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最新書籤
[法哥的公民教室] 問法官是不是好人 -4- 
[法哥的公民教室] 問法官是不是好人 -4- 
生長在台灣這塊土地的人們,
常常很自豪擁有的民主,
但卻未必真正了解民主的真諦,
以為投票或是亂罵人,就是民主的全部,
卻忘記亂罵人,其實反而失去了民主的素養,
卻未必真正懂得自由與人權的真諦,
忘記政府不該箝制人民的言論(關心媒體內容),
不能限制媒體給人們看什麼(想要控制公共電視的經費使用)?!
自由、民主與人權,真的很珍貴,也跟現在的台灣,有些差距,
這是我們所擔心的,也希望我們能早點學會,早日進入健全的公民社會。
謝清志的部落格 - 立即停止濫權羈押 
謝清志的部落格 - 立即停止濫權羈押 
波波 收藏於 2008/11/17
二○○六年五月廿三日我到南檢應訊,經過幾個小時疲勞問訊後,檢察官說我涉嫌重大,要求當庭收押,我立即被戴上手銬;請注意,此時我還只是一位嫌疑人而已。
幾個小時後才開始的羈押審理庭上,法官質疑檢察官證據不足,檢察官眼看情況「不妙」,竟要求延後審理,我的律師抗議無效;再過幾小時,三位法官(又加入另二位法官)同意了檢察官的主張。
於是,我被收押禁見,隨即送往看守所,開始在「五乘九台尺」的空間內與其他嫌疑人共同生活,每回進出還得檢查私處。請注意,在法院宣判之前,我還是一個無罪之身的人,但已開始接受「犯人」般的對待
林峰正 - 網路學運與押人取供 |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林峰正 - 網路學運與押人取供 |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沒想到先生] 收藏於 2008/11/16
時代在變,羈押被告的手段在過去一直是檢方辦案的有利武器,可是在我國刑事訴訟法近年來確定人權保障優先的方向以後,檢方是否仍緊抱著舊觀念不放,對於無罪推定的基本原則與審前羈押制度的衝突,如何與時俱進地挪移調整的問題,顯然不應再予迴避。
對於以上的難題,由司改會等民間社團所共同推動的刑事訴訟法人權條款修正案已提出解決方案,那就是確立羈押制度不是為檢方訴追而存在,但以縮減檢方偵查中得羈押被告四個月為20天(日本法例)作為緩和,如此得以兼顧人權保障及合理之犯罪訴追,各界何不認真思考,共同挽救長期處於低檔的司法公信力。
全新的時代,學運可以用網路視訊連線直播,難道對於一再引發押人取供質疑的羈押制度不應用全新的視角反省調整。新時代新觀念,也該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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