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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外交休兵造就台灣史上最爽的外交部!
ぎょう 說:
原來中國打壓圖柏,殺了上百個喇嘛,也是突發狀況,習慣這樣做,不能說非善意啦~
PS.『蒙藏委員會』提出的資料, 死亡的人數最多:『估計約有兩萬名藏胞被屠殺。』
Re: 外交休兵造就台灣史上最爽的外交部!
bosimeiya 說:
但馬先生的外交休兵似乎還包含一項任務
就是幫中國緩頰
每每中國出現打壓的情況
馬先生就會出來說
大家別緊張,這個指示突發狀況,因為他們本來就習慣這樣做啦,所以不能說非善意啦
Re: 挑錯專家愛修告示牌 修到古蹟挨罰
小掰同學是好孩子誠懇溫柔... 說:
不,GeniusKiKi 大大才是對的,小的冒犯了,惹您不悅處處針對真是罪該萬死,對不起我錯了!GeniusKiKi 大大才是對的!GeniusKiKi 大大才是對的!
Re: 挑錯專家愛修告示牌 修到古蹟挨罰
小掰同學是好孩子誠懇溫柔... 說:
記不記得前一陣子台南火車站公共廁所的自動烘手機因為底下「bake the cell-phone」的英文告示而鬧了笑話?如果有哪個人吃飽撐著跑去貼上「poor English」貼紙,或是直接拿簽字筆把那「菜英文」塗改訂正為「hand dryer」,大家也都會基於「破壞公物罪」、破壞市容的緣故,贊成將之扭送法辦罰款警告嗎?
那寫錯字鬧出笑話的標示又需不需要改正回來呢?疏忽寫錯、疏忽放行的各相關單位,又是否也應該檢討改善,避免再發生類似的錯誤、鬧出相同的笑話呢?指出錯誤或不當的行為比較值得關切,還是發生錯誤或不當的措施本身更應該謹慎檢討?
像台灣高鐵、台北捷運局有 baby changing 的標示,引起人們「交換嬰兒」的聯想,質疑是否應該改為「diaper changer」才正確,結果後來有些英文教師及外籍人士指出「baby changing」在國外也很常見,這不是很好的公眾議題討論嗎?大家都有機會從當中多學習確認到一些什麼常識的話不是很好嗎?如果只因為寫錯或不當設計的公物不容破壞、歷史古蹟早已積非成是多年就不容挑戰,至少寧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連這種隨處可見的公物妳我小市民們都缺乏去要求公機關盡到把關責任的熱忱,那這社會要追求進步的動力還剩多少?
Re: 影涉游錫堃是狗 洪秀柱二審敗訴2008-08-26
olivia 說:
這是我對罵人是狗狗的看法
HEMiDEMi - 黑米共享書籤 - 星國疏忽 韓國抗議 世界電玩大賽 又爆國旗爭議2008-08-09
http://20.hemidemi.com/bookmark/info/918439
Re: 挑錯專家愛修告示牌 修到古蹟挨罰
梅花是越冷越開花 說:
美國的古蹟我不大清楚....
以破壞本國的古蹟來說:
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 九十四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
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 違反第三十二條規定遷移或拆除古蹟。
二、 毀損古蹟之全部、一部或其附屬設施。
三、 毀損遺址之全部、一部或其遺物、遺跡。
四、 毀損國寶、重要古物。
五、 違反第七十一條規定,將國寶、重要古物運出國外,或經核准出國之
國寶、重要古物,未依限運回。
六、 違反第八十三條規定,擅自採摘、砍伐、挖掘或以其他方式破壞自然
紀念物或其生態環境。
七、 違反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改變或破壞自然保留區之自然狀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另外....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條 毀壞建築物、礦坑、船艦罪
毀壞他人建築物、礦坑、船艦或令不堪用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Re: 挑錯專家愛修告示牌 修到古蹟挨罰
MEB 說:
延著GeniusKiKi給的連結回去看,才發現原來黑米上面有這麼一串精采的討論呀
不過,看了一下這兩篇的回應,發現我比較認同某黑米名嘴的看法耶^^。我自己的看法是這樣:
在公共設施上貼貼紙的討論串裡,GeniusKiKi提到:可以溝通的管道很多,各縣市都有設首長信箱可以反應,不需要貼貼紙。同樣的在這裡,我們大概也可以說,所有這些被改掉的錯字招牌,應該也都有苦主可以反映,幹嘛要自己用立可白去塗鴉。
不過,體制內的溝通管道如果這麼有效,那又何勞大家來發起什麼活動串連之類的「體制外的反抗」?就好像,我們應該也可以跟830要遊行的人說:阿台北市有市長信箱,總統府行政院也都有信箱,你真有什麼不爽的,寫信去反應就好啦,幹嘛還要發起什麼遊行?
甚至我們還可以這樣說:集會遊行法根本都可以廢除好不好?反正都有溝通的管道(集遊法是我高中時定出來的,在通過前政府確實也是這麼告訴大家的)
所謂體制內,常常就是官來官去。誰掌握麥克風,誰就是體制內。任你在體制外面再不爽這個跳票的政府,你可以來反應呀,反應了之後「體制內的官員」會回答你一句:謝謝指教!
你對公共設施設計有疑義?謝謝指教。你對台北市政府防颱措施有問題?謝謝指教。你對公園告示牌錯字有問題?謝謝指教!
從事體制外的抗爭,不過是試著把「本來該有的意見自由麥克風」搶回來一點而已。有沒有這麼偉大?有!公民運動就是從雞毛蒜皮的事情做起不是嘛?
當然也有一些人的想法確實就是覺得:「體制就是純正的血統,是王法,是不容質疑的」,可能上面那位的發言可以非常精確的詮釋這樣的觀念:
古蹟就是古蹟(就像聖人就是聖人,言下之意連聖人放的屁都是香的,沒啥好討論的)
你要有意見,塗鴉就塗鴉,但他還會給你安上個罪名,叫做「隨手塗鴉」(言下之意,會有意見的人都是沒經過大腦的)
我覺得,這實在是太超過啦
Re: 挑錯專家愛修告示牌 修到古蹟挨罰
小掰同學是好孩子誠懇溫柔... 說:
寫錯就是寫錯,從 1987 年錯到 2008 年就理直氣壯起來變成不可挑戰的歷史古蹟公物了,多了不起啊。自己錯了還不容說不容改,多馬英九劉兆玄郝龍斌周錫偉啊...
兩個青年被罰款之後就摸摸鼻子不敢再幹下去,倒是很可惜。公權力對人民的教訓收到了成效,從此就算告示寫錯也都是故意的都是藝術了,多麼偉大。嘩!官哪~
在可能不妥的公共設計旁貼上貼紙,跟直接拿修正液或奇異筆逕行修改,這是兩種不同的行動層次,其中直接改正毋寧是比較激進的,如果受到反彈與壓制,自然可能在嚴重程度上也會有所差異。把她們等同視之是不是適當的比較方式,應該也就會有待討論商榷吧...
Re: 核廢廠環評過關 北縣堅決反對
GeniusKiKi 說:
別人的囡囝死不完,台北國又要用電又不准台電放核廢料,天底下哪有這麼好康的事情,不然這樣好了,把核電廠關掉其他縣市的電力也不准供輸給台北國,看台北國能撐幾天。
Re: 挑錯專家愛修告示牌 修到古蹟挨罰
莎莎 說:
不過兩人萬萬沒料到,這個告示牌是瞭望台設計師在1930年代親筆製作,因此當局認為,兩人此舉算是在這個1987年列為國家歷史古蹟的地方「破壞公物」。
Re: 靈異現象?南台出現神秘綠光 鬼月怪象 網友指扁本命星殞落 - 台視新聞2008/08/20
olivia 說:
相關連結
外星人入侵南台灣?十七日晚上十時左右,南台灣天空突然出現神祕綠光,持續二、三秒鐘,有人以為是閃電,卻未伴隨任何聲響。由於正逢農曆七月,有人以為是見到不該見的東西,甚至有網友以為是外星人入侵。氣象局天文站表示,神祕綠光,是台灣今年首度出現不明原因的天文異象。
高雄縣周姓夫婦十七日晚間在高屏溪畔的河堤運動,突然天空出現一道強烈的綠光,約持續二至三秒,隨後夜空又歸於平靜。由於四下無人,夫婦倆還以為是遇到「不乾淨的東西」,受到驚嚇的周婦回家後竟嘔吐全身不舒服。
外星人入侵等謠言四起
南台灣民眾陸續傳出有人目擊夜空不明閃光,包括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均有人看到。網路上眾說紛紜,月亮爆炸、外星人入侵等謠言四起。還有人穿鑿附會說:「從台南掉落,是阿扁的本命星啦!」
高雄市有民眾說,綠光之外,還伴隨長長的火焰尾巴,以為是天文現象火流星。中央氣象局天文站表示,火流星亮度的確較一般流星強,但觀測範圍不大,這次南台灣各地均看到異象,初步排除是由火流星造成。
天文站昨日上午也陸續接獲民眾通報,指十七日晚間南台灣夜空出現短暫綠色閃光。天文站原以為是天空放電,但調閱當日氣象資料,南台灣天氣狀況非常好,放電機率幾近於零。
查非鄰近國家發射火箭
天文站代理主任鄭俊岳表示,今年八月二日也有宜蘭民眾看到天空不正常閃光,後來發現是日本在鹿兒島發射火箭;但經查前晚鄰近國家並無任何軍事動作,閃光原因至今不明。神祕綠光現象,是台灣今年首度出現不明原因的天文異象。
台灣飛碟學會理事長鄧耀雄判斷,強力綠光雷射筆若遇到大型反射面,也會造成大範圍夜空閃光,真實情形但仍有待民眾提供錄影、照片等資料,才能進一步判斷,近日也將派員赴南部了解。
南台神祕綠光 天文異象揣測多2008-08-19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6+112008081900202,00.html
Re: 影涉游錫堃是狗 洪秀柱二審敗訴2008-08-26
olivia 說:
@原來游錫堃的人格與尊嚴也不過才值新台幣兩千元... orz
文摘:
國民黨立委洪秀柱前年九月在政論節目中,附和其他政論名嘴影射前民進黨主席游錫堃為「狗」等語,遭對方提起民事求償訴訟。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宣判,認為洪秀柱所言已侵害人格,改判洪秀柱敗訴,應賠償新台幣十萬元並登報道歉。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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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知道倒金字塔的寫法,為何會有兩千元跟十萬元的差別啦,反正就是要賠償就感覺蠻爽(快)就是了
Re: 影涉游錫堃是狗 洪秀柱二審敗訴2008-08-26
小掰同學是好孩子誠懇溫柔... 說:
原來游錫堃的人格與尊嚴也不過才值新台幣兩千元... orz
原來叫人蕃仔是比將人影射為狗更嚴重的侮辱... x___x
Re: 影涉游錫堃是狗 洪秀柱二審敗訴2008-08-26
olivia 說:
@法院判決指出,2006年九月二十五日,洪秀柱參加衛視中文台「超級新聞駭客」節目,與主持人趙少康及來賓鄭村棋等人,共同評論游錫堃控告中國時報一事時,鄭村棋影射游錫堃為「狗」,洪秀柱當場附和鄭村棋,提及游錫堃是「最忠心的狗」、「比狗還不如」等言論。 游錫堃事後對洪秀柱提出刑、民事告訴。 刑事部分,法院一審認為,洪秀柱只能算是戲言笑謔,判決無罪,但二審認為其言論已足以貶損他人人格與尊嚴,改判有罪,判處罰金新台幣兩千元定讞。 民事部分,法院一審時原本也判洪秀柱不必賠償,但因刑事部分獲判有罪確定後,這次民事案二審也改判洪秀柱敗訴,民事部分仍可上訴三審。
終於!!
補充連結
女子楊謝麗玉不滿全通旅行社負責人林淑琦欠錢不還,到公司打罵林女及其女兒,還罵在場原住民員工徐芝琳「山地人」、「番仔」。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楊女觸犯公然侮辱及傷害罪,昨判刑兩個月,得易科罰金六萬元,成為國內首件罵原住民「番仔」被判刑首例。
摘自 HEMiDEMi - 黑米共享書籤 - 罵原民「番仔」 女判囚2月 觸犯公然侮辱罪 「弱勢不應被歧視」2008-05-27
http://20.hemidemi.com/bookmark/info/875845
Re: ★★野台開唱 Formoz Festival 2008★★
olivia 說:
@不過場地的大小,我就沒有探勘過了。。。(默,泣ing)
這讓我想到2010年要辦的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的場地概念
以今年宜蘭蘭雨節分三個園區來說,因為我沒參與,所以我不知道有沒有小巴作為各展區之間的接送。。。
再者,經費的多寡也是考慮的條件。只不過,當活動越與地緣性相關,地緣的產業贊助的意願也會提高。(如西門紅樓廣場、萬華青年公園(甚或果菜市場旁的中國時報都可以抓來當贊助單位)加上水門等等,當然這僅是我拋出創意的丟水球)
因為藉活動來提升聲譽與社造動能,是比較能源源不絕的整體思考。。。
Re: ★★野台開唱 Formoz Festival 2008★★
olivia 說:
是唷,那跟我印象中接觸過的俏鬍子還有口香糖、咖啡可以吃不一樣嚕??(不過那是工作人員才吃的到啦:D)
那台北市文化局的工作人員明年還要再加油溝通嚕^O^~(來點苦茶吧XD,呵呵。。。監介三條線ing)
PS:圓山兒童育樂中心那個場地好嗎?我是想說,搬到淡水水門邊,一面吹河風一面搖滾(甚至還可以搭藍色公路聽),會不會比較有地緣性的浪漫呢?
不過場地的大小,我就沒有探勘過了。。。(默,泣ing)















Re: 外交休兵造就台灣史上最爽的外交部!
GeniusKiKi 說:
恩恩,這句話說的真是太貼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