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念。
Yahoo!美國總部上週對flickr.tw個人網站發出律師信,希望其將網域轉移給Yahoo!,此事在台灣的flickr相關社群網站上引起網友不平。經台灣Yahoo!奇摩將網友意見向總部反應,並溝通協調後,Yahoo!昨日正式撤銷該律師信。
今日前後收到 Flickr founder Stewart 與理律蔡律師的來信. Stewart 信中大意是他花了些時間終於與加州及台灣的相關人取得聯繫, 並已請律師正式撤回該信函. 此後, 我將與 Flickr 直接協商解決此一網域歸屬爭議及相關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