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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 (viewfield) 1262 天前收藏
我也反對特定團體(包含政治團體及政黨以及有任何特定主張的團體)介入公共電視的營運,也反對立法院這粗暴不堪的決議。在捍衛新聞自由的同時,不是更該捍衛媒體的自由?媒體是媒體人的媒體,不該是有特定主張社團的媒體。任何的特定主張都是多元社會的一部份而已,如果藉由附身公共媒體企圖成為主流的主張,不僅是公共媒體的罪惡,也是公共媒體的墮落。馮一向喜歡挾外制內,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使用這個方法。看看連署的名單,有特定政治色彩的團體真的很多,如果要媒體自主,當然不該由這些"政治團體"來發聲爭取。所以,請有特定主張的社團,退出公共電視的經營吧,公共電視理應與你們平起平坐,互相合作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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