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當時臺灣地區物資匱乏,人民衣食無着。美國基督教國際救濟會(Church World Service)與美國信義會救濟會(Lutheran World Relief)基於基督教「愛與關懷」的信念,於西元1954年(民國43年)正式在臺成立「臺灣基督教國際救濟會」(Taiwan Church World Service),負責將美國基督徒捐贈的糧食、衣物等分送給臺灣地區需要的民眾。西元1956年(民國45年),上述取自美國的剩餘物資根據「480法案第三章」(Public Law 480, Title Ⅲ)的規定交付臺灣基督教國際救濟會分發處理,自此開始全臺大規模的貧民救濟與急難救助工作,這就是所謂的「美援時期」。物資的內容包括:衣服、麵粉、沙拉油及奶粉等民生物資。亦提供代辦免稅進口藥品及醫療器材等服務,以運交各教會醫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