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Bloggers Group

Hong Kong Bloggers Group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HKBloggersGroup
小提示: 要快速找到需要的書籤嗎?點左側分類,畫面會先出現該分類下相關的標籤雲。再點標籤之後,即會幫你精準找到「分類」+「標籤」交集過後的書籤。也可以用下方功能列中之收推、討論或熱門等方式加以排序喔
瀏覽模式
書籤標題
收藏時間
464912

紫草 收藏於 2007/03/02

1) 「言論自由」與「種族平等」這兩個憲法上的重要原則,卻在種族仇恨言論(racist hate speech)之管制上,發生了衝突。2) 為了調和這兩個重大憲法價值,美國憲法實務與學界,在此一問題上糾纏多年,至今尚未得解。3) R.A.V. v. City of St. Paul (1992) & Virginia v. Black(2003) 4) 從一個不瞭解美國法律思想脈絡的外國法律人來看,似乎是很荒謬的:「種族主義」不但不是一個「應禁止」的價值或意識型態,反而是言論自由要積極保護的東西?然而它們... ...必須掩耳盜鈴地以「威脅」或「挑釁言論」等理由來管制。 5) 批判種族理論(Critical Race Theory, CRT)

完整
2007/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