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偷吃步 勞工反受罰 
雇主偷吃步 勞工反受罰 
poiesis 收藏於 2008/04/18
相較於外勞來台灣工作,聘僱的台灣公司依法必須為其投保勞、健保;多數的台灣勞工到中國,還是採取台灣加保模式。照道理,企業若在中國另起爐灶成立新公司,那麼為當地公司提供勞務的勞工,其實也應該納入當地社會保險體系。甚至雇主若有心維護勞工權益,除了在當地為勞工投保相關社會保險,還應該額外購買商業保險,提供勞工完整的工作保障。
結果多數雇主卻是以長期外派、派遣、出差的方式,在台加保,由台灣雇主支付薪資,讓員工在海外提供勞務。不但繼續使用台灣勞保資源,由台灣全民幫忙分擔其對勞工的責任。甚至台灣公司還可藉此提列人事成本,減輕稅金負擔。
分類:其他
群組:企業社會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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