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與媒體:台灣歧視廣告猖獗 - PeoPo 公民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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竑廣 收藏於 2008/03/14
傳播學者管中祥撰文表示:仇恨與歧視性語言並不應僅侷限在傳統的「族群」定義,法國「新聞自由法」就將「種族、國籍、宗教、性別、性取傾向、身心障礙者」列為禁止歧視範疇,部分國家的反仇恨條例還擴及移民、年齡、職業、語言、外貌等面向。相較之下,(台灣)「通傳法草案」保障顯得較為狹隘。
分類: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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