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堆自詡為精英份子組成的「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出以下論點時,我不得不要拍桌大罵,搖頭興嘆啊...看得出來這應該是出於一個法律人之手的文章,才會通篇「法匠氣」,且一篇文章能從頭錯誤到尾,也實屬不易。這篇文章如何全文均錯,無一可取,待我從頭說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