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尤其是都市,我們的飲食方式這些年來已日益「多樣化」了。由原本多是家族男女先、後的共食,到小家庭幾個人或靠電視節目下飯。然後是餐館、自助餐、速食店、連鎖店的便當、套餐……。外食、速食已成了許多人生活的一部份。 飲食,在目前對我們的意義又是什麼呢?(攝影:kay)但回過頭來想:飲食,在目前對我們的意義又是什麼呢?是勞動的燃料,不吃就沒力氣?是全家每日共聚的唯一時段?是食補、食療?是社交?是修行?……新的全球化形勢是否會使我們的日常飲食,在一波波洶湧農牧產品進口下,變得更「物美價廉」及多種選擇?或是成為一些人所說的「WTO與跨國食品加工業規定什麼,我們才能吃到什麼」的情況?但飲食是否也可發揮另種作用,來帶動我們本地的農牧產業,開創出農村新的經濟與生活,甚至帶動起整個綠色經濟的發展?......
真是個了不起的小蝦米....期待下集 ^_^
從部落的傳統來看,我真的不知道我到底犯了什麼罪,這一切都非常的奇怪,也很莫名其妙,為什麼我在我家拿自己的東西要坐牢、也要罰錢。現在,我們的生活空間都被壓縮,我們不能夠很自由,法院又判有罪,我要問,難道我們都沒有生存權嗎?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我們在自己的土地上拿木頭就被說是犯罪,我們從小到大都是這樣子的啊!
司馬庫斯3名原住民2005年因撿拾泰利颱風風倒木殘幹遭移送法辦,日前法院判決有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各16萬元,緩刑2年。此判決引發司馬庫斯原住民部落強烈不滿,昨(24)日集結40-50人到林務局抗議。學者表示,政府用嚴格的法律處罰原住民,看不出要跟原住民族建立伙伴關係的任何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