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得很有道理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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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野、苦苓、魚夫、吳念真、南方朔,筆名也罷,真實姓名也罷,無論是見諸網路、印刷媒體、甚至演講座談,仍然都只是一個符號而已啊。認真經營一個名字的看法固然沒錯,但倒也未必就等於是經營真實姓名與身分。
這個題目終究還是「見仁見智」的。

訥客說得有道理。不過,這個社會只有極少數的人能夠只使用筆名就在社會中正常運作。我們這些絕大多數的其他人,並沒有廣為人知的筆名。
對普通人來說,讓自己的名字在網路上有一個穩定的位置,讓別人在網路上搜尋你的名字的時候可以直接找到你,還是比較務實與保險的作法。

名子不過是一個代號
我喜歡不同地方(真實生活、網路)用不同的筆名或別名
古人都有字、號等等
還好吧!!
名子應該沒有這麼重要
重要的是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44 (aznk14) 1803 天前收藏
當我們利用 Google 搜尋名字時,通常傳回的結果不會只有一項。這時我們就會利用項目的排名,判斷網頁的相關性。換句話說,如果你用 Google 搜尋某個名字,排在搜尋結果前幾名的網頁所提供的訊息,就很有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