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主席盧敬華表示:中國憲法規定,言論自由是人民的基本權利,廈門政府沒有權利立法禁止匿名張貼網路文章,此外這項網路管理辦法也還在討論中,尚未做出最終定案。
盧敬華說:『我們是反對的,我們覺得網路是體現言論的一個很重要的渠道,其實中國的憲法也規定就是人民有言論的自由,可是這個做法我覺得是違反中國的憲法。完全的控制在現在來講應該是沒有可能,可是要去進行一定程度的控制還是可以,因為他們(北京當局)的科技還是很厲害的,因為我覺得內地民眾的思想或者是他們的意識已經比以前進步很多,他們覺得自己的權利、他們對自己的權利去要求。還有一個,就是對記者來說,你去控制不發放一些負面的新聞,或者是把一些矛盾掩蓋住,並不是表示沒有那些矛盾,積累、積累之後會爆發出來,而且後果會更加嚴重。』
◎新興媒體成為監督當權者管道
由於中國傳統媒體的過於封閉,因此網路已經成公議政、監督和評判當權者的重要管道。透過網路和手機傳播,政府官員再也無法長期隱瞞事實、掩蓋真相和愚弄輿論。北京當局未來很難透過箝制大眾媒體、管制新聞言論自由,隻手遮天,中國政府應該學習如何尊重民意,不應該再走回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