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決定土地的命運 
人民決定土地的命運 
貓吉拉 收藏於 2008/04/19
第一、「住民自決」與「國民主權」是台灣國家主權地位最堅實的基礎,「開羅宣言」或「菠茨坦宣言」等戰時片面的政策聲明,不能限制並決定半個多世紀以後台灣人民的命運。 第二、台灣,不論稱台灣或中華民國,都是一個主權國家,國家的主權屬於二三○○萬台灣人民,國家的未來也只有二三○○萬台灣人民才有權決定。 第三、海峽兩岸,台灣、中國或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邊一國,彼此是兩個各自獨立、互不隸屬的主權國家,絕非一個分裂、分治的中國。 第四、兩岸關係的正常化,必須堅守「主權、民主、和平、對等」四大原則。對於主權的爭議不能自我設限、自我矮化而變成實質擱置主權、放棄主權。
台灣主權論述最高點,也是DPP主權論述最高點,接下來就...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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