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是這樣的,一個政府的進步不能證明說這個政府沒有問題。如果這個政府有問題,那么民眾就有可能行使批評的權利。批評權的存在不受到政府好壞的影響,批評權的存在也不一定保證政府的進步。它的存在是憲法保證的基本公民權益,是全世界只要是簽過聯合國公約的國家(包括中國)都應當尊重并且保護的權利。常有人問什么是普世價值,普世價值簡單得很,就是日內瓦人權公約,人類享有基本的食物,乾凈的水,shelter和作為公民的政治權。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種話聽過吧?政治權利包括投票權,抗議示威,自由言論,自由集會等等公民表達自己政治立場和基本意愿的權利。因此,我不在乎這個政府是不是進步了很多,我也不在乎別的政府是不是有問題,我作為這個國家的公民(暫時,老子幾年之後講不定就換護照,不陪人渣們玩了),就有權利和義務批評這個還存在無數嚴重問題的政府。這個政府的進步和退步與我批評這個行為無關,我要做的是提出批評,然後它作為公民養起來的政府接受批評并且改正直到公民滿意。我不是政府機構的一部分,我沒有義務也沒有權力去改變政府政策,如果那么害怕批評,那么需要所有人的同情和信任,趕緊下臺,換別人來做,別尸位素餐占著茅坑不拉屎,草菅人命,涂炭生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