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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版2010年電子記賬本 SavingBook 0.90.302 的圖文教學_使用說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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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款Excel記帳本是作者參考雙胞胎拔拔的SavingBook後,再另行設計的新作品
在功能性方面,舉凡日常/固定收支、銀行交易、卡片管理、資金借貸…等項目,全都包含於帳本之內
雖然介面感覺上會比較複雜點,不過只要多用個幾次,相信大家都能很快的上手
分類:商業
MSN 台灣 新聞 - 葉樹姍背債捐款 判公益團體吐錢 
MSN 台灣 新聞 - 葉樹姍背債捐款 判公益團體吐錢 
shirley 收藏於 2008/12/03
大愛電視台經理葉樹姍為前夫背債四千兩百多萬元,債權人認為葉樹姍近十年到處捐善款,卻惡意躲債,控告葉樹姍和廿個公益團體;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撤銷她的捐贈行為,創下公益團體要把捐款「吐」出來的首例。
這些公益團體包括慈濟、法鼓山、世界展望會、婦女救援基金會、雲門舞集、司改會及前立委李永萍等,每筆捐款金額從一千元到卅一萬元不等;法院判決這些公益團體要將其中八十四萬八百五十元捐款返還葉樹姍,葉樹姍再還給陳姓債權人。
分類:其他
CDS商品,金融業最大的不定時炸彈! 
CDS商品,金融業最大的不定時炸彈! 
到2007年第 3季為止,JP Morgan Chase (JPM-US)是 CDS市場中,持有合約總值最高的企業,達 7.8兆美元;Citigroup (C-US) 名列第二,有 3兆美元;Bank of America (BAC-US)則為第三,有 1.6兆美元。
到2007年第 3季為止,JP Morgan Chase (JPM-US)是 CDS市場中,持有合約總值最高的企業,達 7.8兆美元;Citigroup (C-US) 名列第二,有 3兆美元;Bank of America (BAC-... ...
到2007年第 3季為止,JP Morgan Chase (JPM-US)是 CDS市場中,持有合約總值最高的企業,達 7.8兆美元;Citigroup (C-US) 名列第二,有 3兆美元;Bank of America (BAC-...
分類:新聞
小年紀繼承7千萬債 修法才能救他們-Yahoo!奇摩新聞 
小年紀繼承7千萬債 修法才能救他們-Yahoo!奇摩新聞 
shirley 收藏於 2007/11/18
「一談到繼承的債務,我們就很想哭」,貧家的孩子好不容易長大將自立,沈重的債務卻讓他們未來一生還是看不到陽光!中正大學碩士班的何同學、清華大學博士班的蔡同學,以及念國二的沈同學,今天一起出面細訴自己的無奈。他們說,他們在莫名的情況下,繼承了父親、祖父的鉅額債務,但這「天上掉下來的債務」,壓得他們喘不過氣,午夜夢迴時只能垂淚:「社會要放棄我們了!」
立法院最近討論修法「民法繼承編」,對未成年人的繼承權改為限定繼承,但修法後溯及既往的限制只有三年。家扶基金今天舉行記者會為「窮孩子」請命,認為許多孩子繼承債務早就超過三年,政府修法不能只開窄門。三個孩子便是活生生的悲慘例子。蔡同學繼承了260萬元債務,20餘年下來本金加利息,已是千萬元債務;何同學則面對祖父遺留7000萬元,沈同學則是媽媽生前欠下100萬元的卡債,三人一想到這些債務就紅了眼眶,因為法院已經強制執行。
聯合新聞網 | 國內要聞 | 民法繼承編修正 | 未成年人限定繼承 遺產還完債務勾銷 
聯合新聞網 | 國內要聞 | 民法繼承編修正 | 未成年人限定繼承 遺產還完債務勾銷 
shirley 收藏於 2007/11/16
引發不公平爭議的民法繼承編條文,將有重大修正。立法院昨天朝野協商達成共識,將修法把未成年人及禁治產人改為「限定繼承」,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這項修正將可避免無行為能力人(禁治產人或七歲以下)、限制行為能力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必須承擔父母、親長等被繼承人留下的龐大債務,造成「父債子還」的不公平現象。
為了讓更多的弱勢繼承人能受惠,朝野立委也一併協商施行法的規定,讓新法施行前三年內的案件也能適用,但設有「以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繼承債務有困難,且顯失公平者為限」的條件。此「溯及既往」規定將逕付二讀。
朝野協商並達成共識,繼承人將不必繼承被繼承人的「保證債務」。例如父母為人作保,原本須負連帶清償責任,但新法實施後,子女繼承父母財產上的權利、義務,將不包括該項作保的債務責任。
分類:其他
聯合新聞網 | 國內要聞 | 民法繼承編修正 | 若全採限定繼承 恐會擾民 
聯合新聞網 | 國內要聞 | 民法繼承編修正 | 若全採限定繼承 恐會擾民 
shirley 收藏於 2007/11/16
國內每年平均約十四萬人死亡,民調顯示約百分之七點一一、一萬名死者家屬繼承到債務;不久前,國內即發生嬰兒一出生就背負先人債務的不合理現象。
法務部指出,民法繼承編自民國已逾廿年未再修正,「父債子還」的觀念,早已不符現代「以子女最佳利益」的立法原則;過去緊密的家族關係已改變,家族成員各自獨立成家生活,關係趨於鬆散,讓越來越多人可能遇到「天上掉下來的債務」。
外界對於繼承編修法的規定,有人提議將現行概括繼承全部改為限定繼承,有人建議部分繼承人、如未成年子女或第二順位繼承改採限定繼承。法務部民法繼承研修專案小組到上個月底,已開過五十五次會議討論相關修法,決定了未成年子女只要負「債務不得超過債權」的限制債務責任。
分類:其他
聯合新聞網 | 國內要聞 | 民法繼承編修正 | 後遺症》欠債未必還 借貸糾紛多 
聯合新聞網 | 國內要聞 | 民法繼承編修正 | 後遺症》欠債未必還 借貸糾紛多 
shirley 收藏於 2007/11/16
未成年人無端繼承先人債務的法律,固然應修正,但法界有人質疑,「繼承債務不得超過債權」的修法美意,可能衍生父母大筆舉債供未成年孩子享用,孩子卻不必償債的弊端威脅交易安全及穩定性。
法界人士擔憂,如此一來,不管是金融機構或是民間債權人,評估可能成為呆帳的成本提高,勢必緊縮放貸條件,對於需錢周轉的民眾不利。
另外,對於貧苦人家有年邁者或生重病需要借錢治療者,法界人士認為,債權人擔心將來一旦死亡追不回債務,為保護自己權益,可能在債務人陷入困境時仍拚命索債,對經濟弱勢者不見得是好事。
分類: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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