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修正 遏止網路侵權 
著作權法修正 遏止網路侵權 
debra 收藏於 2008/09/26
引述 :『行政院會今天[97.9.25]將通過「著作權法」修正草案,針對網路服務提供者責任限制予以研修..透過部落格等各種借助網路服務提供者提供之服務造成著作權侵權狀況日益嚴重,因利用人太多,直接採取訴訟方式,不切實際..政院決定建立責任避風港以取代訴訟方式..著作權人於發現網路上有侵害其權利時,可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迅速取下該等侵權資訊,避免侵權損害之繼續與擴大。一旦網路服務提供者遵循法律所定程序,快速移除該侵權資料,就使用者涉有侵權行為,可主張不負損害賠償責任...此外,提供使用者「回復通知」之機制..涉有侵權使用者,如認為自己有合法權利使用被移除之資料時,可檢具回復通知(counter notification)文件,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回復,』
分類:web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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