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位研究紅毛猩猩的外國學者到過台灣,農委會為此開了一場討論會,邀請紅毛猩猩的飼主們到場,教導他們正確的飼養知識。當這位國外學者看著一隻隻紅毛猩猩坐著雙B的名車,好像寶貝一般地被有錢的主人抱著帶到會場,他也了解到,說台灣人「虐待」紅毛猩猩是不實的指控。當時的台灣人只是在動物保育這方面民智未開,沒有正確觀念而已。 據說這位國外學者當場對台灣這些紅毛猩猩的飼主們表達敬佩之意,因為據他所知,紅毛猩猩是一種力大無窮,野性難馴的野生動物,因為基因相似度高,也可能有與人類相通的疾病會互相傳染,需要專業的飼養人員及飼養環境,才能避免發生危險;而台灣的飼主們居然可以把這些野生動物養在家裡,和大家一起坐沙發看電視,一起上餐桌吃飯,而能相安無事多年,真是「運氣好」兼「勇氣可嘉」啊!
自1980年左右,少數台灣人,陸續從不同管道,低價引進紅毛猩猩、長臂猿、懶猴等靈長類動物,再高價賣出當寵物飼養,台灣還一度背負野生動物的殺手,以及動物製品走私天堂的惡名。自從1994年,野生動物保護法經過修正並公告實施以後,屬保育類的人猿頓時成為燙手山竽。尤其,寵物人猿日漸長大以後,食量增加、體型長大了,危險性也增高了之後,人見人要的小可愛,成為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大野獸,導致棄養情形逐漸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