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只是强調「『公眾參與』是一個雙向溝通的過程,政府與民間社會都有自己的角色扮演,政府官員需要走入群眾,而民間社會也要自行組織起來,收集民意,系統地向政府反映。
政府又來文化戰,精英式統治和公民參與根本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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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替鳳姐洗毛巾的洗衣店東主最近被警方邀請協助調查,指他們或被控「依靠妓女維生」。
香港真的瘋了。
找說過「凌駕性 (的公眾利益) 就是工程的需要」這種歪曲高院判決的孫明揚主宰教統局,香港真的要赤化起來。
「立法原意不是反映負擔能力,中位數不是調整租金的機制,它是限制租金的升幅。」陳鑑林再補充有了這法例
准許根據最近修訂的2006年博彩稅(修訂)條例(第108章)認可的賽馬投注在電視及電台進行廣告宣傳,但須受同樣適用於六合彩及足球投注廣告宣傳的條件及時間限制所規管
Chi Ma gun
遊行聲明,亦可視為香港近幾年行政失當的索引。
不少評論引用堅尼系數來說明情況。然而,收入分配是個相當複雜的課題。
一個政府不專重民意也罷,但現在連數據都不尊重。
「老伯要昏了,你還壓著他幹嗎?」警員好奇地望了我一下,也望了他的同僚一下,然後繼續壓著老伯。老人家開始沒反應了,只閉著眼睛,口唇還是狂鎮著。
香港示威
政府的檢討竟是以「建造必要的交通基建項目,現時的填海範圍是需要的」作為檢討中環填海計劃第3期工程是否符合「具有凌駕性的公眾需要」的準則(見檢討報告第1.4.6段),並以此推翻《保護海港條例》訂明的不准填海的推定。
在是次「中電大鴉洲計劃」中,我們就明顯看見政府咨詢的偽善:一方面要求公眾發表意見;一方面又只給予公眾少得可憐的時間 -要求公眾於 30日內閱讀 3500 頁英文報告,並提出意見回應。
財政司司長唐英年今日(一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馮檢基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籍口多多,尤其「扶貧委員會在去年3月的會議上,討論為居於偏遠地區而需跨區工作的低收入人士提供長期交通費支援。財政司司長在去年3月《2006年撥款條例草案》表決前,曾向本會多位議員承諾會於2006-2007年度就落實這構思而推行試驗計劃。然而,當局於本月向扶貧委員會提交的討論文件卻顯示,試驗計劃的對象已改為失業人士,而非原先建議的低收入人士」可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