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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人你怎麼不生氣?背離蘇活精神的華山藝文園區 - 一葉-Joe的生活印記 - Yahoo!奇摩部落格 Pop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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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愛玩 收藏於 2008/06/25
更離譜的是非但室內場地要索取高額租金。園區中間圍繞淺水池,鋪設高低層次木板的場地,一天租金要價2萬4千元;踏入園區放眼所及的草皮、水泥廣場,一天租金要價3萬6千元。在華山藝文特區這個場地,所謂的「藝術」再一次被價格「純化」了,所謂的公民藝術,所謂的空間開放,對象不是全民,卻是「布爾喬亞」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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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dula
    發言評價:441

    Hedula (hedula) 70 天前說...

    並非幫商業業者說話,而是幫工作人員說話,聲明先…

    華山成為ROT案,
    其中要養一些人…
    是不曉得有哪些行政業務需要那麼多人…
    而且也多出了新購的器材,
    負責場租器材的人員也就真的很累…
    還有後方區域也在規劃整理,
    我想那些支出應該是這裡面出來的吧@@a

    Joe愛玩
    發言評價:48
    1

    Joe愛玩 (joelin1234) 67 天前說...

    是的....光是上千萬的權利金,還有每個月人員水電的管銷費用,的確這樣的租金價格不算不合理。我想點出的癥結是文化政策本來就不容易受到重視和產業支持,如果連藝文場地都要去合算要收取多少權利金才符合土地成本的話,那麼我們的文化政策是註定要傾斜的。

    無差別
    發言評價:734

    無差別 (royfish314) 66 天前說...

    單就經營層面講,成本及回收,本來就是投標廠商應該做的財務分析,並且在最後的標金裡面佔有很大的權重,如果是事後才發現錯估,這是廠商自己要承擔的風險;

    然而若是廠商訂出的租金水準,仍符合委辦單位(文建會)所訂定的範圍內,則廠商也只是照契約規則去執行;公眾利益有所損害,也只能回頭去追究行政單位當初制定招標規範、契約草案時,是否將公益納入考量,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是否能達到當初的委外目的,大多數台灣各類型的OT、BOT、ROT,之所以遭受爭議,就是沒有符合當初的委外目的、精神。

    就像是美麗信酒店,http://tw.epochtimes.com/bt/6/8/30/n1438066p.htm,
    原本是定位為國民旅遊的平價旅館,卻是定價4、5千,真是平價啊~

    回到華山這個例子上,應該從當初的委外契約、招標規範去監督,只是文化政策應該考量的,應該不只是粗淺的直接成本、有形成本吧。況且,台灣文創的背景是什麼,google一下就知道了,要拿當初錯估,所以必須提高租金這個理由來搪塞,恐怕很難令人信服。

    我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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