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倒櫸木事件最新書籤
祖靈之邦 - 風倒櫸木事件--二審辯論庭內容紀實1 - ---部落烽火 - 新聞區 
祖靈之邦 - 風倒櫸木事件--二審辯論庭內容紀實1 - ---部落烽火 - 新聞區 
因為我們這個國家單位,來到這個土地也不過幾十年……(中間被檢察官打斷)這個法律在台灣,只不過執行了 5、60年,我們在談的泰雅族他們的傳統知識,可能在台灣是超過千年的,所以他們或許現在知道現在有國家的法律在這裡,但是呢千百年前是沒有這個法律……(中間被檢察官打斷:不用扯到過去的),我的意思是說,如果我們能夠去思考過去5、60年前,其實他們已經按他們法律規範在執行他們的生活,只是那時候還沒有《森林法》;按部落的習慣,這是否為禁忌?那我所知道部落,沒有說這種,國家噴漆後,就變成禁忌,這樣的一個傳統知識沒有。
祖靈之邦 - 風倒櫸木事件--二審辯論庭內容紀實2 - ---部落烽火 - 新聞區 
祖靈之邦 - 風倒櫸木事件--二審辯論庭內容紀實2 - ---部落烽火 - 新聞區 
林務局的人員如果對噴紅漆蓋鋼印都不了解他的法律意義的話,那我們去苛求3位被告原住民,他們一定要了解由漢人所制定的規則……,若我們沒有百分之百的證據證明他們確實有犯罪的行為的話,我們應該判定為「無罪」。
法匠與Pinhaban/論司馬庫斯的「風倒櫸木事件」 
法匠與Pinhaban/論司馬庫斯的「風倒櫸木事件」 
afang 收藏於 2007/05/20
國家法令判決與原住民傳統慣習的徹底脫節。地方法院依據「森林法」第五十二條「加重竊取森林主、副產物罪」將原住民定罪,並未考量該項舉措乃是依據部落會議決議的災後清理,完全忽視了「森林法」第十五條所明定的「森林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者,原住民族得依其生活慣俗需要,採取森林產物」。甚至也絲毫未顧及「原住民基本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依據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依法從事獵捕野生動物、採集野生植物或採取礦石等非營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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