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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討論純粹是在"讓座"個人行為層次上的探討,所以作者提出強化道德誘因(美德宣導)並取消博愛座(只要有心,每個座位都可以是博愛座!),可以提高每個人讓做的意願,避免一般博愛座設置狀況下,不同行為人所負擔的道德成本或外溢效果。
不過在廠商角度上,引述brahmantw"如果考慮到運輸業者的立場,設立博愛座也許是在降低業者所承受的法律風險",據說民國70年代由於公車上的老弱者摔倒意外頻傳,所以台北市公車開始博愛座,直到今年的 「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草案」才有始有賦予該設施法源的想法。

應該可以算是"經普類"吧(亂掰)
用經濟學的概念,解釋生活中的現象,如果要走的很學術,的確如弱慢所說的,把概念、假設前提講的更清楚一點就更好了,不過小的就先告退了...
個人的一個小感想,在滿座的公車上,當你坐在非博愛座,此時有博愛座需求者上車,而博愛座被一個裝睡的小夥子佔住了,此刻你該怎麼作?
同樣的,要求既得利益者,發揮同理心、惻隱之心是來關懷弱勢需要很強大誘因的...
宣 (hsuanying) 81 天前收藏
的確如此! 我想我是70%的阿森和30%翰哥的綜合體吧~這還得靠社會宣導和家庭教育的落實才可能建立起來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