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去年在參選台北市長時,提出台北申辦二〇二〇年奧運。政治人物借運動來抽政治油水不用理會,但上周的報道中,有一種說法實在幼稚得受不了,什麼「政治歸政治,體育歸體育」。什麼?三歲麼?還有「自我隔絕於『奧運大家庭』」,什麼大家庭?雞皮疙瘩掉滿地。現在不是在說呼朋結友到麥花臣「跟隊」,是奧運咧。讓我們回顧一下歷史,奧運是如何的政治化和骯髒。
一九八二年,在「同志奧運會」(Gay Olympics)開幕前三個星期,國際奧委會和美國奧委會入稟法院禁止「同志奧運會」使用「奧林匹克」這個字,迫使「同志奧運會」臨時改名為「同志運動會」(Gay Games)。美國奧委會辯稱「奧林匹克」這個字是它專用,但不難看出背後的恐同態度:為何「特殊奧運會」和「警察奧運會」可以,獨獨「同志奧運會」不可?呵,原來這個大家庭中沒有同志的份。
一九六八年奧運,非裔運動員Tommie Smith和John Carlos獲得男子二百米金牌和銅牌,他們在頒獎台上作出「黑色力量」的敬禮姿勢(「黑色力量」是非裔人士的政治運動,主張民族自我認同,建立非裔的政治文化組織以促進黑人的集體權益和自主)。出名獨裁的國際奧委會主席Avery Brundage給美國奧委會兩條路行,一是立即要這兩名運動員執包袱,否則全隊美國田徑選手提早返國。唔,大家庭中也沒有黑人的份。 還不夠政治化嗎?那冷戰時期杯葛來杯葛去的是不是政治?奧運和政治一直就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