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地方新聞|北部焦點|衝浪遭海噬 出租浪板業者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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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noy:釋放胡佳! 收藏於 2008/07/26
檢方根據「維基百科」所載,衝浪係一種衝浪者利用衝浪板越過湧起浪頭的水上活動,惟應顧及浪高適否為自身能力所及,另提及颱風前後的波浪,適合衝浪,但在暴風圈籠罩時,就應立即停止活動。檢方據此認為衝浪無浪大小的限制,卻是高度冒險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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