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
http://lis.ly.gov.tw/lgcgi/lgmeetimage?cfc8cfcdcfcbc8cdc5cdcdccd2cdccc7
建議搭配本文服用:
終極邊疆BLOG-我對禁用 docx 的看法http://blog.serv.idv.tw/2008/12/28/1169/
@menphis:
1. 那已經存在的檔案該不該散播呢?如果我有一份docx格式的公文要傳給其他單位,我可以直接傳嗎?還是需要先轉檔再傳?
2. 那是英文的對吧?
@Canny G
1.逐漸轉換,就是不溯及既往,新的採用開放式的文件格式
已經存在的檔案就不要再額外花納稅人的錢去轉檔了
2.用Google搜尋一下docx reader
@menphis: 這邏輯怪怪的,如果限期停用要委外轉檔,逐漸轉換就不用委外轉檔了嗎?
然後,現在docx, xlsx, pptx能開啟的方法有幾種:購買 office 2007開啟,下載open office最新版開啟,以及搜尋可將office 2007檔案轉換成office 2003檔案的免費或分享軟體,下載並轉換檔案。
但我懷疑有多少公家機關會採用後兩種方法:既要碰網路、下載、安裝這種年輕人的玩意,麻煩,又不能藉口更新軟體來消耗年度預算。
這是好消息,不過逐漸轉換會比限期全面停用還好
否則目前公部門多少單位,多少的的文件檔案,又得花費納稅人的預算,委外請廠商轉檔
要浪費掉多少民脂民膏??
此外,要購買、安裝Office 2007才能開啟docx檔案,是被有心人士刻意造謠誤導了
這絕非事實
@網路著作權是應該受到保護,不過也有些網友反應,網路原本建造的本意就是分享,因為分享而使得網路得已蓬勃發展,也許面對網路世界的立法或修法都要格局放大些,否則讓網路世界蒙上了寒蟬效應,讓多元化的網路風情失去色彩與更多創新的可能性。
說的好,希望立法修法可以更快、更進步些。。。
不知道跟相關單位的溝通平台,進行的是否還順暢?
相關連結
台灣廠商在德國參展又發生了疑似侵犯智慧財產權而遭到搜索、扣押商品,繼今年3月漢諾威電腦展有廠商被搜後,8月29日開展的柏林消費電子展又發生了同樣的情形,根據外貿協會表示,目前已經有2到3家廠商的MP3以及DVD播放器等商品被扣,遭到波及的廠商有東元、唯冠以及恩悠。
一家家精心布置的攤位,展示最新的科技產品,這是今年3月全球科技廠商在德國漢諾威電腦展中參展的情形,當時總共全球51家廠商被指控產品侵犯智慧財產權而遭到搜索,未料在8月29日開展的德國柏林電子展中,又有廠商遭到被搜,還被查扣商品。
外貿協會秘書長趙永全表示,「跟上次比較接近的,都是針對大型的公司,那我們有119家,這次目標只有6家,實際上採取行動的,目前我們知道的是2家,所以說波及的廠商是比較有限的。」
根據外貿協會表示,這次柏林電子展的參展商家全球一共有2454家,而台灣廠商共有119家,除了先前傳出有6家遭到鎖定外,目前被搜索的已經有3家,包括知名大廠東元、唯冠以及恩悠,而被查扣的商品包含MP3、MP4播放器還有DVD播放器以及LCD電視等。
趙永全說,「就是他的目標只有6家廠商,但目前採取行動的只有2家,這是我們目前知道的。」
雖然目前外貿協會以及駐德國代表已經表達抗議,也委託律師處理,但8月29日才開展的柏林電子展一開展就被搜索,也讓參展的廠商受到影響。
柏林消費電子展 台灣數家廠商產品遭扣-Yahoo!奇摩新聞2008/08/3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830/17/15378.html
有一個現象是,許多唱片、媒體公司希望透過網路的力量來達到他們的宣傳廣告效果;卻又嚴格限制鄉民們使用的權限。還有,就是透過這類訴訟來打知名度的嫌疑;但也有許多媒體是自己把影音貼到YouTube等影音網站,然後開放崁入程式碼;他們知道網路快速傳播的特性。
同意+1!一方面媒體公司希望網路幫忙散播廣告,另一方面又怕網路散播太多內容,害他們沒錢賺。想想Apple吧,能在開放和獲利之間取得平衡才是智慧。動不動就要控告使用者,也太沒有創意了
唉唷
YouTube 上面的影片是他們上傳上去釣魚的
你叫他們自己辦自己怎麼可能
PS: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恰恰好
在上面我貼的那則報導:◆法官令YouTube交出用戶資料(2008-07-05 中國時報)
即提到,擁有MTV台與派拉蒙電影公司的維康公司要求YouTube交出用戶資料,旨在做為控告YouTube及Google侵害版權而求償10億美元案的證據。維康公司指控他們蓄意不阻止網友將該公司有版權的電視節目上傳YouTube。
維康公司於去年3月向法院提出告訴,指他們在YouTube網站發現約16萬個未獲該公司授權的影音節目片段,且被瀏覽超過了15億次。
故依法,代理卡通的公司可以告YouTube、上傳影片的網友,以及貼連結的人。
這事件最讓我難以理解的是:警察上網巡邏發現女童部落格有違法超連結,於是傳喚女童和母親作筆錄...。但為什麼沒有起訴貼影片的人?(現在你仍可點進去上面我貼的YouTube連結看)
從IFPI歷年的網路查緝起訴對象大多數是部落客來看,整個執法單位的方向,給人的感覺就是用大砲打小鳥,令人難以理解與接受。
法治社會一切講法、講理,但從社會教育與網路文化的角度來說,我相信大家都很期望執法過程能合乎比例原則。
或許有人會說,違法被抓活該,不用事先警告...。這我沒話說,但以此案例再怎麼不通人情,也該考量一下被起訴的對象是個12歲的小六生,對小朋友的心靈造成多大的衝擊!?
網路上有多少人在blog崁入影片、音樂(與連結)?多少人有經過版權擁有者授權的?除了YouTube,還有成百成千的影音網站,有多少上傳影片的網友是經過擁有者授權之後才上傳的?
有一個現象是,許多唱片、媒體公司希望透過網路的力量來達到他們的宣傳廣告效果;卻又嚴格限制鄉民們使用的權限。還有,就是透過這類訴訟來打知名度的嫌疑;但也有許多媒體是自己把影音貼到YouTube等影音網站,然後開放崁入程式碼;他們知道網路快速傳播的特性。
相關法令與執法司法人員,對違反著作權的界定,若仍舊如此嚴苛,下一個被告的可能是你我任何一個人。
很多人現在就都該擔心,有一天警察會直接侵門踏戶進你家搜索,查扣你的電腦,帶你回警局作筆錄!
嘿嘿
我倒是很好奇
怎麼那些卡通廠商不敢去告Google旗下的YouTube呢?
嘿嘿嘿...
不過想想應該也不是這樣講
重點應該在於 有沒有受到作者的授權
(不過我猜新聞台播翻啪網路畫面大概沒有經過授權吧)
樓上說的對,新聞畫面常常在翻拍蘋果日報的新聞和YouTube的影片,像很多DVD前面不是都說僅供家庭觀賞,不准公開放送嗎?那麼那些新聞台不就都違反著作權法了?片商怎麼不去告他們?
片商直接告小六女生,真的很奇怪。
Creative Commons Video。。。*O*
數位科技發達,人人可隨手拍、寫部落格、用軟體做音樂,若仍以過去嚴峻著作權法來看,轉貼、引申、沿用、改作...很麻煩(必須要得到該著作權人許可),從嚴處理,大家都要法院見。
現行死板著作權法應修正,不然只會打壓美好創意。CC呼籲:不是從此沒有著作權,也不是「保留所有權利」(all rights reserved),而是「保留部分權利」(some rights reserved)或捐給公領域。
不僅音樂和電腦軟體適用,網站、學術、影片、攝影、文學、教材等都可考慮採用CC來宣告著作權。
摘自 大小創意 dxmonline 報導 請開始了解CC
http://dxmonline.com/article/411135811/
阿扁教育方針失敗,難道阿扁不用負責嗎?
是這樣嗎?要負責的人實在是太多了,那就天負責吧。
現在的重點是法官嗎?重點是卡通代理商吧
法官裁定交由父母管教即可,不必進行審判後,卡通代理商又打算向女童索賠。
台灣人真的是很「番」,
全世界沒有人會因為飛機誤點而霸機索賠,
現在小孩誤觸法網,法官也網開一面不罰小孩了,
還在憤憤不平什麼。
做家長的,讓小孩任意玩,玩出問題來難道不該負責的嗎?
難道可以說小孩不懂,所以撞死人沒關係?
ㄟ...GeniusKiKi 你醬子不行喔~
好歹也要把 "魔女的考驗" 這幾個字打出來啊...
不然會先告我ㄝ 冏rz...
在YouTube上面搜尋《魔女的考驗》,仍找得到29則相關影片,照這則新聞的個案例來看,那上傳影片的人不就要坐牢了...
嘩...我也在這裡貼連結ㄟ......
所以政府不花錢宣導及配合時代修正法條,那閱聽使用人就自己上教育部網站↓自求多福了XD
教育部創用CC資訊網
http://ccnet.moe.edu.tw/
「全國創用 CC 進階培訓研習」簡報檔及錄影檔開放下載 (包含著作權的基本概念、製作數位教材常見的著作權問題、創用 CC 的理論與概念、創用 CC 的進階與實用之簡報檔 教學說明 錄影檔)
http://ccnet.moe.edu.tw/index_p9.htm
Re: 不要再看媒體了,九把刀文章抄襲事件-九把刀本人親自的說法
cc 說:
你想知道你的未來嗎?
很簡單...看看你目前工作這行業中做5年的人
看看他現在的生活模式你是否滿意
那就是自己未來5年後的結果
如果你需要獲得幫助或改善,這個機會將帶給你希望和全新的感受
此片DVD影音 將為您說明一切 http://www.luckygoodwork.ws/
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