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如果不是當天《壹本便利》刊登了李蘊濕身照,社會風氣就不會如此敗壞,道德不會如此淪喪,教師就不會如此。
未受過專業訓練的人,是不適宜處理傷者的,所以,當救護員及警員已及時趕至現場,實習記者當時唯一應該做的只是維護公眾知情權,即時拍下何的受傷照片,向讀者報道事實。
想當年,李永達逃離海嘯國家,為其辯護的也基本上是這種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