放屁都不敢悶哼一聲,那就只是讓選民看到中選會乃至於整個陳水扁政府的軟弱無能而已。這樣叫負面手法嗎?這樣叫濫用行政資源嗎?這樣叫對某候選人不公平嗎(倒是說說對誰比較不公平啊)?

    這樣叫民主選舉嗎?這樣叫依法治理嗎?這樣叫行政中立嗎?屁咧,這樣叫辦家家酒,作作樣子而已。李登輝說誰若當選台灣民主會倒退廿年?台灣哪有民主?這種局面幾十年來有在前進嗎?看到前進的腳步是這樣踩妳都受得了?根本就一直都在倒退吧幹。

    『黑』米
    發言評價:-68
    7

    『黑』米 (vaquerob) 1541 天前說...

    只有雙重國籍才有候選人資格的問題。大話新聞其實造蠻多口業的,美國移民法其實規定得很清楚:有綠卡者並沒有美國國籍(當然也沒有美國公民身份),有綠卡還是外國人。綠卡對總統候選人的參選資格並沒有任何影響。

    OldMan
    發言評價:346
    4

    OldMan (oldman) 1540 天前說...

    永久居留權是權利。
    卡有可能失效, 但權利不會自動消失。
    公民與國民差在投票權..
    拿綠卡者, 得繳稅給美國政府。

    我台灣人,我兒子台灣出生, 沒有投票權, 算不算有台灣國籍?

    [世界公民運動]李東昇
    發言評價:-55
    5

    [世界公民運動]李東昇 (alexandroslee) 1540 天前說...

    這根本不重要!

    我甘願被埋!!!

    但是,請聽我ㄧ言:這件事只是讓大家更懂美國的綠卡等

    對台灣到底有什麼幫助?!

    反正馬英九一定會當選

    吵這些毫無意義!!!

    我真心的建議:好好想想台灣的公民權吧!

    好好想想公民如何制衡 馬總統+純藍立院 吧!!!

    MEB
    發言評價:590
    12

    MEB (meb) 1540 天前說...

    To imp
    感謝你的說明,不過判例的部分我想我的解讀並沒有誤。美國法官判決Yakou綠卡失效的原因確實是認為他永遠不想再回美國。

    不過呢,反而是我的重點你沒有看懂。

    我想說的只是,在沒有明確的表態(比如填寫I-407表)以前,誰有權力來認定Yakou(或是馬英九)再也不想回美國?誰有權力來認定這張綠卡已經失效?你嗎?我嗎?恐怕都不是。最終還是要米國政府來認定。更簡單的來講,Yakou當初如果有填寫過I-407表,那麼就算他幫伊拉克買原子彈,FBI恐怕連動他都不能動,更別提要打官司來討論他的身份了。

    在美國,未經移民法院宣判以前,沒有人有權力剝奪你的公民資格,這就是美國法律。

    因此,如你所說,違反移民法之後主張綠卡還有效力的一方要負舉證責任,所以在美國,每年都有人因為不遵守移民法的規定,然後需要上移民法庭來向法官解釋。有些可以重新拿回綠卡資格,有些不行。這些例子充分說明了,今天如果馬英九上米國移民法庭,搞不好他還有機會被宣判綠卡還有效。雖然,依常理推斷,我同意他的勝算渺茫。

    然而既然你我都非移民法官,那句:「沒居留當然會失效,世界各國應該都是一樣的。」恐怕失之武斷。

    TIMONE
    發言評價:416
    13

    TIMONE (timone) 1540 天前說...

    現在大家都把問題弄錯方向了..
    謝營是問馬英九有沒有綠卡?
    不是問綠卡有沒有效..
    馬英九一開始回答全家都沒有.才是問題的重點..
    ...說謊不誠實才是社會大眾所在意的.....

    『黑』米
    發言評價:-68
    4

    『黑』米 (vaquerob) 1540 天前說...

    除了基本人權外,很多權利如果不珍惜,不行使都會自動消失。有一句法諺:「法律幫助勤勉人,不幫助睡眠人。 」(Vigilantibus et non dormientibus jura subveniunt.)我們台灣對於「永久居留權」也是這樣,沒經政府同意離開台灣超過半年,政府「必須主動註銷」,不需等人填表,也不需等法院裁定。美國也是差不多啊,為什麼要把美國的「永久居留權」想得這麼好這麼特別?「永久居留權」是有居留才有永久,沒居留就沒永久啦。

    Oldman:這篇原文說的就是「綠卡可以由持卡人單方面撤銷,而且是透過不填表的方式自願撤銷。」

    MEB:第一:根據移民法,綠卡持有人是沒有美國國籍,也沒有公民身份的外國人。第二:就算是公民,那篇判例還特別舉了例子,說連公民權都可以因某種行為自動喪失(第14頁)。 第三,如果馬英九綠卡身份沒喪失,根據移民法,美國移民官不可以讓他用「非移民」(觀光)簽證『入境』。這在該部落格主的另一篇文章就有提到相關法條。所以馬的身份已經經過美國政府確認過了,只是大家看不懂吧。

    就像今天有個拉丁文的契約,契約雙方就好比美國跟馬英九,現在雙方無意見,需要上法庭嗎?我們不能因為看不懂拉丁文,就說他們的契約關係不存在。以非移民簽證入境的文件,就好像我們看不懂的契約。

    非移民身份跟移民身份(綠卡=移民)絕對不能共存。不然就有,一個人既是移民,又是非移民的邏輯錯亂現象。還有,身份不是在AIT取得簽證時決定,是在你入境時,由海關的移民官決定。海關必須確認馬的綠卡無效,才可以讓馬用觀光簽證入境。

    geral
    發言評價:383
    6

    geral (geral) 1540 天前說...

    不然就有,一個人既是移民,又是非移民的邏輯錯亂現象......海關必須確認馬的綠卡無效,才可以讓馬用觀光簽證入境。
    ===
    馬英九有5個英文名字、2個生日,天知道他是用哪一個組合去申請移民,又是哪一個組合去申請非移民? Orz~

    Gulugu
    發言評價:322
    11

    Gulugu (gulugu) 1540 天前說...

    夠啦....
    強調這些細節、法律條文,幹什麼呢??
    當初只要馬英九先生去AIT辦理一個證明,證明他的綠卡已然失效
    這一切的問題不就沒了??

    馬迷跟藍寶寶們可能會說:『那低級的民進黨又會說別國...什麼的』
    (對不起,我忘了你們"那種邏輯"的推論言詞...)
    其實不然,如果馬先生當初『一開始』就去AIT辦理這樣類似的證明
    我想謝先生的選情就會急速下降....
    這就是對事情(危機)的『處理能力』以及看待事情(危機)的『透徹能力』
    馬先生完全不合格....

    至於綠卡是負面手法??
    我想如果當處處理得當,馬上證明他沒有,那就是『負面手法』
    但是馬先生這樣的後續處理以及閃躲態度,這可不就是『負面手法』
    而是馬先生自己將自己塗滿泥巴、灌滿墨水,然後指責別人抹黑罷了~

    YSL
    發言評價:603
    3

    YSL (yslailo) 1539 天前說...

    很多權利:不行使都會自動消失。

    如果是說消滅時效,就不一定對...至少台灣民法第145條第1項就不是如此規定...

    YSL
    發言評價:603
    2

    YSL (yslailo) 1539 天前說...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1條好像沒規定永久居留權會"自動消失"...也沒規定在台灣每年沒居留超過183天就會被認為是放棄永久居留權...甚至這部臺灣的法律也沒規定可以放棄已經給你的永久居留權(其他法律有沒有規定???)

    Taiwan
    發言評價:356
    3

    Taiwan (roc) 1539 天前說...

    各州法庭的判例差異甚大、関於此事、確有两種説法。

    怕影響自己仕途而連撒二次謊的人、将來是否也會如法砲製?你還能相信他選前的保証?

    再説他女兒是公民、何時想要緑卡、還怕拿不到?

    momoge
    發言評價:2158
    7

    momoge (momoge) 1539 天前說...

    這件事情,綠卡有沒有效是一件、說謊是一件,要分開來看。

    綠卡有沒有效,美國政府講的最有效,馬囧說再多都沒用,畢竟已經確定是馬囧「曾經」有綠卡,剩下的你講在多也沒用。

    另一件則是藍丁丁們好是在逃避的問題,也都假裝沒看到。就是馬囧說謊。

    有哪位藍丁丁可以告訴我,馬囧為何要說謊?你為何要支持一個說謊的人?你是否也是這種人?你爸媽教你要變成這種人?

    Portnoy:釋放胡佳!
    發言評價:1451
    4

    Portnoy:釋放胡佳! (portnoy) 1539 天前說...

    ...如果真的要把話題扯到說謊與否,那就無趣了,因為每個政治人物每天都在說謊。事實上,人類一天要說的謊話多過實話。

    Taiwan
    發言評價:356
    4

    Taiwan (roc) 1539 天前說...

    緑卡関係到國家認同的問題、可不是一般謊言。這麼久遠的事、他都不敢承認、那未來四年内之事、他還會誠實嗎?

    而他所謂的不統、是表面不統?還是真的不統?

    那政策中、何需承認大陸學歴?何需開放人民幤兌換?何需開放國内直航?
    何需矮化台灣?何需不發展及購製攻撃性武器?那個國家是只守不攻的?

    即使簽了和平協定、就能保証中共不武嗎?那他又何需派間諜偸美日軍事情報?當台湾守不住時、是不是只有投降?天底下有這様的元首嗎?

    你以為在台灣跟中國之間、他又是選擇那一個國家認同?

    [世界公民運動]李東昇
    發言評價:-55
    2

    [世界公民運動]李東昇 (alexandroslee) 1539 天前說...

    其實讓馬英九當選,才對民進黨有利,對台灣有利!

    為何?

    請聽我說:

    1.馬英九當選後,國民黨必分裂!

    2.馬英九當選後,必須兌現選舉支票(跟綠無關)

    3.現今檯面上的綠軍政治人物,將大換血! (連蘇貞昌都不保)

    4.這正是 綠軍(民進黨+台聯)最好的局面!

    5.年輕的綠軍將改革已經腐朽的綠軍

    6.在野的綠軍正好可以全力監督在朝的藍軍

    7.情勢再度轉為 團結的綠軍 面對 分裂的藍軍

    (這次就是 分裂的綠軍 面對 團結的藍軍 當然大敗)

    所以,綠軍的朋友們!

    請讓馬英九當選吧!

    專心思考 綠軍如何改革,如何監督,如何結合公民力量吧!

    mron
    發言評價:294
    3

    mron (mron) 1539 天前說...

    樓上在幻想喔。

    為何?

    請聽我說:

    1.馬英九當選後,國民黨為何會分裂?

    2.馬英九當選後,為何必須兌現選舉支票(跟綠無關)?

    3.現今檯面上的綠軍政治人物,為何要大換血 (為何連蘇貞昌都不保)?

    4.這為何是 綠軍(民進黨+台聯)最好的局面?

    5.為何年輕的綠軍將改革綠軍?

    桀詩
    發言評價:-601
    3

    桀詩 (chuken1101) 1539 天前說...

    污蔑的話誰都敢大聲說,但真象大白後卻每個都龜縮,有人敢負責嗎??

    馬綠卡若有效勢必得退選,但若無效你們這些綠的支持者敢叫謝退選嗎??

    還是像高雄選舉時的誹聞錄音帶,等真象大白時市長已作完了,一樣龜縮有任何表示嗎??難道綠的選戰只會這招嗎??

    momoge
    發言評價:2158
    10

    momoge (momoge) 1539 天前說...

    伍澤元、黃俊英、周錫瑋當初就是這樣選的,馬英九現在就是這樣選的,為何藍的老喜歡這種招數?

    ぎょう
    發言評價:1963
    6

    ぎょう (koshinohouse) 1539 天前說...

    馬綠卡無效跟謝退選有什麼關係
    是馬綠卡無效才可以繼續選才對吧 =.=
    檢驗本來就是因該的
    當初彭敏明還不是說放棄就放棄
    誰像馬娘一樣扭捏到極致

    難到馬污衊謝 要是沒證據 你們藍也會叫他不要選嗎
    當馬被指控時 常要對手舉出證據
    可是謝被指控時 卻要自己找反駁
    要證明馬英九是美國人必須要別人去找證據
    要證明謝長廷不是抓耙子卻要謝長廷自己提出證據澄清
    這就是現今台灣的價值觀嗎

    真相大白是一回事
    總比藍亂污衊強多了

    Taiwan
    發言評價:356
    2

    Taiwan (roc) 1539 天前說...

    從馬的總總政策及中共在護藍来看、我不以為四年後、馬若作不好、民進黨還能上得了台。更重要的是隨着大陸人的増多及台商的持續外流、對台湾的主權及經濟絶没好處。

    為何老連要以在野黨的身份去跟中共談?無非是為了保住黨的執政地位、大家難道看不出他們在為統一作策劃了嗎?緑卡的事有無效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台灣将會成何處境?

    雖然民進黨也有過失、老謝也不是很好、但是我們能去支持誤導國家前途的黨嗎?真正愛台灣的人、有没有査覺這厳重性?

    而口説愛台灣的人、為何放縱大陸人來搶台灣人工作?為何放任台商外流?為何倡導两岸共同市塲?為何全面開放陸人來台投資、却不制定投資移民政策?而之後是否又會引進陸勞、才是大家所應該関心的。

    日本在経濟衰退的十年中、不惜裁減外人以保障國人就業、而我們能支持一個反其道而行的人嗎?這種人的國家認同真得是台灣嗎?

    [世界公民運動]李東昇
    發言評價:-55
    1

    [世界公民運動]李東昇 (alexandroslee) 1539 天前說...

    馬蕭謝蘇 皆無美日國籍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2008.03.10 07:29 pm


    據了解,美國與日本政府已經答覆中選會,馬、蕭、謝、蘇四位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都沒有美國與日本的國籍。

    中選會主委張政雄上午證實,中選會詢問美、日、英三國,已有兩國答覆,但因他「沒有時間批閱」所以尚未公布。而據了解,已經答覆的兩個國家是就是美國與日本。

    中選會主委張政雄上午在立院內政委員會備詢時證實,中選會透過外交部密件詢問美、英、日三國,其中已有兩個國家在上週五答覆,但因為他上週五全天出席立法院院會、今日又到內政委員會備詢,因此「沒有時間批閱」。

    張政雄的答覆立刻引發藍營立委砲轟,立委吳育昇直說,沒想到張政雄是如此僚氣的人,總統大選藍綠競爭如此激烈,對候選人有沒有雙重國籍的重大問題,主委竟然推說因為備詢沒時間批閱,「這種話,連基層文官聽了都會難過」。吳育昇質疑,就算週六、週日加班,張政雄都該馬上批閱並對外公布。

    不過,據了解,其實張政雄早已看過美、日兩國的回覆,四位候選人都沒有美、日兩國國籍。幕僚也曾經建議張政雄先行將美、日回覆的結果對外公布,但張政雄卻主張等英國的答覆也送達之後,再一併對外公布。

    【2008/03/10 聯合晚報】

    ぎょう
    發言評價:1963
    5

    ぎょう (koshinohouse) 1539 天前說...

    反正馬寧願把號碼阿 私人資料ㄚ 那些狗屁交給美國
    也不願意把這些資料交給中選會
    真不曉得馬心向哪
    追綠卡難道沒道理

    AA
    發言評價:-519
    2

    AA (kklbsebuc) 1538 天前說...

    央廣 更新日期:2008/03/10 16:19 徐忠佑
    針對民進黨長昌配、國民黨馬蕭配,兩組正副總統搭檔是否有雙重國籍,中央選舉委員會10日發布新聞稿指出,這4人都沒有美國或日本的國籍身分。

    gcar
    發言評價:-8
    1

    gcar (gcar) 1538 天前說...

    中共一再表明不放棄對台動武,兩岸只有台灣海峽,就算台灣(加入)(從返)聯合國了,但只要台灣對外聲稱獨立,二話不說鐵定對台動武,而美方也不會保衛台灣,這些都是事實吧!台灣現在的經濟讓人民痛苦,這也是事實吧!造成台灣經濟如此的是執政黨要負起大部分的責任吧!請大家想一想現在您們要爭什麼啊?不要再自己欺騙自己人說我們要爭取別的國家認同我們台灣,現今有什麼國家會支持我們?靠人不如靠自己吧!比武力我們比的過嗎?我們唯一有的保障就是台灣的經濟,這才是關鍵所在,如果那天副總統的政見發表會你有聽蕭萬長講的政見,來對應上述的事實,自己想一想吧!我原本只有聽馬英九的表達敘述,我也是多有疑虞,但聽蕭萬長的說明後才讓我了解到蕭萬長的原意為何?我會支持馬,蕭的!蕭萬長不愧是搞經濟的老兵!台灣!加油1

    抖抖
    發言評價:293
    5

    抖抖 (may00429) 1538 天前說...

    既然樓上這位大大也知要靠自己
    那幹嘛支持一個擺明經濟得過度依賴中共的候選人
    一個徹頭徹尾都反民主的政黨
    甚至不承認自己國家主權的人也可以選總統
    別讓阿共笑死了
    原來醬就可以無流血收復台灣
    那您乾脆贊成台灣與中共統一算了
    中共當局一個龍心大悅搞不好還可以免稅十年
    台灣股市上五萬點 成長率也可以跟他們一樣有10%
    醬台灣的經濟不是會變更好嗎

    williams chang
    發言評價:409
    3

    williams chang (boomia) 1538 天前說...

    馬綠卡若有效勢必得退選,但若無效你們這些綠的支持者敢叫謝退選嗎??

    無效謝為何需要退選?
    總統候選人的國籍若有問題, 依法辦理便是---要求依法辦理涉及誹謗侮辱什麼的嗎?

    P.S. 我也覺得馬會當選 (咳~~埋我也沒用,這是客觀的推測), 但也毋須太悲觀. 執政者總是當箭靶沒錯, 但看起來綠營在選戰期間也犯了不少錯誤 (比如, 日前討論過的大中至正拆牌風波). 也罷, 選後再來作點事後諸葛吧~~

    momoge
    發言評價:2158
    5

    momoge (momoge) 1538 天前說...

    我們在問綠卡,中選會在查的是國籍,兩個不一樣吧!

    haoorz
    發言評價:24
    2

    haoorz (haoorz) 1538 天前說...

    看了馬冏吞吞吐吐的態度就討厭,有過綠卡就說阿,然後辦放棄程序,沒綠卡就去弄張證明阿..
    擺明就是小孩子做錯事又要找一堆藉口...

    ぎょう
    發言評價:1963
    2

    ぎょう (koshinohouse) 1538 天前說...

    haoorz大大 說的非常好
    乾淨又俐落
    扯一堆法律幹麻...

    williams chang
    發言評價:409
    2

    williams chang (boomia) 1538 天前說...

    其實不然,如果馬先生當初『一開始』就去AIT辦理這樣類似的證明
    我想謝先生的選情就會急速下降....


    那可未必. 純就選戰技術面而言, 既然有把握, 大可以逸待勞: 靜待對手大動作出盡了, 再把自己的有利證據公布. 這樣可以製造對手刻意抹黑和惡意打壓的印象, 也不失為好戰術哪~~

    不過馬的情況似乎也不是如此(茶).

    gcar
    發言評價:-8
    3

    gcar (gcar) 1537 天前說...

    謝問有無綠卡?等同問你有老婆嗎?假設你有結過婚,10年前已離婚至今未再娶,那你要如何回答呢?說沒有,馬上說你不老實還把你老婆找來說:這就是你老婆,你還說沒有!真不愧是謝大律師的問法,設好陷阱等你跳!

    ぎょう
    發言評價:1963
    4

    ぎょう (koshinohouse) 1537 天前說...

    這種人就是吃裡爬外
    想兩邊討好 才會不老實
    明明已經結過婚 有了小孩
    偏偏遇上美女
    又翹起來了
    才說沒有

    以上面的gcar來講
    有綠卡有國籍的人怎麼辦?
    我老婆好幾個嗎?
    到底有幾個呢?
    難怪馬英九不敢講
    怕傷到周美親
    怕傷到台灣人的心
    老婆跟綠卡 根本是很鳥的比喻
    不要為了護馬 賞了其他人民好幾巴掌 因為他們沒有要選總統

    我也想請問一下大家考過聯考
    你看到陷阱題要笨笨的被騙嗎
    準備充足 就好像不說謊 誠實面對一樣
    都碼可以過關
    沒人推你下去

    為什麼自己搞不清楚有幾個老婆
    反而要謝來承擔
    真不塊是馬團隊發言人
    可以有二十幾個
    難怪馬可以說 "我才來沒說過ㄚ" 這種廢話

    Taiwan
    發言評價:356
    2

    Taiwan (roc) 1537 天前說...

    to gcar兄

    你以為蕭真懂經濟?@開放台商外流、台商賺了錢、會回來投資服務業、若五百個房間的飯店、就須要五百個員工、可大大提升就業率@是他在舉例時説的、你贊同嗎?

    而台對中是順差、两岸共同市塲保証了不開放農産品及陸勞、大陸觀客也来台、全是台灣有利、請問中共寧願一直吃虧嗎?若是、只有一個目標、那便是台灣的主權、請問老兄、你也贊同嗎?

    阿扁時代已過去了、台灣本是主權獨立國家、也用不着再獨立、中共壓根也没理由打台灣、別的國家不承認不要緊、反正他們都是向錢看的、如何大力爭取外商來台投資才是首要政策、而不是跟大陸綁成一塊。

    『黑』米
    發言評價:-68
    5

    『黑』米 (vaquerob) 1537 天前說...

    來吧,若是對美國法律的解讀有意見,看相關書籍總可以吧。有一本給想移民美國的人看的書,叫做「USA Immigration Guide」。作者是一名美國移民律師Ramon Carrion。這本書出到第五版,應該不算是太差的書吧。上面第170頁有一段話

    「除了離開美國一年且不申請回美證外,放棄綠卡最簡單的方式之一就是不報稅,或是放棄在美國的住所。」

    "One of the easiest ways of abandoning permanent resid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 other than by remaining outside of the U.S. for at least one year without first having obtained a reentry permit, is by failing to pay taxes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or by failing to maintain a United States domicile."

    要放棄綠卡,其實方式很多,美國律師都知道。就是謝長廷先生老是硬拗,說一定要填表。

    mron
    發言評價:294
    2

    mron (mron) 1537 天前說...

    聽說賴士葆也是去 AIT 填表的。

    『黑』米
    發言評價:-68
    3

    『黑』米 (vaquerob) 1536 天前說...

    給YSL:

    台灣的綠卡,當事人沒住滿183天(有特殊理由經政府同意者除外),政府「必須」撤銷他的永久居留證,這是不能打折的。因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1條中沒有「得」這個字。

    此外,英國的綠卡(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ILR),擁有者如果以非移民身份(觀光客,商務客,學生)入境英國,則綠卡身份自動喪失

    很多國家永久居留權規定都很相似,有居留才有永久,沒居留沒永久啦。

    mron
    發言評價:294
    2

    mron (mron) 1536 天前說...

    聽說雷倩也是去 AIT 註銷的。

    JJ
    發言評價:79
    2

    JJ (yealin) 1531 天前說...

    馬先生只要拿出證明證實他的綠卡20年前就失效
    馬上中大樂透阿= 小夫退選+阿扁辭職
    請問這麼好康的事 怎麼不做阿?

    空手奪坦克A.A
    發言評價:455

    空手奪坦克A.A (dawei1009) 1529 天前說...

    桀詩 (chuken1101) 說:
    污蔑的話誰都敢大聲說,但真象大白後卻每個都龜縮,有人敢負責嗎??

    馬綠卡若有效勢必得退選,但若無效你們這些綠的支持者敢叫謝退選嗎??

    還是像高雄選舉時的誹聞錄音帶,等真象大白時市長已作完了,一樣龜縮有任何表示嗎??難道綠的選戰只會這招嗎??
    -----------------------------------------------------------
    貝蒂在之前謊稱他的兩個耳環借給了吳淑珍夫人
    覺得你說的應該轉換成妳們自己吧?
    http://www.hemidemi.com/bookmark/info/840203

    空手奪坦克A.A
    發言評價:455
    3

    空手奪坦克A.A (dawei1009) 1529 天前說...

    阿,忘了謝長廷先生早就發布如果馬綠卡有失效證明他就退選的聲明了

    難道藍的選戰只會這招ㄇ??????

    n. (名詞 noun)
    發言評價:22
    3

    n. (名詞 noun) (euphuism) 1529 天前說...

    為什麼大家忘了馬維中是美國人,馬家大姐也是美國人的事..
    聽說有種東西叫依親?
    我是不懂這些移民的東西啦,不過似乎也沒有人願意說明白
    因為我老爸不夠有錢,沒辦法幫我每年存200萬,也沒好工作,
    只能留在台灣,我也很想出國讀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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