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手握麥克風或者肩扛攝影機,可以為所欲為,公器私用,因為遭到流蛋波及(並非針對記者),甚至之前對樂生保留運動的事件不滿或有不同觀點(我很客氣用詞),全部發洩在新聞處理上(可以參考許少蘋的自述:樂生聯盟是黑名單之一)。
唸過一點社會科學的人應該都會同意,各種社會問題的改革和變化,不能單單訴求個案或者指責單一個人。本地商業電視台記者犯前述錯誤,許少蘋不是第一位,甚至她自己也非第一次犯錯,請見廣電基金會檢舉函資料。但這一次,真的太過分了,而且事件經過網路批露之後,許少蘋竟然還振振有詞,完全不認為自己有任何處理失當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