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執政黨說:以前國民黨執政時代,就開始有在私人郵件信封上蓋政令宣導章云云,是在承認它的正當性,以支持蓋入聯戳章的正當性。所以執政黨並沒有在比爛!而是在強調政令宣導是執政黨應該有的權力也是該做的事。
說比爛者,是基於蓋入聯戳章是不法的前提,但卻同時自陷論證自己以前作為的不法性的窘境,也就是俗語的「有嘴說別人,沒嘴說自己」。既然是不對,為啥不允許別人說?如果現在蓋入聯戳章是不對,是可以說的事,為啥就不允許別人說以前國民黨有同樣作為是不對的?不允許別人說自己以前的荒唐(如果認為在私人信件信封上蓋政令宣導戳章是不對的),那才真正是獨裁、極權思想作祟,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