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以法律為主題的部落格,在這幾年可說是如雨後春筍般的一個接一個冒出來。這其中不少部落格是由各校法學院的教師所成立或參與。因此,「爬部落格(爬格子)」,也成為不少法學教師學術生涯(重要)的一部份! 上面提到的那篇短文,主要就是在討論教師於部落格上所發表的文章,在升等審查時,究竟該如何被看待~~是等同於「學術論文」? 還是
寫論文好玩的第一樁在於挑釁,就是不買前人的帳,就是覺得有話要說,別人的文章左看右看都看到不足之處,可以深入批判,可以重新出發,可以創造一個新的論述模式。寫論文好玩的第二樁在於字虐與自虐的快感。不論構思的過程多麼興奮快樂,但要將抽象的想法轉化成一字一句的論文,總是逃不過實際寫作過程中的百般折磨千般焦慮,留來留去留成仇的無奈。嗜寫論文者,必有偏執,必有或多或少或察覺或不察覺的自虐傾向。 而寫論文真正最好玩的地方,恐怕還是在只做一件事的專心一意。當生命的能量都聚集在一篇論文的構思與寫作,世界化繁為簡,存而不論,生命變得如此簡單,一簞食一瓢飲,不改其樂。不論題目是大是小,是經世治國是瑣碎詩學,是純粹的文本分析還是充滿社會批判與文化介入的力作,學術論文寫作過程的底蘊,都還是或多或少殘留著知性自戀、情感自虐、性格自閉的徵候,不足為外人道。
論文焦慮者者參考用
我不求閱覽室有沙發,也不要求電腦要多新,更不會注意圖書館櫃台妹妹有多正,或是冷氣不冷、影印機太少…。我只要求書在架上,期刊在庫房,帳號可以用…。