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網路部落格上分享他人著作的網友注意了!小心自己與他人分享的美意變成侵權的行為!
專利、智慧財產權,價格昂貴,3%、5%算是便宜的,有了部落格,全球任何一個人可以向全世界發聲,寫寫自己的心情,自然也可以出版自己的創見,日積月累,未來勢必對專利產生衝擊,大家別以為專利有什麼了不起,歪伯阿羯也擁有過專利,只要有心,把自己的想法寫下來、申請專利,如果是第一個提出來的,就可能通過專利。以歪伯阿羯對專利粗淺的認識,有一天,當很多創意,刊登在部落格上,專利是否就比較容易被推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