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故事的背景是枯槁,然而這對父子仍持續向未知的南方躂步,若是在哪間儲存間裡發現食物,便用心烹調成燭光大餐,紙盤、塑膠杯皿彷若晶瑩瓷器,若是存糧用盡,就靜心尋找食糧可能藏身的地點,縱使筋疲力竭,至少在這末日仍有彼此的陪伴,離開或許是種解脫,留下來則需要諾大的勇氣,報酬是記憶。 雖然作者細緻描述末日破敗的場景,推讀者向一個無所依附的氛圍,然而冷冽的字句想要表達的終究是溫暖的企盼,所以失去父親的孩子投向另一個依偎,因為每個新生命理應都是一個綻放人世的隱喻,躲在逆境的濃霧裡宣示美妙的境地。
你離開那對父子身邊,清冷白描的字句開始對你產生意義,你翻回第一頁,重新溫看原先讓你排拒而沒細看的字句,一字一字一句一句,沒有多餘顏色的浩劫後世界,一步一步一邁一邁,朝著不知道有沒有希望的南邊海岸進行。這長路上看不到終點的旅程,本來讓你將其歸類為公路電影的書寫,但其往南行進的旅程,更讓你想起在本地常被當作兒童讀物的《頑童流浪記》(The Adventure of Huckleberry Finn),這是美國文學史上第一部偉大作品,開啟了獨立於英國文學的美國特色。同樣是一對男人和男孩,哈克與出逃的黑奴沿密西西比河順流而下,發展出類似父子的關係,挑戰黑人與白人的權力結構。而在末世的這一對,本來就是父子,但卻又不像父子,孩子是男人的救贖,是他的天使,提醒他心裡面柔軟的那部分,不要因末世的冷血劫掠而硬化,提醒他人之所以為人的根本。像是哈克在吉姆身上所見到的。 以這樣的筆法逼練出人性的鑽石,你凜然,不知道有多少人願意接受這冷粹。人性與文明如此脆弱,不容試煉不許輕忽,只要幾年時間的疏忽,倚靠著世代呵護累積的人類智慧便馬上斷裂,所謂文明如同細草之莖,一疏神,便已折毀。這不是末世言說,人類史上已多次發生,非是想像。
在我拿到《長路》之後,便無法停手地一直閱讀下去。那看似單調而無味的零情節曲折卻從不匱乏,神奇地引人入勝。《長路》的世界也的確清冷,冷得讓你身體不住想打顫,然而心裡卻溫暖著。本來我以為就是愛了,是父子之愛。然後我刻意在讀完後放下,不反覆叨唸著這故事裡我所記得的一切,相反地我想讓它褪去,因為我想知道當我忘記了之後,還能記起的是什麼。 於是我真的忘記了我相信這故事是在講的親情摯愛。卻看見了希望。關於人,在每一個生命角落裡,當外面的光照不進來的時候,希望,在心裡,其實一直不停燃燒,燃燒,燃燒。
我是如何認識麥卡錫的呢?是從改編自他的 2005 年小說 No Country for Old Men《險路勿近》。仍然記得當時所受到的巨大震撼,印象尤其深刻的是殺手冷酷的手段,以及人們貪婪的本性。而最近總以人性為主題來描寫小說世界的麥卡錫,在 2006 年的新作《長路》無疑更進一步探討人類面對死亡的醜態。 故事一開始就精心佈置出夢境般的空靈、遼闊場景。我從這幾行文字裡,看出作者描寫景物的細膩,也震懾於他文字所挾帶的強大力量。就像拼圖一樣,一個句子就是其中一片拼圖,讀完之後,漸漸拼湊而成呈現在腦海中的這幅作品具有震撼性的詭異與荒涼。我相信,這種效果絕對更勝《險路勿進》(No Country for Old Men) 所營造出的令人坐立不安的懸疑氣氛。
這是本非常獨特的書,以散文式的口吻,敘說父子之間最深切的情感,沒有很多高低起伏的劇情,甚至連主角的姓名、年齡設定都省了,即使背景設定在世界因某種因素毀滅,淪為人吃人的人間煉獄,絕大部分篇幅都集中在細膩描述父子的互動,與如何相互依賴,克服艱險的環境,還要防止壞人搶奪食糧,或是讓自己成為他人口中的食物。 全篇文字優美,將末世孤絕的景象精準的呈現在讀者眼前,更能讓我們同理主角父子的處境,好似也身處漫漫長路,仿若沒有終點,不知道沿途會有怎樣的挑戰橫亙,寶貴的性命如同風中之燭,轉瞬間就可能熄滅,然而路越是往前走,人性中最光輝的親情,總會沿途照亮前方,讓人不致迷失方向。
非常單純的,不希望《長路》簡單被歸類為浩劫後的末世預言次類型,如同McCarthy怎麼樣也不願提及男孩、父親,甚至是佝僂老翁丁點背景資料。沒有年齡,沒有名字,沒有明確的出發點,也沒有精準詳確的目的地名稱。這樣的設計反而讓故事更加普世,可以將這個仿若位於美國一隅的故事,擴及浩劫後的預言;也可以很簡單地,內化成一個父親對於孩子即將脫離羽翼保護,邁步走向險惡社會前的受怕憂煩。
這個劫後世界,這個被文字描寫出來的荒涼景像,是我們現實世界的另一面投影。生命的終極意義是什麼,我們不知道,劫後世界的男人與孩子也不知道,也許在死去的瞬間我們能得知答案,但我們很可能永遠不知道是否如此。所以我們只能選擇活下去或死去,用生命本身去探問生命。同樣地,在這生命的旅程中我們能留下多少愛給我們想守護的人,我們想給予這世界多少期待,也是要由我們細心去維護;用愛去培養溫暖的心靈、在期許中發現新的希望、從自己身上去看見生命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