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篇文字究竟要說些什麼?
一方面,希望朋友切莫認為我這篇文章,單純只想對死者鞭屍。從我前面的文字看得出來,我是用比較同情的立場,大致鋪陳那一代眷村子弟形成外省掛幫派的起因,而這樣的幫派又如何有機會成為國民黨統治者利用或動員的對象。就鄉愁與其價值觀來說,某種程度上是沒有什麼好譴責的(甚至可以說是多元而無從平價的)。但問題就在於它經常帶來一種正當化效果,認為基於延續民族國家巨靈的生存或尊嚴,可以因此輕忽個人人權與性命(實際上,哪有什麼國家主體性呢,無論是中華民國或台灣國都一樣,聲稱國家有主體性都是極其荒謬的說法)。
二方面,除了那種容許範圍內的同情與理解外,我們始終是站在當下去回顧過往的歷史。因此,撇開輓聯這種傳統上「以說好話為主」的傳統,面對現在媒體大量神話式的刻畫,我們還是必須立基於一種規範立場去重新檢視。簡單來說,這樣的立場意味著:必須認識到包括江南案、或國民黨政府透過黑幫或情治單位勢力參與的人權侵害,本質就是謀殺,是扼殺與否認個人基本人權的暴行,不只是個人對個人的侵害,而是國家透過其勢力的侵害。沒有什麼樣的意識形態,可以減輕或忽略這樣的犯行,甚至將其視為瑕不掩瑜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