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門最新書籤


Icon_arrow_right 1208 天前 
Image-not-available

不可亂爆料!NCC修正衛廣法 新聞製播需經事實查證-Yahoo!奇摩新聞2009/02/05  Popup

不可亂爆料!NCC修正衛廣法 新聞製播需經事實查證-Yahoo!奇摩新聞2009/02/05  Popup

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9/02/05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除了修正置入性行銷、廣告分級的規定外,其中最引發外界關心的,就是新聞業者在製播新聞和評論時,應該符合事實查證的原則,否則將被處以罰鍰。對此,NCC解釋,業者有責任確認新聞資訊的來源,如果新聞節目屬於評論性節目,則不在處罰的範圍內。 在NCC修正通過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中,最受輿論注目的,是第20條明定「製播新聞及評論,應符合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並在45條規定,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可以處以新台幣3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鍰。對此,外界抨擊NCC違憲。NCC委員翁曉玲解釋,媒體業者有責任確認資訊來源。翁曉玲說:『在這邊所謂的事實查證,並不是要求事實內容一定要100%真實,至少媒體業者提出來的資訊來源以及證據資料,認為有相當理由的確信基礎,才可以對外發布。』 翁曉玲進一步解釋,如果新聞節目屬於評論性節目,由於評論屬於主觀意見,因此不會受到處罰。翁曉玲說:『但是在處罰罰鍰的部份,只限於製播新聞。換句話說,如果新聞性節目屬於評論性節目性質,基本上不會科以罰則,這邊是只強調製播新聞。』 NCC也將根據修正後的衛廣法第19條,成立內容諮詢會議,委員由公民團體代表、專家學者等人組成,如果有民眾檢舉,將由諮詢會議斷定是否違反衛廣法。 其他重要的修正還包括政府不得為候選人助選的規定,也就是衛星廣播電視不得播送由政府出資、製作、贊助或置入性行銷,而且有候選人或以候選人為題材的節目或廣告,並增訂廣告內容的分級規定,保護兒童和少年閱聽人的權益。此外,雖然節目中可以有贊助及置入性行銷,但必須揭露相關訊息,兒童和新聞節目中則禁止出現。
Icon_arrow_right 1210 天前 
Icon_arrow_right 1835 天前 
555808

[閱聽人2.0]文獻探討:第一節 過去的新聞,現在的包袱--一、擋在新聞之前的守門人 (龜趣來嘻:讓溫室氣體減量法決定你的立委) Popup

[閱聽人2.0]文獻探討:第一節 過去的新聞,現在的包袱--一、擋在新聞之前的守門人 (龜趣來嘻:讓溫室氣體減量法決定你的立委) Popup

原文來自 Portnoy...
-TMA-1- 收藏於 2007/05/20
本章將從傳統媒體新聞在現今社會中的表現開始出發,探討新聞意理與媒體守門人概念在這一兩百年來對新聞型態與內容的影響,而這種影響力的崩解肇因所在;接著以部落格為現今網路新興草根媒體浪潮之代表,自部落格的簡史開始,現象、以及傳播涵義。並從以上兩點導引出閱聽人的新典範,論述閱聽人2.0的力量何以在此時此刻湧現,又代表了什麼。
[推薦] 點點印,把你的照片變成寫真書/照片書!
[2012] 做自己的畢業紀念冊畢業禮物推薦

這些內容是怎麼產生的?

黑米沒有編輯,所有內容都是使用者貢獻。網站每天會分析最近最多人收藏的書籤,越多人收藏,排在越上面。綠色的數字代表收藏推薦的人數。

書籤心得

需要幫忙嗎?
黑米小工具

黑米數位版權所有 Copyright© 2006-2008 HEMiDEMi.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