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區到底是市府的資本、籌碼,還是全體市民生命所繫的共同資產,顯然都發局長在會議開始即已表明: 「這個案子呢,我還是要這個跟上一次,這個說明的就是說,台北市政府對於這個案子其實我們是非常的這個嚴謹,而且我們認為呢,台北市的保護區並不是都不可以運用,應該是看台北市的保護區換取的是什麼 。」
等到2006年,獲選經營團隊內部重組,變更設計提出新的規劃圖,並且正式簽訂BOT案契約,這下可讓人傻眼,怎麼大巨蛋體育園區變成這個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