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會遊行法最新書籤
野草莓可以有的最具體貢獻 
野草莓可以有的最具體貢獻 
bertha 收藏於 2008/12/10
一個月來,許多社運議題在廣場上出現、許多街頭常見的朋友們為野草莓們付出,卻沒有讓草莓們真正體會到除了自己的身體之外,別無抗爭工具的群眾,為什麼要用激烈的手段抗爭。耽溺於其所宣稱的「萬餘群眾」的滿足感時,卻忽視了在其「典範」的背後,與群眾之間嚴重的落差。
野草莓運動沒有能跳脫對「秩序」、「理性」的崇拜框架,並一再與「暴民」切割。動員數千人,僅為了「示範一場和平理性的遊行」,這不能不讓人感受到其「菁英」的姿態。如此對秩序的高度要求,則與國家機器如出一轍。如果我們問,野草莓們在這一個月中間真的「學」到了什麼,最讓人期待的可能是,他們在未來如面臨弱勢者反壓迫的鬥爭,他們不會以「和平理性」之姿,和政府同聲譴責民眾暴力。但是,從12月7號遊行內容來看,這樣的期待,恐將落空。
行政院集遊法版本究竟說了什麼? | 苦勞網 
行政院集遊法版本究竟說了什麼? | 苦勞網 
Portnoy:釋放胡佳! 收藏於 2008/12/09
這份行政院版的修正草案不僅是所有草案中最保守,而背棄了國民黨朱鳳芝立委、集盟版的版本,同時對於與會學者專家的的意見,也充耳不聞。不禁令人懷疑,行政院的好意究竟是真心?還是只是虛應故事?
問題不在報備,也不在暴力 
問題不在報備,也不在暴力 
更叫人擔心的是,看到了:集遊法的修改,應該去立法院抗議,在自由廣場搞學運,要求總統、內閣道歉的大學生,是不做功課,不懂憲法,因此是「野草莓學運是荒謬與可笑的」的這樣說法。這樣的見解,有其堅強但粗淺的「法律」上依據,但也就是如此而已。談憲法,當然知道三權分立(當然,也可以說是五權),立法修法之權力歸屬於立法機構,所以「集遊法的修正,權力不在我,是在立法院」云云,是對,但一點討論的價值也沒有。應然上,憲法架構下的權力制衡分工,立法權由立法院行使,大家都知道。但實然上了?在政黨政治基礎上,又該如何說呢?憲法明白規定著司法權、考試權、監察權的行使,必須超出黨派、獨立行使(憲法第80條、第88條、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5項),為何立法權、行政權的行使,沒有相同的規定?如果搞不清楚這點,談談憲法,是要談什麼?
而在中國代表來台之前,發生警察強搶人民的國旗、雪山獅子旗的事件,說不是侵犯「人權」,就真是不知何謂。可以解釋的是警察們在警專、警大所學習到的「人權」觀念,或許跟一般人不同吧!果其然,問題真的不嚴重?當「人權」是被接受的普世價值的現今,臺灣警察所受的養成過程,對於人權的觀念不同於一般人,而是各有不同的標準的話,受遭殃的會是誰?而如果,臺灣警察養成過程中所接受的人權觀念是跟一般人相同,那麼會發生察強搶人民的國旗、雪山獅子旗這樣的事情,說不是「上令下行」,就是匪夷所思了。「上令」何以如是?
於是,看到應該是「人民褓姆」的警察先生,竟然會在部落格說自己面對的群眾是「敵人」,似乎應該是不足為怪。「暴民」,以優勢警力鎮壓驅散,也就足夠了;「敵人」,不置之死地,何能罷休!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不是嗎?
引用原文: 看過「被出賣的台灣」一書的人,大概都會對書中描寫的一段有所印象。作者描述有天一位民眾因故與兩、三位警察爭論,群眾漸漸聚集,群眾後來七嘴八舌出口說警察的不是,一位警察忽然拔槍開了一槍,一位民眾中槍倒地死亡,其餘群眾一哄而散... ...
引用原文:
看過「被出賣的台灣」一書的人,大概都會對書中描寫的一段有所印象。作者描述有天一位民眾因故與兩、三位警察爭論,群眾漸漸聚集,群眾後來七嘴八舌出口說警察的不是,一位警察忽然拔槍開了一槍,一位民眾中槍倒地死亡,其餘群眾一哄而散...
環團申請抗暖化遊行遭刁難 野草莓發人權訃文 |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資訊中心 
環團申請抗暖化遊行遭刁難 野草莓發人權訃文 |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資訊中心 
為了配合國際抗暖化的行動串聯,上週三(19日)遊行聯盟依法,向市政府新工處申請12月6日當天的凱達格蘭大道路權,不料卻遭到新工處以「已有團體申請」為由遭拒。聯盟想要進行協調,詢問新工處申請團體為何,新工處卻不願透露;環保團體無奈,轉而向市議員求助,隔天(20日)得到的回覆變成「沒有團體申請」,可等候准駁。潘翰聲指出,管理場地與道路的工程單位,竟實質審核人民集遊權利,明顯違反集會遊行法的規定
漂浪。島嶼--munch:◎入門與上桌--人民請願的民主菜色◎ - yam天空部落 
漂浪。島嶼--munch:◎入門與上桌--人民請願的民主菜色◎ - yam天空部落 
革命當然不是請客吃飯!
但是在不搞革命的國家,人民抗議就非得搞成請客吃飯。
於是,上街請願像吃一道民主大餐,非得經過二道關卡,集會遊行法的入門通關,警察職權行使法的桌旁伺候。
來看大教授的文吧! 啥叫「集遊≠集會 野草莓你們錯了」? - 小法律人的 部落格 
來看大教授的文吧! 啥叫「集遊≠集會 野草莓你們錯了」? - 小法律人的 部落格 
〔沒想到先生] 收藏於 2008/11/19
集會不必然遊行;遊行亦不必然集會,如同學生們於自由廣場即僅有集會而無遊行。
然楊R竟以不知所謂的『「集遊」與「集會」一字之差,法理上的地位已相去甚遠。』意圖對大眾洗腦,混淆視聽,極其可悲也!除非該法全然不規範「集會」,否則其說法僅能以刻意誤導大眾之詭辯視之。而其堂堂一位大學教授,竟圖以此普通識字之人即可識破之詭辯法,即想切割集遊法上「集會遊行權」與憲法上「集會基本權」,實在可笑!
分類:政治
集會遊行法,讓你天天都違法 - 迎接黎明的陽光 
集會遊行法,讓你天天都違法 - 迎接黎明的陽光 
〔沒想到先生] 收藏於 2008/11/17
這篇舊文可以讓我們理解,無論是 2007 倒扁運動,還是 2008 的嗆馬行動,集會遊行法都能讓你「天天都違法」。 ...
這篇舊文可以讓我們理解,無論是 2007 倒扁運動,還是 2008 的嗆馬行動,集會遊行法都能讓你「天天都違法」。
分類:政治
群組:政務二課 國黨 | 馬群...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 
〔沒想到先生] 收藏於 2008/11/17
【發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布日期】1989年10月31月
【實施日期】1989年10月31月
失語、驅魔:想像我們的新民主運動 | 苦勞網 
失語、驅魔:想像我們的新民主運動 | 苦勞網 
無差別 收藏於 2008/11/14
在廣場上,我們有熱血,我們有憤怒;拾起歷史、關照自身,我們看見自己的義憤、我們體會自己的現身、我們認知自己的失語、我們覺悟自己的焦慮……種種種種,全部滿載歷史。儘管路途必將險惡,但讓我們就此與舊政治道別,面向等待被開創的新政治。最終,也是在這個廣場,讓我們一起想像屬於所有人的新民主運動。
老爸教的好?! 郝龍斌竟要課集會遊行稅 
老爸教的好?! 郝龍斌竟要課集會遊行稅 
suedehead 收藏於 2008/11/12
陳雲林來台期間警方執法過當,引發學生靜坐要求修改集會遊行法,正當全國輿論焦點在於集遊法放寬的程度,部分台北市議員竟主張對集會遊行課稅、並提高集會遊行保證金,台北市長郝龍斌居然「樂觀其成」,簡直是對人民言論自由的嚴重限縮,違逆全球民主化潮流。
分類:其他
2008/11/08 苦勞報導 am00:30 自由廣場再集結 學生決議不申請集會遊行 
2008/11/08 苦勞報導 am00:30 自由廣場再集結 學生決議不申請集會遊行 
suedehead 收藏於 2008/11/12
昨天晚間6點,行政院前集會遭到警方驅散之後,群眾在7點鐘左右,就在自由廣場完成集結,人數較之在行政院前有增無減,而原本號召大家一起參與行動的台大社會學系助理教授李明璁等人,宣佈退入第二線,表示這場集會將由在場的學生主導,並希望媒體記者尊重學生的主體。在此之前,廣場上做出「繼續留守現場、準備長期抗爭」以及「不申請集會遊行」的決議。
郝龍斌想課征「集會遊行稅」?! 
郝龍斌想課征「集會遊行稅」?! 
〔沒想到先生] 收藏於 2008/11/10
「集遊稅」的概念,就像是「預期會做出公物毀損、造成社會成本」,所以每個人
「先把罰金付一付」,這種「預期犯罪」的心理,令人瞠目結舌。
這就等於,在什麼事都還沒做時,就先預想你會做錯事,所以先處罰你!多麼荒
謬!
現在問題不是無法可規範,而是抓不到人、不知道要處罰誰。
然而,這應該是警察執法的問題,而非法律問題。
正妹的腦筋比政客清楚得多... :D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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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新聞
學運、政治利益、收割者 
學運、政治利益、收割者 
要人家不要分顏色的人,通常都是分的最清楚的人,這次的學運就有這種毛病。你們的訴求如果超越黨派,那們超越黨派的人都來支持你們不正是你們所希望的?結果現在是誰在分顏色?是誰陷入顏色代表絕對對錯的迷思,而不去思考背後行為哲學的意義?
潔癖太重的學運,老實說是一種不健康的學運,沒有歡樂明朗的普通政治算計,只有粗糙又沒深度的偏見。不是說我不希望學運成功,但這種因為潔癖太重而缺乏免疫力的學運,最後成功關鍵也不會在此,這對單純熱心的參加者來說是件很可惜的事情。
下流的媒體 @ yite's blog 回憶是一種淡淡的想念 
下流的媒體 @ yite's blog 回憶是一種淡淡的想念 
〔沒想到先生] 收藏於 2008/11/09
TVBS只有撥第一句「你是不是人」,差了兩句可是差了十萬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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