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結婚不易 離婚更難2008-04-16 
同志結婚不易 離婚更難2008-04-16 
小剪尾 收藏於 2008/04/16
引述 :『【美聯社羅德島州普洛維頓斯十五日電】同志伴侶經過一番波折才在數個州取得結婚或舉行法定結合的權利,現在因為美國各州法律獨立,部分同志夫妻發現離婚也很難。
同志伴侶如果仍住在結婚或法定結合的州,分手可能比較容易,因為這些州的法律包含同性伴侶離異程序,但搬到另一州的同志就會遇到麻煩。
羅德島州最高法院去年12月裁決,在麻州結婚的同性戀伴侶不能在羅州離婚,因為該州只把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結合。於是想和妻子分開的女同志卡珊德拉‧奧米斯頓(Cassandra Ormiston)無法如願。她說:「我們都認識曾經離婚的人,在長期不幸福後可以鬆口氣,但我看不到那終於解脫的鬆口氣。」
麻州是唯一同志可以合法結婚的州,另外有九個州允許同志伴侶舉行法定結合或成為同居伴侶。雖然麻州至少一開始時允許外州同志伴侶在該州結婚,但離婚規定很嚴格,想回到麻州離婚必須先在該州住一年,成為居民。奧米斯頓說:「我發現這是不公平的負擔。」
在另外約40個公開禁止或限制同性結合的州,同志離婚更困難。在2001年禁止同志婚姻的密蘇里州,就有一名保守派議員敦促法官不要允許一名在麻州結婚的女同志離婚。
為了避免麻州的麻煩,俄勒岡州和加州都允許搬到外州的同志同居伴侶,回到該州離異。
』
分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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