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日據殖民政府臺灣總督府西元1907年〈明治40年〉1月6日「決定蕃地經營大政方針」,年度預算增列蕃地經營經費五十萬圓,該方針之大綱第一條「蕃地經營以盛產樟腦、木材及礦物之北部地區為主,南部地區為副」。當時大嵙崁山地現今復興鄉即為豐富樟樹林與最佳品質樟腦產地,時值日本殖民政府尚未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