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企業社會責任協會 [CSR Taiwan] - 環保署研擬《環境教育法》 
台灣企業社會責任協會 [CSR Taiwan] - 環保署研擬《環境教育法》 
poiesis 收藏於 2008/10/07
各政府機關、學校、一定規模以上的公司團體,每年都要安排四小時以上的環境教育課程,要求員工和學生上課,課程型式可包括上課、演講、討論、影片觀賞、 參訪、戶外學習等;草案中所指的環境議題,包括有全球暖化、生態 保育、汙染、災害防治、衛生健康、 能源、關懷生命、企業社會責任、鄉土文化、貧窮、性別、生態旅遊、地方發展規劃和綠色生活等。草案規定,若各單位未規畫課程,將遭限期改善,對無故拒絕參 加講習的員工或學生,將罰一千兩百元至五萬元,罰鍰會納入環境教育基金中。
分類:環保

想發現更多精彩書籤?
其他更多討論
廣告:




標籤:
群組:












訂閱
看看大家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